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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05 22:40:13 阅读量:1772

按照九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委要求,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市粮食购销系统开展专项巡察。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月30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粮食储备管理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粮食购销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安全风险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现将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市委专项巡察组    组  长:李金贵

                           副组长:鲁国兴

负责对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资委(河北沧泊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沧州国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沧州国储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巡察。

举报电话:15603171081(8:00—18:00)

电子邮箱:sLj2021x5@sina.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第325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信箱: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河北沧泊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沧州国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沧州国储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大门口各有设置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awd1983ms@sina.com。


中共沧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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