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沧州市委渤海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24 15:09:14 阅读量:529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渤海新区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16日,向渤海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专题调度会议,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成立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9个类别、30个问题,下设成立了十二个专项整改组,统筹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新区主要领导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全程盯办,针对反馈问题细化研究了101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27个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4月16日以来,共召开党工委会议19次、


党政联席会议11次、常务会议16次、专题会议23次,新区主要领导调研督导14次,其他分管领导督导调研也达到了20次以上,全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由新区党政办督查室、纪工委、组织人事部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0项具体问题,已完成26个,4个正在积极推进。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推动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造沿海经济带龙头和新高地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新区实际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态化。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创新基层理论学习形式和载体,围绕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举办系列大讲堂,抓紧抓实学习强国常态化学习,指导和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今年以来,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9次,组织自贸区知识专题培训、新媒体环境下舆情应对、党史大讲堂、“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等大讲堂6期。二是经常“走出去”,与先进地区交流沟通实现新突破。主动到南方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交流,常态化组织各级党员干部、选派关键岗位干部到发达地区,今年以来,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带队赴上海、山东、四川、宁夏、浙江等地就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港口建设等方面进行学习考察,沧州港务集团、区直相关部门共选派12名干部赴厦门、宁波舟山港等地进行学习交流。三是坚持规划引领,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沧州渤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完成,目前国土空间规划已报省政府。四是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渤海新区一体化发展实现新突破。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改革,做好渤海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配备,优化机构设置,扎实做好近一时期干部思想稳定、财务稳健运转等工作。五是围绕提升港口对产业和腹地的带动支撑作用,全力推进港口转型升级。聚焦产业发展和腹地需求,把沧州黄骅港置于环渤海港口群发展中审视和摆位,通过将黄骅港由能源枢纽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由港口装卸业务向综合物流贸易全链条转变、由服务内贸运输向外贸运输统筹转变、由港口单一型发展向港产城一体化转变、由常规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2.关于“推动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狠抓省市支持政策落实。切实增强机遇意识,省市支持渤海新区发展的政策红利,逐条细化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了《渤海新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驱动示范区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逐一抓好落地落实,确保更多优质资源要素向渤海新区聚集。二是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与京津冀30多个实力院校所实现产学研用合作,打造了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沧州创新研究院、北交大交通轨道实验基地、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清华高端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平台,谋划建立北京化工大学沧州科创基地,全力打造京津研发、新区中试、全域产业化的协同创新体系。三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产业精准招商,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搭建好装备制造园、科创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功能园区平台,实现招引企业的快速落地生产。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红心向党”、“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组织召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实施重点项目集中包联和“一事一议”。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双基”项目“一会三书一证”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99%以上。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定不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新区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全面提高国家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定不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控债务增量,严格债务审批。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力争实现年度化债目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严格债务考核问责,明确偿债主体责任,将遏制债务增量、化解债务存量纳入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纳入审计部门日常监督范围。三是坚定不移增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能力。深刻汲取南大港鼎睿石化“5·31”事故教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利剑”行动以及“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全力推进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开展老旧化工改造提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重点化工企业进行指导服务。此外,充分发挥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基层企业帮扶活动作用,组织专家对新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助力化工企业安排发展。四是坚定不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完善并正式印发了《沧州渤海新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任务分解、分析研判、常态监督、考核评价、纪律约束等机制建设,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强大合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清单四办法”,今年以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同时,建立健全了监督考核工作机制、追责问责机制,扎实开展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五是坚定不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体系,抓好港口、社区、企业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管控,加强核检、流调、隔离、救治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坚决守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零疫情局面持续巩固。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紧抓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渤海新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做到“四个亲自”,有效传导了抓改革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制发了《渤海新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的暂行办法》,建立了供给侧改革专项改革、体制机制改革等14个专项小组,做到责任到人、制度管事,进一步提高了改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水平。二是严肃问责程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本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精准落实惠民政策。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积极组织开展红十字会各项活动,积极发挥“人道救助惠民生,精准帮扶暖人心”作用。二是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群众反映诉求承办工作,通过网络平台、信箱、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制定完善《加强和规范全区投诉举报工作规范》等各项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办理程序,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关于“履职尽责和担当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不尽责方面。严格土地执法,成立工作专班,对历年违法用地和违法用海台账进行认真梳理,挂账督办,坚决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开展违法占地综合整治“严管年”行动,彻底清除存量违法占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二是不作为方面。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尤其加强对分管项目工程的监管力度,增强主动干事,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坚决杜绝等、靠、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

