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24 15:24:40 阅读量:144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25日,对全市违规违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3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推动。我局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逢会必研究、必调度、必部署,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牵头整改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市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领导小组承担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帮助解决需市级协调解决的事项,成立市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指导县(市、区)全力推进整改。各县(市、区)作为巡察整改责任主体,全部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了强有力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
(二)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力推进整改。一是及时调度部署,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宣贯上级政策精神、了解掌握整改进展、及时调整部署安排,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周督导、周调度、周报告,定期汇总相关市直单位、县(市、区)整改进展,加大督导协调力度,主动下沉一线帮扶,指导县(市、区)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督促其进一步逐项核实完善情况,做到问题底数清楚、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解到位、整治效果扎实。三是层层传导压力,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对问题逐个现场督导,及时向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下发提示函、督办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督促各地加快进度,确保整改效果。
(三)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当前改和利长久并重,进一步完善了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行严格的“黑名单”制度,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建立长效机制上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真正能够推动领域问题的解决,坚决防止问题前清后乱、反弹回潮。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的12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方面
1.针对“县(市、区)党委和市住建局党组对上级新要求、新任务,结合实际研究不够透彻”问题。一是抓好培训学习,深入掌握政策。修订完善规定细则标准,梳理汇总各类相关文件政策,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解读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一方面,加强与省住建厅沟通学习,进一步弄懂吃透政策规定;另一方面,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结合我市实际,向各县(市、区)讲解、阐明政策法规要点。各县(市、区)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切实提高了政策理解、运用水平。二是厘清部门职责,建立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相关责任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责任,严把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施工各环节审批关口,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通过整改,各部门对自身职责有了更清晰地认识,职责边界更加明确、精准,保证了房地产项目建设全流程无缝衔接。三是强化督导协调,有效形成合力。加强对各县(市、区)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实地督导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专班协调林业、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清理规范的合力。
2.针对“县(市、区)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强化督导落实。督导县(市、区)严格落实严管严控要求,明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发现、报告、处置等相关程序,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和处罚力度,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行严格的“黑名单”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宣传力度,震慑相关企业和直接负责人员侥幸违规心理,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防止前清后乱。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谋划建立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资质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对“项目立项、土地供应、项目规划、项目建设、房屋销售、房屋交付”实行全流程监管,各单位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制度,从源头遏制住违法问题的反复发生。
3.针对“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解决不够到位”问题。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研究疑难问题成因,精准施策、帮扶指导,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政策指导力度,督促相关县(市、区)扎实履行属地责任,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扎实推进项目后续问题解决。
(二)关于“市直相关单位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4.针对“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回头看”,对全部问题项目再次进行了督导核查。下步,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对需现场核查的,务必组织现场核查,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组织现场核查的,要求相关县(市、区)务必提供有力佐证资料,确保问题整改扎实到位。
5.针对“牵头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市住建局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多种形式向下传导压力。一是发挥联动监督效能,积极配合人大、纪委系统开展联动监督,进一步查改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机制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核查工作中不深、不细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履行好行业指导监督责任。二是主动下沉一线帮扶,指导县(市、区)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督促其进一步逐项核实完善情况,做到问题底数清楚、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解到位、整治效果扎实。三是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对清理规范工作落后的地方和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6.针对“部门协调联动衔接还不够紧密”问题。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有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厘清各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分享,加强工作衔接,对违法违规项目,规范查处程序,加快案件处置进程,尽快处理到位。二是市违规违建专班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专班会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解决重点问题。
(三)“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7.针对“有的县(市、区)存在着履职尽责不严不实的问题”问题。一是督导推进,开展实地核查,下发督办函,对相关县(市、区)持续加大督导力度,压实属地主体责任。二是专案盯办,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工作思路,逐个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强力推进解决。在后续工作中,继续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破解疑难问题能力。
8.针对“有的县(市、区)存在着排查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问题。按照既定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全市违规违建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巩固前一阶段整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行自查、督查,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9.针对“有的县(市、区)存在破解疑难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问题。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深入一线,对相关县(市、区)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政策措施培训。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帮带,提供有力政策支持,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持续跟踪后续问题解决。
(四)“重点工作推进不平衡”方面
10.针对“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办证难’问题距离群众要求还有差距”问题。持续在提高“办证率”工作上下功夫,督促相关县(市、区)深入社区一线,广泛宣传引导;督导各开发企业积极配合群众办理产权分户登记,不得设置办证障碍;对办证过程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深入研究,对症施策,协助剩余业主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与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保持沟通、信息共享,持续加快分户办证进度,提高办证率。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方面
11.针对“市住建局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配备不齐”问题。为全面保障工作力量,市住建局已组织开展了干部提拔和人员轮岗,确保所有科室有科长在职主持推进工作、重点岗位由精明强干人员任职。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注重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打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住建队伍。
12.针对“基层专业领域执法力量普遍较弱”问题。一是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和力量建设,通过线上和线下、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压实基层单位对违规违建项目的直接管理责任,构建运行高效的防控治理机制。二是自觉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监督,严格公正执法,形成全社会打击违规建设行为的强大声势。三是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市违规违建专班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县(市、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事项、优化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鼓励引导使用无人机等先进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各县(市、区)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和力量建设,并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对违规违建项目的直接管理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系列批示要求,将以此次反馈整改作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深化整改实效,抓住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化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巡察反馈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整改要求,一以贯之,统筹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等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形成的原因、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找准结合点、突破点,逐个梳理分析,逐个研究“把脉”,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优化解决方案、明确解决路径,全面排查化解问题。
(二)强化监督执法,营造良好秩序。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与市直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在建筑市场方面,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对全市房屋建筑项目进行排查,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做好建筑市场管理普法宣传,引导建筑业企业和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自觉依法依规进行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和促进建筑市场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在房地产市场方面,不断加大市场调控力度,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持续开展规范整治,做到随发现、随解决,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三)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坚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把工作重心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转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源头预防和问题发现、报告、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我市违规违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长效机制,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防止前清后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8698613。电子邮箱:czjy9f913zh@163.com。邮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建业大厦913。
中共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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