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5 09:38:19 阅读量:39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6月21日至7月14日,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反馈意见。
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为我们找出了“病灶”、给出了“良方”,我局党组对反馈的22个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意见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就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从自身改起,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改正的自己首先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领衔整改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强的政治定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整改存在问题。
坚决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建立并施行“台帐式管理”。对所有问题一一对号入座,责任到人,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行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定期报告制度,局党组每月听取一次整改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完善整改措施,每月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进度,责任领导每周一次专题调度,每周向主要领导汇报整改进度。
(三)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全面固化整改成果。
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既整改具体问题,又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机制上的短板弱项,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并将好的制度坚持好、落实好。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培根铸魂”中夯实政治建局、法治立局的强大根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工作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队伍。把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相结合,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组织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市党代会和“两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全面加强监管科学化水平、执法规范化建设、服务便民化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执法和服务举措。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高质高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局党组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对照,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
(一)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不能高标准按市委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开展学习活动”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自2021年6月份起,每次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习党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和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二是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开展学习讨论、互动交流、专题调研。2021年安排了15个专题学习,梳理了24个重点学习篇目,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15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两次。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全面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互动交流、专题培训,专题调研,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共计19份。
(2)针对“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
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三是保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4次。四是加强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常态下工作生活,增强自我反省、自我约束的行动自觉。
(3)针对“党组会上缺乏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和安排,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不专职”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就我局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请示予以批复后,我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我局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选举结果予以批复后,市局机关党委指导基层各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重新组建了12个党支部、1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总支。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百年“五个一”系列活动等党建活动。三是让党旗飘起来,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在全局营造“比贡献、比作风、比实效、比力度、比提升、比作为”的浓厚氛围。
(4)针对“借调基层干部现象严重”的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因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向局内所属单位借用人员的标准。二是根据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员招录补充、借出人员返回情况,有序安排从局内所属单位抽调人员返回原工作岗位。市局内设机构从下属单位借调的21名人员已全部返回原工作岗位。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融会贯通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下功夫不够”的问题
(5)针对“落实市场监管体系改革的步伐不快”的问题。
一是加强队伍融合,持续加大力度,将年轻干部通过跨科室任职、轮岗,推动队伍与业务的融合、交流;有针对性地厘清科室职责交叉、界限模糊问题,明确职责边界。组织开展了九期“学业务、练内功、强本领、提素质”交流活动。
二是加强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我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科室的沟通合作,及时推送日常监管信息,更好地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全链条监管。定期与相关监管科室进行沟通、协调并通报日常监管数据,开展宣传、联合检查等工作,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沟通交流,督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完善相关信息,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了医院设备计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督导、案件线索移交等的自然过渡。
三是加强外部对接,与市行政审批局沟通,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实时推送机制。进一步发挥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对于日常监管中获取的信息、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及时协调,实现工作中的信息互通互享。
(6)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工作。加强与省政府食安办工作对接,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局加强、加快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开展餐饮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等行动。2021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是做好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对省局委托监管的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片、医用氧、药用辅料、药包材)监管覆盖率100%;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实施分类分级,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动态排查,对药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覆盖式检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采取“一加二”模式,在行政监督基础上,联合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对药包材供应商开展现场检查,互促互进,推动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提质增效。
三是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组织对连锁药店药品明码标价行为进行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继续推行“电子处方”,较好地解决零售药店处方来源难题;鼓励支持全市零售药店与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使药店能够获得“电子处方”,方便患者购药;严格执法,对于药店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局进一步加大对本辖区内药店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流通领域的监管责任压地不实”的问题。
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各县(市、区)局进一步加强扫除恶斗争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树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持续深入开展“行业清源”,依法治理市场流通领域各种乱象行为。三是压实责任,长效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入推进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常态化治理。
2.关于“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理念树得不牢固”的问题
(8)针对“推动质量强市的力度不足”的问题。
质量强市工作方面,一是以省考核市、县绩效目标为契机,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质量强市领导机构各项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召开全市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大会、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会议,实行月通报制度,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发送工作提醒函,及时通报沟通督导工作进展情况。
