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0 18:47:37 阅读量:394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对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6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开展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重要契机,认真谋划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为巡察整改工作无缺项、无遗漏、闭环式管理、高质量完成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专题讨论,形成了《中共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指导思想、整改时间安排、整改内容及措施、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针对巡察指出的28条具体问题,逐一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意见,规定整改时限,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整改效果,确保做到反馈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在研究部署、调度督办上亲力亲为,先后四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检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集中整改阶段具体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各责任科室积极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严格做到整改任务全面彻底完成,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五)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巡察整改期间,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差旅费内部管控措施》等制度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问题抓整改,全面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局党组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抓整改、重点抓落实,对照问题清单所列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一改一销、不改不销管理,目前反馈的3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短板,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照《中共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2021年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在政治理论学习中突出靶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与工作职责相结合,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和“交通强国”重要论述和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内容,全面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精神,为今后做好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武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指示精神,组建沧州市海洋技术保障中心,为促进全市沿海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学习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相关同志批评教育,并责成重新撰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切实提升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政治学习督导检查,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3.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印发《中共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提前研判、动态掌握、及时引导,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针对网络舆情,主要领导带头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凝聚思想共识。
4.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全面推动黄骅港转型升级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围绕建设“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和雄安新区出海口”目标,编制完成《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年)调整》并获市政府批准公布,为LNG码头工程、泰地液化码头改造工程等港口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支持;组织编制《沧州黄骅港转型升级发展规划》《沧州黄骅港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待批,为黄骅港加快转型升级提供科学指引;立足解决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公用配套服务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快推进《沧州市港口建设“十四五”规划》、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系列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助推黄骅港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和区域战略重要支点。立足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聚焦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西北内陆—东南沿海”集装箱海铁联运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6条港区铁路专用线前期手续正在积极跑办,中铁铁路专用线项目年内有望动工建设。积极推进港口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铁水联运,2021年,煤炭、矿石集疏港量28421万吨,其中,汽车运输压减至3150.73万吨,占比11%;铁路、水运、皮带机、电动汽车等清洁运输提升至25270.27万吨,占比89%,港口运输结构得到改进优化。
5.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推进生态港口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两山”理论教育,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督促各港口企业严格落实苫盖、喷洒作业等环保措施,河钢公司码头新建一台汽车车轮冲车装置,改造完成蓄水量7000余方的蓄水坑塘一个,省督导组作为问题线索交办的河钢物流存在的相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在黄骅港散货港区堆场周围安装了15个扬尘在线监测点位,并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联网实行实时监控。进一步加大环保检查力度和频次,累计现场检查25次,完成领导包联检查港口企业40人次,部门联合检查船舶污染物接收5次,绿色港口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6.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推进智慧绿色港口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实施“科技兴港”行动,鼓励企业积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新建设黄骅港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配备当前最为先进的装卸设备,搭载无人值守汽车疏港系统和自动堆、取料机疏港作业系统,在进一步提升安全性的同时,提高疏港效率50%,节约人工数量60%,开创了港口大宗散货运输智慧化先河,《皮带机高效安装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河北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开展港口设施设备自动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推进港口内部和集疏运通道集卡自动驾驶试点应用,发挥河北煤炭交易网行业优势,建设一体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港口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推动港口运营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科技化。
7.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海域治理不到位,推进岸电使用工作缺乏主动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三同步”要求,以煤炭港区为示范和带动,积极推进综合港区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2021年黄骅港新增矿石码头(一期续建)项目岸电设施1套,全港高压岸电设施达到9套,超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规划要求。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岸电使用取得重大突破,煤炭港区岸电使用连创新高,2021年煤炭港区今年以来靠泊具备岸电接收船舶459艘,接通岸电390艘,其中船电故障及恶劣天气影响55艘次未接通,接泊率96.53%,用电量1895530千瓦时,全面提前实现了年底前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使用岸电率达80%以上的目标,港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8.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对省环保督查交办问题督导整改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督导渤海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拆除违法养殖池塘,建立常态化监管排查机制,力争违规用海养殖问题存量归零、增量为零,努力避免因属地管理不到位再出现新的反弹。
9.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黄骅市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推进慢问题进行专项督导,要求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确定项目完成时限。该项目已于2021年5月13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预计2022年7月份完成项目建设。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渔船渔港建设项目全面督导推进,2021年8月17日召开全市渔船渔港建设项目专题调度会,全面调度全市渔港项目建设情况,加快推进各渔港项目工程进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按计划完成。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工作还有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
