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03 10:57:13 阅读量:1427
近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政府副市长薛青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韩福利主持召开向市残联党组书记叶范伟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市残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向叶范伟传达了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康彦民在听取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玉辉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叶范伟和市残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叶范伟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被巡察单位核心职责,聚焦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马玉辉在反馈时指出,市残联承担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托养、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2018年全省年度考核第一,2019年“双创双服”20项民生工程中贫困残疾人服务工程全省第二。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欠缺,多层次残疾人服务保障不完善;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为残疾人服务责任意识有欠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缺位,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马玉辉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关爱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残联党组要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促进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培育优良工作作风、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薛青松要求,市残联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增强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坚决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层层压实责任,动真碰硬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扛牢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工作领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要突出整改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深入推进;要加强督促指导,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要深化成果运用,统筹推进残疾人各项重点工作。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整改成效,推动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韩福利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残联党组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确保问题一个不落地整改到位。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升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叶范伟表示,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要求,市残联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迅速组成整改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以巡促改,以改促进,把整改与残联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市残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市残联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