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0 18:48:46 阅读量:305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23日至5月24日,对市红十字会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会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全力推进。
(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逐一落实10方面28项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对应的牵头领导、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自觉把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当做“必答题”严肃对待,端正态度,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会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分管工作巡察整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党组书记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6次听取专题情况汇报,每周调度整改工作,每月评估整改效果,每月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做到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如救助和捐赠方式陈旧等问题,该叫停的叫停,该规范的规范,一刻也不耽搁;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找准解决对策,坚持“立足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了十六项制度,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速。
(四)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整改工作,两手抓、双促进。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两手抓、双促进,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市红十字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捐赠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预防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借助网络平台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和明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工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0方面28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项,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履行‘三救三献’等职责有差距”方面
1.关于“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6月18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6月28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在接见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时、在出席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时的重要讲话,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认真落实《沧州市红十字会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四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三是6月25日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党组书记以《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的历史地位》为题开展党课教育;6月29日和7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马本斋纪念馆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沧州革命史展,接受红色教育,锤炼党性修养,汲取红色力量,坚定理想信念;8月6日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三救’工作专业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在原有2间备灾库房的基础上,新增了2间备灾库房,达到了省红十字会100平米要求。三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新购置了价值1万元的水域抛绳包、水域救援靴、水域救援手套和医用防护服,充实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增强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四是支援沧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价值1万元的水域抛绳包、水域救援靴、水域救援手套和医用防护服,组织沧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自筹资金购置一台价值2.3万元的操舟机,不断提高救援队员个人防护和专业设备配备水平。五是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管理;将应急演练情况纳入县级红十字会核心能力评估,加大考核权重;7-8月组织沧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升应急救援队伍技术水平和实战能力。六是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启用应急救护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师资登记报名、授课情况、服务工时、评估考核等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七是印发《“健康中国?红十字救在身边”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积极参与大型赛事保障,2021年已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108次,培训红十字救护员1382人,普及培训各类群众2.6万元,为沧州市大运河马拉松热身赛(沧县站)暨沧州市第八届半程马拉松赛、沧州“大运河”城市定向穿越赛、“不忘初心,红心向党—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民健康跑等大型赛事提供现场保障服务3次。
(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三献’宣传率、普及率、捐献数低”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公众号,通过传统宣传方式加网络新媒体相结合形式加大“三献”宣传,截至目前,各级各类媒体发布“三献”宣传及科普文章28篇。二是推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血髓同采、协同推进”改革,重点在长期无偿献血人群中动员招募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提升“入库”志愿者质量,提高配型高分辨检测同意率,2021年招募造血干细胞志愿者600余人,同比增长50%,提前超额完成省红十字会下达年度任务目标,高分辨检测配型成功6例,同意5例,同意率83%达到省规定80%的标准,完成捐献3例。三是组织了一期全市业务视频培训会,提高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努力增加全市遗体器官捐献数量,年内28人新登记报名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5人完成遗体器官捐献。
(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青少年安全教育、志愿服务、思想建设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健康中国?红十字救在身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市、县红十字会已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108次,培训红十字救护员1382人,普及培训各类群众2.6万元。二是已制定2021年高校大学生救护培训和博爱助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沧州师范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9-10月开展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和救助困难学生等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三是协调市文明办等部门单位,红十字博爱助学工作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已纳入《沧州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规范救援队伍在环境消杀、个人防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7月15日组织沧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开展了一期业务技能综合培训。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疫情防控的通知》,督促做好社会募捐款物接受和分配使用、参与社区健康宣传和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人道救助等工作。三是支援沧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价值1万元的水域抛绳包、水域救援靴、水域救援手套和医用防护服,同时督促沧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加强自身防护装备建设。
(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征求市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四部门和县(市、区)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以及医学专家、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联合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四部门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博爱助医”管理办法》,明确“脱贫户”的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深入学习“四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二是6月18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三是健全和完善新时代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共沧州市红十字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四是将弘扬红十字精神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加强“网上红十字会”建设,大力宣传“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传播人道理念,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三救三献”活动,积极奉献社会,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管理体制仍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编制了《沧州市红十字会募捐资金使用内控手册》,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二是制定了《冠名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律顾问审核等工作程序和要求。三是已于7月16日向市委编办提交了“沧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请示”,目前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办公室正在等待编制部门审批。
(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改革创新措施落地迟缓”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县两级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已全部在全国志愿服务网上完成了团体注册,目前网上已招募2027名红十字志愿者。二是已将沧州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接入市政府网站群平台。
