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24 15:07:26 阅读量:274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沧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沧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党工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沧州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沧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3月6日,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审议了全区整改落实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全区思想推进整改。3月16日,党工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深挖根源、提高认识。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整改组,印发了《中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步骤,形成了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强化措施,推动整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调度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专项整改小组及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举一反三,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巡察整改成效
党工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扎扎实实进行了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政治站位不高、执行产业发展目标措施不力”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了《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安排》,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重点工作,梳理形成开发区2021年重点工作文件汇编,组织处级干部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理论文章,结合开发区实际,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等新理念、新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沧州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纲要》,明确了以汽车产业为基础,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共同发展的产业方向。
2.关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思路不够开阔、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党工委对承接京津产业转移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与“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形成以汽车产业为基础,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层次产业布局。积极面向京津开展招商,今年以来,先后印发《沧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六全”工作机制》、《沧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大使聘用暂行办法》、《沧州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奖励办法》,深度对接京津区域项目60余个,其中,已落地企业有北京中关村医药工程转化基地导入的生物医药企业5家,北京三宇试验机有限公司,北京鹏远新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宝马全球RLP)、新加坡丰树沧州智慧物流基地。
3.关于“对外开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中日韩产业园”“中南高科产业园”等对外招商平台的作用,精准对接外资项目招商,并对外资项目实行专人领办,加快项目落地。召开党工委会研究中日韩产业园规划工作,成立了沧州经济开发区中日韩产业园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规划已于4月28日完成初稿成果交付。
4.关于“落实‘沧州开发区要率先建成全市创新驱动先行区’的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5月份出台了《沧州经济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优化扶持政策,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共开展专题座谈2次,培训2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加沧州(西安)投资环境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河北经贸洽谈会河北国际技术直通车--中日韩科技创新合作暨新技术项目发布对接会,积极洽谈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5.关于“落实‘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出台了《〈沧州市“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全员聘任制度实施控制数管理人员缺岗补进办法(试行)》《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补充辅助岗位用工规定》等制度,严格规范人员补进。按照《沧州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对取得在职学历和职称的工作人员提高相应待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全面考核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6.关于“落实‘提高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发挥GDP核算联席会议作用,找准我区问题短板,实现挖潜提速,2021年我区GDP全市增幅第一,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率提升明显。成立了北京现代沧州工厂服务专班,及时协调解决我区汽车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确定了企业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工作专班成员部门,发挥我区入统企业奖励政策的带动作用,2021年9月24日印发《沧州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促进企业投资和民营企业经济发展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升规纳统。
7.关于“部分工业企业用地低效,容积率偏小,空置率较高”问题。
整改措施:成立了低效用地整治领导小组,对任务进行了分解,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时限,纪工委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确保整改落实。
8.关于“生产性用地偏少,土地贡献率较低”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协调市规划部门,从规划层面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2035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已提出落实产业用地指标要求。加强后期监督管理,加强实地督导调研帮扶工作,联合北京工业大学研究院、沧州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河北科技大学材料学院、河北模具学会、河北铸造学会等单位到区内工业企业走访调研75余次,特别是对亩均纳税比较低的企业进行重点调研帮扶,帮助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和产业转型,申报省市扶持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
9.关于“储备地块分散,难以承接较大项目落地”问题。
整改措施: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提请编制新版空间规划为开发区留足发展空间的请示》,为承接大项目、好项目做好准备。印发《关于全区产业用地以“标准地”模式供地的通知》。
10.关于“工业地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成立了产业园违规改建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问题整治方案,对2家问题项目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整改进展缓慢的1家问题项目单位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纪工委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行专项监督。
11.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了《沧州经济开发区区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沧州经济开发区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区领导干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区领导定期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分析研判,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充实应急管理人员2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培训班5次,培训1162余人,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辖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出问题8797个,解决8797个。
12.关于“环保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深入推进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交办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鉴于在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被问责,我区对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岗位进行了调整。
(二)针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严,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方面
13.关于“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问题。
整改措施:纪工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就违反换届纪律查处了三起典型案件,其中查办的案件得到了市纪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制定了《关于规范农村干部补贴发放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补贴发放。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
14.关于“村‘两委’干部学历造假”问题。
整改措施:依规依纪开展了审查调查,对查实的学历造假原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本人到办学部门办理大专退学手续。举一反三,对七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员学历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组织召开了换届纪律警示教育大会,并签订了村委会换届候选人廉洁承诺书,严把入口关,杜绝不正之风。
