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5 09:41:16 阅读量:374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6月 21日至7月15日,对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局领导班子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就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好整改工作责任。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市文广旅局党组巡察“回头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4个方面的30个具体问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单位)就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是全面深入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局党组要求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推进的要明确整改计划、完成时限,并进行定期跟踪督导。坚持定期调度、定期研判,对整改进展较慢的,及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完成的,要求强化制度约束,严防问题反弹。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督导力度,严防整改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了整改落实的实际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做到了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7个、基本完成3个。
(一)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方面
1.关于“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坚持不够,领导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学习制度。为推动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对全局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流研讨。二是调整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时事要求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活动成效。三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自7月以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交流研讨2次,局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交了书面材料。自7月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局党组会11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7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活动要求。9月24日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严格要求局机关、执法局支部做好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工作,规范签到、档案留存等。二是强化活动组织。要求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各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10月13日下发情况通报,要求各支部做好各项活动记录。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督导检查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筹备方面,局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交心谈心,深入查改问题,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高质量地开好民主生活会夯实基础。批评环节方面,领导班子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批评要“真刀真枪,直击痛处”。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民主生活会检视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要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起点,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3.关于“全市仍没有一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吴桥杂技大世界创5A虽已列入工作计划,但缺少实质性进展”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我局于8月26日召开了吴桥杂技大世界创建5A级景区工作调度会,吴桥县政府分管同志、吴桥县文广旅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就目前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我局督促吴桥县委、县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景区创建工作。三是搭建引智平台。经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沟通,引入河北和智旅游规划公司,从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接待能力、游客满意度等方面,系统指导吴桥5A级景区创建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强化项目建设。依托2021年沧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指导吴桥县加快江湖大剧院、山水田园综合体、球幕影院、小吃一条街等项目建设,累计投资4.86亿元,为创建5A级景区打下了坚实基础。
4.关于“杂技团和京剧团部分办公用房被职工长期占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与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沟通,寻求政策支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保持团内部稳定的基础上,赢得相关人员的理解,完成占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融会贯通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重要论述存在不足方面
5.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指示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沧州市大运河文化旅游精品带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5A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2021年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观摩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配合审定沧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两个专项规划,强化项目建设的标准引领。二是突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开展考古勘探、遗产保护、文化阐述,加大运河沿线241个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保护力度。开展口述史、民俗、文化典籍整理,已整理史料18万字,编撰运河文化系列丛书70余万字,修编出版《大运河名镇连镇》《御河武韵》等6种运河文化系列丛书。三是深化文旅融合。将沧州厚重的历史文化与项目建设紧密融合,吴桥围绕杂技旅游5A创建,推动总投资84亿元的21个重点文旅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中国杂技博物馆、杂技学校扩建项目落地开工。青县借力马厂军旅文化和马文化,加快推进总投资10亿元“乾宁武马文化产业园”项目。谢家坝水工智慧博物馆、捷地御碑苑等多个项目都实现了文化与旅游有机融合。
6.关于“弘扬主旋律讴歌新时代的精品力作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度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两大主题,创作完成了河北梆子《大淀雁翎》《柳树庄》《特殊的彩礼》、杂技剧《大运河记忆》《吴桥娃娃》等优秀作品,撰写了《城工风云》《张仲瀚》等剧本。二是以承办第十八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为契机,精心打造优秀参赛作品,《兰陵战歌—中幡》荣获第十八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银狮奖。积极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评剧节演出活动,《树叶训令》等剧目较好地展示了沧州形象。三是高质量谋划“十四五”期间艺术创作,围绕中共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大时代课题,依托沧州“六大文脉”、名人资源、好人资源,组织开展艺术创作活动,力争推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具有沧州特色的艺术精品。
7.关于“统筹谋划不足,存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发展规划。编制《沧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年)》《沧州市文化娱乐设施专项规划》,为解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提供依据。二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2021年初,在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沧州市2021年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三是加大督导力度。2021年9月15日以市创新办名义下发了三年提升计划落实情况通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压实各级工作责任;6至9月份开展了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深入排查工作,对基层文化设施进行了专项提升,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按照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等级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覆盖率100%,达标率100%;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80%”,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2个乡镇(街道),覆盖率为100%,达标率100%;5907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为100%;2个县(区)图书馆均已达标,巡察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