(1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推进红十字会有效覆盖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落实《沧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加快推进红十字组织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督导各县(市、区)加快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度,截至8月底,在全市5726个行政村中已建立村红十字会460个,建会率达到8%。
(二)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实,一些重点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场”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工作谋划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工作谋划,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工作预案。
(1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9月10日市红十字会与顺丰速运公司签署应急救援募捐物资管理合作意向书,委托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机构承担捐赠物资仓储管理和接收配送工作,建立完善了物流运输联动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物资捐赠指南(试行)》,规范社会界捐赠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等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领导每月调度创城工作,组织志愿者到包联村运河区大金庄村开展了慰问留守儿童、智慧助老等志愿服务活动,协助村委会改进完善村卫生环境、车辆停放、创建宣传等工作。
(1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联系基层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会调查研究制度》,完善了联系县(市、区)和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确定一个调研题目,每月下基层调研。
2.关于“为民服务和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救助和捐赠方式陈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改进人道救助金发放方式,将救助金发放方式由领取现金改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拨付到受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并积极在县(市、区)红十字会推行。二是拓展接受社会捐款渠道,开通捐款二维码,方便群众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等随时随地“扫一扫”完成捐款,截至目前,接受捐款88.73万元。
(1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拓展募捐筹资渠道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拓展开通了二维码捐款渠道。二是积极开展合作项目,募集项目捐赠资金57.32万元。三是积极争取财政专项项目资金62万元。四是争取上级红十字会专项资金16.512万元。
(1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服务群众水平尚需提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与市青少年宫沟通协调,目前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每周开放1次。
3.关于“人道救助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救助对象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9月份联合市教育局修改完善了《沧州市红十字博爱助学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
(1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救助工作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博爱助医、博爱助学等人道救助项目实行双人双岗审核,严格把关救助资料。二是严格落实救助审批程序,规范救助档案管理。
(1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部整理补齐财务报销单据“四方会签”。二是健全完善《沧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四方会签”和事前审批。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有欠缺”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党组织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推进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加强党的全面领导,7月21日市委批准设立了中共沧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高组织生活质量,6-8月召开了两次组织生活会,对巡察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学习讨论交流,以不同形式开展了3次党课教育。三是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和《沧州市红十字会党内谈话制度》。
2.关于“决策机制和队伍管理有短板”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沧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制定修改人道救助制度认真征求县级红十字会和乡镇街道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意见和建议,经征求市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四部门和县(市、区)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以及医学专家、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联合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四部门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博爱助医”管理办法》。
(2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人员招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经8月11日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对5名编外人员做解聘处理。在对被解聘人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处理后,于9月6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二是向市人社局申请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辅助日常工作,并于8-10月份陆续到岗;三是与双维公司等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未来将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救护培训、三献、志愿服务等工作,建立完善救护培训、三献、志愿服务等工作专业化委托机制。
(2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干部队伍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市委编办原则上同意增加市红十字会人员编制、内设科室,但目前尚未核准增编,流岗工作难以进行。
3.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沧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沧州市红十字会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5月份以来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二是积极主动要求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列席重大议事、会议。
(2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警示教育,4月份召开了市红十字会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
(2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梳理红十字会的基本职能,不断深入了解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围绕核心职能“三救三献”工作主动介入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确保权力在监督制约下阳光运行。三是畅通拓展举报渠道,重点查处接收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环节,对违纪违法现象保持震慑高压态势。
4.关于“审计、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2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20年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没有举一反三和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市红十字会内控制度,制定了《沧州市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沧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沧州市红十字会项目管理办法》《沧州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红十字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沧州市红十字会募捐资金使用内控手册》等项制度。
(2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主体教育检视问题仍有一项未完成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于7月16日向市委编办提交了“沧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请示”,目前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办公室正在等待编制部门审批。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狠抓各项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切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河北省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与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与全面推进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相结合,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巩固整改成果,拓展整改实效,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党纪党规,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对财务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监督,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管控廉政风险,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和长期坚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回头看”,防止“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治本,加强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有效整改,推动红十字会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发展,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成果,不断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3132693;邮政信箱:沧州市浮阳南大道14号,邮编:061001;电子邮箱:czredcros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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