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0 18:46:49 阅读量:46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4日至5月25日,市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集中巡察,2021年6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站位,把强化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

(一)高度重视整改,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后,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有关巡察整改工作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和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任。局党组研究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3个方面23项具体问题分解细化。认真研究部署和协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保证了整改效果。

(三)明确整改责任,实行台账管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要求,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就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整改任务,着力推动巡视整改见成效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从严、从实、从快加以整改,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要求不够扎实,履行服务、管理、保障职能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发了《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特别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专门印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宣传册,真正做到用心用力。二是创新开展“三学一做”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学习活动30余次。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实行“121”学习机制,提升学习实效,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理论保障。

2.关于“距离‘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在发放悬挂光荣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组织梳理排查。根据信息采集系统对没有悬挂光荣牌或漏挂错挂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为弥补因信息采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光荣牌漏发等问题,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各县(市、区)发放悬挂光荣牌服务电话,及时登记各地光荣牌漏发、破损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挂牌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站)作用,对漏挂光荣牌人员实施动态清零。

3.关于“全市目前尚有71个服务中心(站)未建成;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编人员到位率未达到省厅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关于“全市目前尚有71个服务中心(站)未建成”问题,通过督导推进,目前我市各级服务站和服务中心建成数量均大于等于行政区划数,已超额完成全覆盖要求。关于“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编人员到位率未达到省厅要求”问题,经与省厅沟通,部、省厅已不再提硬性指标,要求人员能满足日常工作、服务退役军人即可。目前全市县乡两级在编人员综合到位率已达91%,可以满足日常工作。

4.关于“履行服务好、保障好退役军人的职责使命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沧州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工作的通知》,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各县(市、区)、成员单位,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力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5.关于“围绕‘要把好事办好办实’要求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沧州市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入会流程和会员管理相关工作,确保联合会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联合会各项管理工作;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积极吸纳有社会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不断优化会员构成,提升会员单位品质。目前,已吸纳沧州东塑集团、沧州市政、沧州市人民医院等社会口碑好、美誉度高的企事业单位加入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然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还不够牢固方面

6.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全市“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深入抓好作风教育,在全局开展“双打造、双提升”工作,局领导带头深入调研,各业务科室结合自身业务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开展调研,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

7.关于“推动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协商相关基地利用现有资源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的平台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立即对相关基地开展工作调研,协商进行资源调整,利用现有资源,在原基础上开发更多适应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平台,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充足的就业创业平台。目前,已在全市四家(亚创、百星、酷沃、泽骅)创业孵化基地设立退役军人创业专区,问题已经解决。

8.关于“推动光荣院转隶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督导有关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编制内部调剂问题。全市目前12所光荣院中,仅泊头市1所未完成转隶。泊头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均已对泊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泊头市光荣院机构转隶的请示》做出批示,现待编办答复。

9.关于“为退役军人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沧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包联军休干部工作制度》,对全体休干及享受待遇的遗属进行排查,自7月起,每名工作人员每月采取平时包联与重大节日走访结合、电话访上门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包联户进行走访,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了《走访慰问军休干部交流意见登记表》,重大节日、生病住院期间走访慰问全覆盖,详细了解每名包联休干个人及家庭情况,及时发现休干的生活困难及对军休所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军休所军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成立军休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成立了老年大学,丰富老年军休干部生活。通过市场调研、部门推荐、多方筛选后,确定了运营成熟、经验丰富的昊福公司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合作单位,并开发军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让军休人员享受到足不出户即可居家养老的服务。

10.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缴纳办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早谋划、早沟通,与财政、医保部门协同提前办理好医保事项,目前问题得到解决。

11.关于“安置政策掌握不深不透,让退役军人‘多跑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妥。

12.关于“机构整合后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一步理清了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局机关各业务处(科)之间的职责边界,解决了“工作存在交叉,职能任务不清”的问题。制定了《沧州市服务中心工作任务清单》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员分工、科室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同时对照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优化了科室设置,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

1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则》,涵盖财务工作的各个方面。组织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为内容的专题整改教育,并通过完善制度,明确接待标准、程序等制度建设,完善公务接待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针对专家授课费无发票问题,我们对所有培训项目进行了核查,并与未开发票的授课人员进行联系,依规整改,同时,以此为戒,规范专家邀请费用报销程序和管理办法。

(三)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14.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对照责任开展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党组会重要研究内容,定期对党风廉洁建设进行研究部署;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安排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四是制定完善了局属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廉政监督;五是积极运用四种形态,让约谈工作成为常态,针对巡视巡察、四风问题、信访举报等情况针对性开展约谈。

15.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重要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局会议、重大事项报告、公文处理制度的请示,责成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7月16日,印发了《中共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印发<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制度><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项报告制度><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文处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议事行为,提高议事能力、决策效率和水平。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挖自身存在的问题,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同时,采取发放征求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广开渠道,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充分听取本单位群众的意见,还广泛听取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分类整理并真实客观地反馈给党组和党组成员个人。二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力戒老好人思想,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有辣味。7月5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结合本职工作,深挖自身存在问题,会上互相批评有了辣味,取得了实在效果。三是持续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问题再反复。及时将整改内容进行了通报,并就群众提出的意见作必要交代,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干部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接受评判和监督,避免问题出现反复。

17.关于“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党内生活,以及班子成员沟通交流。按照“双打造、双提升”要求,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

18.关于“抓机关党建工作用力不多用心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调整“磐石课堂”学习计划,拓展党建学习内容,特别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不定期外邀理论专家来我局授课,局主要领导结合形势作专题党课辅导,充分利用“磐石课堂”宣讲党建理论,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同时,按时按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理论学习,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三是在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每周组织开展“三学一做”活动,并定期交流,全面加强党建引领。

19.关于“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选人用人缺乏监督”问题。加强学习,强化监督。多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确保驻局纪检组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在2021年8月职务职级调整工作中,我局严格按选人用人工作规定和程序做好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动议、确定考察对象、研究决定三次党组会均邀请驻局纪检组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推荐会议投票、统票等环节都有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并监督。针对“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问题,立即对借调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退;在党组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借调人员,非必须不借调;落实借调备案审批程序,确保借调工作合法合规开展。针对“混编混岗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我局按照编制实名制要求,已针对我局实际情况分步骤整改到位。在2021年8月份公务员职务职级调整工作中,将部分岗位与编制不统一情况进行了调整,完成了部分整改任务;12月份和1月份,在人员变动和调整中又理顺了部分编制与岗位不一致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1月我局遴选的2名公务员办完调入手续后,我局立即启动人员编制与岗位调整程序,按事先拟定的工作方案,在编制限额和权限范围内对编制与岗位不一致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整,做到应调尽调,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明确下步打算和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建引领。按照市委办印发的《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结合全市“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继续在全局开展“三学一做”和“双打造、双提升”活动,持续加强党建对工作的全面引领。

(二)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抓紧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对需要长期保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持续精准发力,确保扎实整改到位。

(三)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顶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己经建立完善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修改完善,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313309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光荣路34号;邮编:061000;电子邮箱:scarmy@163.com。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