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03 11:09:25 阅读量:1755
经沧州市委批准,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近日完成反馈。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向1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议。会上,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康彦民在听取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有关单位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市领导姚幸福、和春军、薛青松、戴树胜、尹卫江、王晓玲分别出席有关反馈会议并讲话。
本轮巡察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会上,市委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明显加强,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各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落实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效果还不突出;有的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够到位,推进本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弱项;有的作风不够扎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不敢担当、不主动作为、慢作为等不良作风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缺失,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没有形成合理梯次结构。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出席反馈会议时强调,一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从严从细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整改落地见效。三要坚决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订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贡献力量。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