8.关于“局党组抓旅游产业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编制《沧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沧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制定《沧州市文旅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对在建文旅项目业务指导,目前已完成24个项目的全年建设任务。三是依托承办2021年沧州市旅发大会,完成18个旅发项目建设,28个项目在线上开展“云签约”,计划总投资约206亿元。发布文化旅游产业招商项目27个,招商金额394.8亿元。旅发大会不仅成为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大平台,同时也成为助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四是以“文创进景区”活动为抓手,完成全市4家4A级景区文创购物店建设,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展销体系。开展第三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征集文创和旅游商品907种,荣获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银奖2个,铜奖4个。开展文旅产业促消费线上推广活动。66种文创商品在省、市文创旅游商品购物店和网上商城进行推广销售,22种文创作品入选“河北游礼”迎冬奥文创和旅游商品名单。3家企业入选2020年度河北“知名文化企业30强”。
9.关于“推动全域旅游统筹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了《沧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25)》。二是积极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共核查出2000余处文化旅游资源,包括2066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57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58处红色资源、83处其他旅游资源。三是深入实施景区提质扩量工程,加快吴桥杂技大世界创建5A级景区步伐,以高级别景区创建活动,提升全市旅游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四是围绕全域旅游创建要素,推动南大港产业园区创建工作在“十四五”期间率先取得突破。五是加强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建立文旅宣传矩阵。文广旅系统在央视《朝闻天下》、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央级媒体发布消息100余条;在河北广播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发布信息400余条;我局微信、微博、头条发布信息条目数2135条;抖音、微视2个平台发布短视频超200个;新媒体平台粉丝数量达到27511个;微信总阅读量188000次,微博总阅读量493.94万,抖音、微视短视频播放量超 548万次。央视频、人民日报新媒体分别对旅发大会进行了2分40秒报道。
10.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一度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沧机编办函〔2020〕15号)精神,细化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和职责分工,全力保障了“同城一支队伍,一个执法层级”的政策落地。
11.关于“推动广电文旅工作发展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局党组会听取广播电视监管科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谋划,要求就安全播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大力度,要在全省同领域争先进位。二是广泛开展工作调研。重点就广电和文旅融合征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意见,印发《关于报送广电和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相关材料的通知》,收集全市文广旅系统意见建议及经验做法。三是围绕推动广电和文旅深度融合,突出广电推送、推介、征集节目渠道作用。积极借助广播电视台宣传优势,融入旅发大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将我市文旅亮点工作、精品节目等多渠道、多方面进行推介,丰富文旅宣传推介形式。充分利用沧州厚重的文化底蕴,创作适于网络传播的优秀文艺作品,创新文化产品传播渠道,扩大线上文旅产品供给,推动全市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
12.关于“文艺创作领军型人才稀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发挥局内部老艺术创作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加大对新招聘人员的培养力度;二是“内”“外”结合,统筹社会艺术创作人才力量,充分发挥文联、文艺名家、民间文艺能人的助推作用,形成艺术创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发挥吴桥杂技艺术学校平台优势,加大对优秀杂技艺术创作人才的培养;四是借势借力,积极推荐我局文艺创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艺术人才培训班和艺术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艺术创作水平;五是加大招聘力度,今年以来共招聘艺术类人才12人,为全市文艺队伍补充了年轻血液。
13.关于“文化阵地效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沧州剧场停止原宾馆的经营,与沧州市图书馆合作建立公益书吧,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书吧面积200余平米。二是结合火车站区域改造,积极寻求新的文化经营项目,逐步恢复文化场所的经营。三是针对红星影院判决执行未到位问题,局党组向市委呈报了情况报告,时任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依法办理”。我局多次向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请求协调解决。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与运河区法院及执行局领导沟通协调“强制执行”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原承租方已将红星影院大部分房屋腾退至法院,剩余部分法院要求限期腾退。待全部腾退完成强制执行程序后,由法院将腾退完毕的红星影院交给我方。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树得不够牢固问题
14.关于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的“利剑”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组织新进单位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执法局定编32人,实际在编28人(含1名工勤人员),已持有执法证17人,10人已通过执法证件考试等待发证,3人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二是定期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培训。今年以来参加省级培训18次,组织全市执法培训会1次。三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市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网吧、歌厅夜间的检查,增加夜间检查频次。截至目前,共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512家次,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3起。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监管范围内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内,持续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省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次,完成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9次。
15.关于“智慧旅游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用好已有智慧平台资源。2018年-2020年,我局完成了智慧旅游一期和二期项目,建有文旅大数据中心、文旅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沧州市大运河板块、文旅信息板块、微信公众号、智慧沧州APP旅游板块、网络舆情监测等内容。该项目成功入选省网信办2019年度河北省大数据应用优秀案例和2020年河北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典型优秀案例。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我局按市大数据办要求上报智慧文旅云三期项目会商材料,并通过网信办等八部门会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打通我市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数据,但后期财政资金一直未拨付。根据今年财政预算,我市所有信息化项目均由大数据办统筹,全盘考虑,统一建设。三是强化沟通协调。2021年9月以来,我局积极同市大数据办做好对接,根据全市智慧化建设总体时间、进度安排,引导各景区、旅行社、景区接入智慧旅游平台。
16.关于“城市书吧服务大众作用发挥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除浮阳城市分馆(住改商整治)、弘仁里城市书吧(维修)、隐酌书吧(迁址整修)因内部维修整理暂未开放。其他13个城市分馆(书吧)已全部面向读者开放,其中晓岚城市分馆、世纪金苑城市书吧、长丰城市书吧、青年城市书吧、文旅城市书吧延长了开放时间,并实现了错时开放。
17.关于“对基层文化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7至9月份,结合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排查工作,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年提升计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回头看”。根据发现的问题,下发了专项工作通报,督导各县(市、区)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认真按照“五个一”标准开展“一站一中心”专项治理工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18.关于“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要求“三馆”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制定调研及整改分工方案计划。参照局“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对馆内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再梳理、再研究,研究制定了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和监督。
19.关于“财务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4笔”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沧州市博物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沧州市博物馆内控制度(暂行)》。通过整改,沧州市博物馆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更加完善,建章立制、依法依规管理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针对“沧州市群众艺术馆2019年11月消防设施改造凭证,未附工程评审及验收报告”问题,现已把与业务相关的所有原始票据资料全部装订在凭证中以备查询使用,使业务凭证完整性落到实处。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存在不足