(三)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坚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全力以赴推进审计整改。对审计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督促问题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作用。组织开展政治责任立项监督,对涉及渤海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137项攻坚任务进行政治监督。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印发《“漫”说党纪廉政教育宣传册》、举办廉政书画展,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提升重点领域防控廉政风险的能力。持续深化“季评部门”活动,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三直通”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关于“党工委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全面实施“党建+”工程,立足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任务,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实施“党建+”工程的工作方案》,创新提出“党建+8个方面能级提升”工作思路。坚持用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分类分级精准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抓好述职评议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好主业、扛起主责、当好主角。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等,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新党员代表开展集中宣誓活动,激励广大党员以新形象、新作风、新业绩推动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加大非公党建指导力度。研究制定了《渤海新区2021年度非公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以“抓规范、出精品、树品牌”为目标,着力打造中捷石化、鑫海化工、建新化工、福元医药等4家非公党建示范点,开展了“五送”(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送党刊、送党务工具用书、送制度挂图)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参照《中共沧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紧密结合沧州渤海新区工作实际,制发了《中共沧州市委渤海新区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沧州渤海新区党政联系会议议事规则》《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等制度规范,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任规定,健全完善干部管理体制,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建立健全干部任用文书档案,加强选任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渤海新区将切实履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督查推进,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推动渤海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打造省市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和改革开放新高地。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牢,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打折扣整改到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精准制定落实各项措施,全力以赴组织推动,确保贯彻实施方向不偏、精准到位,以巡察整改成效赋能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加速渤海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程。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建立健全领导推进机制,形成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做好保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局面,确保全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强化责任担当,在整改过程中坚决不走过场、不敷衍塞责,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针对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整建并举,建立起科学有效、简单易行的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务实见效。

(三)进一步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成效巩固深化。一是坚定不移抓好港口转型升级。立足环渤海港口群发展,聚焦产业和腹地需求,围绕港产互动,理顺港口管理体质,全力抓好22个码头和7条铁路专用线项目,加快规划布局20个内陆港,下大力引进中铁建、葛洲坝等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天津港等环渤海港口密切协作,加快推进黄骅港综保区申报。学习洋山港等先进港口经验,加快建设智慧港口。二是坚定不移抓好临港产业聚集。加快构建“4+3+3”现代临港产业体系。坚持延链补链建链强链,围绕“油头化身轻纺尾”,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打造国家级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坚持链主项目带动,培育“专精特新”链主潜在项目,加快谋划引进新的链主项目,带动发展和壮大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强力推进高耗能企业“一企一策”整改、园区外“散小”企业和低效闲置用地整治,推动要素资源向大项目好项目流动。三是坚定不移抓好渤海新城建设。立足“双城互动”和各功能板块快速相向发展,以打造沧州城市副中心、沧州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为方向,规划建设黄骅新城,谋划城市功能,打造城市特色,谋划布局高铁经济、高端商圈等城市新业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设森林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打造沧海金沙滩、南大港湿地、河海生态活力带等城市精品,加快建设全面开放、繁荣宜居、创新发展的绿色智慧滨海新城。四是坚定不移抓好对外开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一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国一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加快黄骅港综合保税区申报,放大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园、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等协同成果吸聚效应,加大对接承接京津雄力度,有力带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常态化招商。探索成立新区招商公司,整合全区资源,进一步形成一体化招商新格局。

 

 

中共沧州市委渤海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