15.关于“农村党员干部违规领取误工补贴”问题。
整改措施:违规领取的误工补贴已经责令退回。制定了《关于规范农村干部补贴发放的暂行办法》,用制度规范补贴发放。
16.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第一时间落实社区及农村“小门”管控措施,建立了机关部门包联制度,并对无物业小区统一配备了防疫人员,根据上级疫情管控要求,随时对防疫措施进行调整。制定了《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标准、争先进”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杜绝疫情管控人员出现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
17.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作风松散”问题。
整改措施: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将作息时间与市政府调整一致。同时建立了机关作风常态化检查机制,每月至少一次联合检查,对违反工作作风纪律的18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18.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社发局规范了资金审批、拨付管理流程以及项目资金业务内部控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9.关于“行政审批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针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第一季度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出台《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选取中建国际、恒宇机械、机床厂、中南高科等项目,对行政审批、手续跑办、落地达产、惠企政策落实等情况实行跟进监督,查找和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20.关于“重大民生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定期召开专题项目调度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专人盯办,最大限度缩短工期。
21.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了《排查化解企业用工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建筑领域排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并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纳入考核。开展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整改工作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到14个重点建筑工地和7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农民工维权途径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维权途径。
22.关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纪工委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就国有土地出让评估进行调查,了解整改情况,并督促其整改到位。2021年2月起,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进行评估等工作的委托,确定采取招标方式,2021年7月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代理公司完成招标工作。
23.关于“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集体建设性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督促村级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召开了村级财务人员专题会议,再次强调了农村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和村理财小组签字报账制度,对村级支出的每一张票据都进行两次严格审查,让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由纪工委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纪检监察专项监督。
24.关于“公共资源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2020年10月29日,已经将非法占用公租房租户全部清退。严格落实《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严把公租房分配入口关。对公租房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筛查,加大对公共资源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的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清退。
(三)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25.关于“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关于扎实推进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任务落实的通知》,压实党工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年内召开两次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已召开两次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26.关于“纪工委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区2021年重点任务,纪工委出台了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开展了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规范性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三重四创五优化”和“拆促畅增优”活动监督检查、区内设机构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专项监督、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以及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和公共事务规范化管理专项监督等各项督查检查,并建立了检查台账,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的作用。实现开发区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全覆盖,建立涵盖开发区内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廉政档案,梳理出廉政风险点。根据岗位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并有针对性进行廉政提醒。
2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12项问题已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完成9项,其他问题因涉及工程建设程序,正按整改时间节点推进。
28.关于“党工委召开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3月1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既定步骤和相关程序执行。印发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和要求。
29.关于“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再次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召开时间和具体要求。制定了《包村干部参加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制度》,并向农村党员发放了“会议记录本”。各基层党委对管辖支部“三会一课”的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企业支部检查结果已在评先选优和分配发展党员计划上运用。
30.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措施:全区村“两委”换届于4月19日全部完成。印发了《中共沧州经济开发区农工部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对缴费标准进行了规定。加强对村“两委”廉政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和法制专项教育学习方案》,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培训做出安排,并将党风廉政和法制教育列为培训内容。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办乡村法治大讲堂,深入农村开展法治教育。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新选任的村“两委”干部在拆违建工作中担当作为,协助相关部门于5月6日在全市率先完成拆迁任务。
31.关于“人员招录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全员聘任制度实施控制数管理人员缺岗补进办法(试行)》《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补充辅助岗位用工规定》,对新进人员“逢进必考”、统一招录,并把好学历、专业、考试、录取等各环节。自2021年起,不再以任何形式招录雇员。
32.关于“干部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了《沧州经济开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沧州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进行梳理细化,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干部任免会议参会人员范围,对干部任免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彻底解决干部任用不规范问题。
33.关于“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区财政承担国有企业人员的工资问题立行立改,自2021年1月起,区财政不再承担国有企业人员工资。管委会派出的全部到国企兼职人员均未在企业中领取任何报酬。制定了《沧州经济开发区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实施方案》,确定了政企分开推进步骤和阶段时间,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杜绝兼职取酬,实行统一监管。2021年11月15日,工委会通过了《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方案》,将管委会派到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薪酬由国有企业发放,建立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一抓到底,务求取得时效。
(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切实履行党工委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以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推动开发区各项事业全面提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93761;信箱: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业路23号;电子邮箱:czkfqbgsxx@163.com。
中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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