20.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行责任分解。我局及时下发《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计划和责任分解》,压实相关科室(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探索融合路径。9月27日下发《关于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通知》,要求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领导每年对分管科室和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全覆盖监督检查。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局领导督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每年年底前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局领导就检查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2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于9月13日下发通知,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局领导督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拟于每年年底前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22.关于“纪检组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政治机关、政治监督职责定位,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召开警示教育暨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传达上级要求,通报典型案例,明确具体要求,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强化主动监督意识。对照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结合推进“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和省、市排位工作争先进位,与相关职能科室联合,采取调研式督导,强化主动担当和责任落实,同时督促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实效。三是实行监督闭环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标准、严格时限等,实行对单要账、销号管理,实现监督工作闭环,确保工作扎实务实落实,确保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23.关于“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了《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明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程序和要求,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二是加强纪律约束。局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成员强化纪律意识、民主意识,认真学习关于“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广泛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一言堂”情况的发生。
24.关于“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困惑,相互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问题,深化彼此间的理解。二是坚持人岗相适。对班子成员工作过程中反映的不适应工作要求的情况,依据实际对工作分工适当调整,让合适的人干合适的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强化党组组织领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引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工作格局和思想境界,强化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在干事创业中展现个人价值。
2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10月27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刘国江从强化政治引领抓理论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党建基础工作等几个方面全面梳理汇总了我局2021年以来党建工作情况,分析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汇报了党建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会上还传达学习了我局出台的《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局党组将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2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已于8月9日撤销沧州广播电视器材公司党支部,该支部1名在职党员纳入沧州影剧院人民剧院党支部管理。督促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机关支部2021年8月4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并听取支委会半年工作情况汇报。执法局支部于2020年11月成立,因为该支部办公地点集中,所有党员均在一起办公,支部活动开展正常。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支部于2021年8月30日成立了两个党小组,并在2021年9月3日向机关党委进行了报备。成立党小组后,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
27.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相对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局系统开展了“永远跟党走”文化志愿者文艺汇演、“唱支山歌给党听”沧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歌咏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展演、展示、展览活动。同时,印发《关于开展每天一刻钟学党史活动的通知》、组织主题演讲朗诵比赛等,丰富活动形式。二是强化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发展红色旅游、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实现党史教育的有机转化。
28.关于“机关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学习。8月26日和10月15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对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进行再学习,要求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的监管责任。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对请销假制度进行再部署,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党组负责,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又要抓好分管人员的管理,从严从细抓好落实。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发挥考勤打卡机的作用,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通过考勤情况公开“晾晒”,督促提醒机关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29.关于“机关干部借调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清理借调人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借调人员范围,合理确定借调人员数量和时间,严格备案审批程序,加强人员日常管理。二是开展清理规范借调人员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防止问题反弹。目前,借调人员均已回原单位工作。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市委巡察组共移交我单位信访件1件,已办结1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巡察组工作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盯问题不放松,确保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全力以赴抓问题整改。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列出清单、建好台账,逐条逐项抓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最终整改完成。对已经整改完毕的,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避免相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要求有关科室和单位按照确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倒排工期、定期要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要强化督导考核,把整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勇于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二)完善长效机制抓提升。按照发现一个、整改一批、巩固一片的工作思路,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对已经制定实施的工作制度,要根据最新工作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建章立制,完善并落实好长效机制;对系统总结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务求整改落实见长效。
(三)运用巡察成果抓落实。将此次巡察整改“回头看”与推动文广旅工作有机结合。对巡察“回头看”解决问题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方法应用到加强党的领导、公共文化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精品艺术创作、广电事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中,明确下一步工作路径,转观念促发展、转作风促落实,以文化广电旅游的新气象、新作为助力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313578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27号;电子邮箱:CZSWGL@163.com。
中共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4月10日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