10.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报销住宿费”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超标准报销部分退缴财务;责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科加强对相关报销单据的把关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责成下属单位重新调整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办公地点,按规定落实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值班室等场地,多余办公用房封存,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规范使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1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经办人员及财务审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按规定据实办理、认真审核。组织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党政机关接待管理规定》,并修订完善局机关接待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接待全过程管理,提倡节俭用餐及光盘行动,机关纪委每月对公务接待进行检查监督,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13.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相关报销人员及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补齐发票和相关凭证。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审批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工作。
14.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执行预算编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研究出台《市海洋和渔业局差旅费内部管控措施》,加强出差审批控制;针对办公费超支的问题,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严格控制办公费开支,按规定执行各项经费支出。
15.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渔政船加油规避招投标”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目前渔政船加油已采用招投标管理,按采购程序办理。加强对采购过程的跟踪监督,保障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
16.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专门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将下属单位年休假列为局领导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请假审批及报备要求,加强人员考勤管理。
17.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执法处罚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责成当事人及时补齐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要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培训学习,对科室执法案卷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8.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工作态度不严谨,执法案卷资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执法当事人批评教育,责成当事人补齐执法案卷照片等证据资料,由法财科对各业务科室执法案卷进行了指导检查,并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学习《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执法能力和水平。
19.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大额资金闲置”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引航费收入使用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只可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已专门制定闲置资金使用方案,拟用于引航基地一期、二期工程建设。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仍需加强”方面的问题
20.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廉洁从政承诺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的责任体系。
2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防控廉政风险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机关纪委牵头,会同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易产生廉政环节列入全程检查,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格局。
2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机关纪委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沟通,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定期与局领导、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沟通了解工作情况。丰富监督方式,组长或副组长参加、列席局党组会及相关重要会议,派员参加招投标采购活动。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对新提拔晋升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组织廉政考试。
23.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定期组织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议,开设党务干部专题网班,通过加密培训教育频次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技能。安排局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团结就是力量”、“对党忠诚”等专题宣讲活动。督导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做到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重点突出,进行详实记录。机关党委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支部的主要内容。
24.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党员活动室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党建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党员活动室进行重新布置。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员活动室规范化进行了检查督导,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5.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机关党支部架构进行了调整,加设港口科党小组,由一名支部委员兼任港口科党小组组长,由党小组组织集体学习、自主活动。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每月通报学习强国、学习笔记等学习情况,公开晾晒,营造氛围,提升党员学习效果。
26.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格,存在工作报告照抄照搬、文件材料抄袭拼凑”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教育,要求严肃对待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严禁照搬照抄。加强对考核等相关材料的检查,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将在全局通报批评,并直接评定基本称职考核等次。
27.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职工‘三龄二历’认定不合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问题,逐一登记,研究提出纠正和完善的具体意见,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印证性材料,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8.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违规使用人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目前,已安排三名借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三、围绕巩固抓整改,以巡察整改工作实效促进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及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效果融入日常,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果。针对问题,着眼长远,用足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再巩固、再提升,确保整改完成事项不反弹。坚持巡察整改与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举一反三、小中见大,注意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扩大监督范围,强化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在其它领域发生,确保共性问题清理到位、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布局,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预防,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苗头铸成错误、小错酿成大祸。
三是改进作风,提高工作实效。深入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比”的意识、发扬“拼”的精神、鼓足“争”的劲头,以新观念新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实施走出去战略,到先进地区学习新经验新做法,全面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
四是立足实际,做好本职工作。围绕“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坚持“以城定港、港城融合、产城共兴”发展思路,加快推进黄骅港转型升级,统筹协调推进海域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强化海洋渔业执法,推动全市沿海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7-2090155;电子邮箱:
hyjjg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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