知识产权工作方面,一是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22个部门调整为32个部门。督导各县(市、区)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地方党委政府宣贯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部署。二是推进政策落实,高标准落实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强化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基础能力;同时围绕全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强化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高产。三是落实保护意见,印发了《沧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系会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和跨区域协作,实行行政和司法协同保护顺畅衔接,围绕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建立市、县立体化、网络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应急预警机制和快速维权机制,强化纠纷调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工作方面,一是按照12个统计指标涉及部门进行任务分解,进行提醒,督促做好相关工作。二是邀请专家对相关部门进行制造业竞争力指数内涵及统计测算等内容的讲解授课。三是推动修订了《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增加组织奖、个人奖数量,进一步激发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积极性。四是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沧质强办〔2021〕3号),压实县级政府在创奖工作中的责任,增强企业创奖主动性。五是开展质量服务活动,邀请专家通过行业座谈、入企诊断等形式,宣传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创奖咨询指导。
(9)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制定了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沧市监函〔2021〕88号)。二是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规定,及时提醒分管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安排部署并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10)针对“维护市场秩序还有短板弱项的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紧盯传销活动高发部位,依托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利用前端智能监控设施,实时掌控外来人口情况,及时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对查处的传销人员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置。压实属地管理职责,防止传销反弹回流。强化督导检查,协调、推进落实打击治理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市打传办牵头健全完善打击治理传销协作机制,加强专职队伍建设,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定期督察、遣散遣返等措施。二是加强企业监管。按照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继续组织开展对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摸底排查,摸清生产状况及底数,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台帐。
3.关于“深化改革距离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还有差距”的问题
(11)针对“行政执法改革的优势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一是强化执法资格认证,现综合执法局持有执法证和待发证人员占94.2%。二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六大机制”。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六大机制”,构建“大执法”工作格局,形成“统一指挥、内部贯通、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结合“铁拳”行动开展了产品质量提升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启动“六大机制”,主动对接市局各业务科室,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2)针对“牵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还停留在比较浅显的层面”的问题。
在全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各成员部门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随机抽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相关要求,我市税务、卫健、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使用本部门系统开展单部门随机抽查,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三)“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方面开展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
(13)针对“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
已向市人社部门申报市消保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计划,通过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配齐市消保中心人员。同时已向各县级局发函督促其配齐所属消保中心人员,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
(14)针对“12315热线的质效距离消费者期望有差距”的问题。
严格落实24小时话务值班制度,加强话务员业务培训和管理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并由我局相关业务科室业务骨干对接授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授课,全面掌握日常投诉举报所涉及到的相关业务知识及文明热情服务的相关用语。2021年下半年以来,12315投诉举报中心加大了对投诉举报的初查反馈和按时结案反馈的催办力度,建立了投诉举报案件初查、按时结案回复督办群,指定专人进行督办。由专人每日通过电话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两种方式对各辖区市场监管局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催办,对临期的投诉、举报由提前1日催办提前为2日催办。
(15)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价格监管保民生”方面,组织对民生商品重点经营单位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引导百余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出价格诚信自律倡议书。查办多起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然垄断行业价费等涉企收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发放提醒告诫书。开展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品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监督检查,加强水电气暖、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物业等民生重点领域和特殊时期价格行为监督检查。2021年,全市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质量提升促发展”方面,对标先进地市纤检机构开展交流学习,为企业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工作,派技术骨干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微信群进行答疑解惑、沟通学习。
“放心消费创建”方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提升消费者安全、科学、理性的消费意识。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局督导、指导“放心消费创建”工作,2021年,全市24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已全部创建完成。
2.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6)针对“解决文山问题的措施不实”的问题。
一是把好公文审核关。凡是以市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办公室做到认真研究,确定是否有必要以市局名义发文,坚决杜绝公文“泛滥”。二是少发文。严格控制以市局名义发文的数量,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传递的,尽量不制发正式文件。确需以市局名义发文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证文件质量,严格控制简报种类和数量。做到能够一次发文解决的问题,不重复发;能够联合发文的,不单独发。三是提高办文效率。收文做到随收随登记,及时拟注转办,加快公文阅处速度。大力推进电子公文网上传输,逐步实现非涉密文件和简报网上办理。四是发文要求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悍内容实在,不发照抄照搬的文件,不发脱离实际的文件,文件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五是提高文稿质量。严格控制公文字数,做到写短文、讲实话,文章力求精炼、具体可行,讲话要符合实际、通俗管用。六是加强公文写作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个人理论素养和文字水平。
(17)针对“联合督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各分管领导结合职责分工,对业务关联性较高、时间关联性紧密的日常督导事项,合理安排,统筹联合调度;在敏感节点、重大节日等关键时间段,统筹市局力量开展联合督导。同时,加强各业务科室间沟通协调,完善市局双随机联络员制度,按照应联尽联的原则,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领域中。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在班子建设、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不足”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8)针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高”的问题。
2021年9月22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了三个小时的落实九届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的同志到会指导。局党组把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推动巡察整改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行了充分准备。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认领、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明确整改措施,并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时直面问题、抓住要害,联系实际、剖析透彻,内容具体,整改措施落地;相互批评时开诚布公、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建议。达到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提振精神的目的。
(19)针对“谈心谈话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队、所)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退休时必谈。9月2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9月10和17日、10月15日、11月16日、12月3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时,局党组书记与参会的班子成员多次进行谈心谈话,强化日常思想沟通。
2.关于“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不足”的问题
(20)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的问题。
一是完善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相关科室之间、相关科室与综合执法局相关执法大队之间的沟通交流,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互相监督、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主动介入、主动参与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把好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裁量关(处罚关)(重大案件)强调罚后核查再结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推行信息化监管模式,加强日常网络监测和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在系统内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开展监督抽查。加大对各县(市、区)局的监督抽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监管,不断探索更高效的监管模式。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培训。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依法监管,确保监管符合法律要求。对执法人员和经营企业人员开展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参加全省系统执法检查,学习兄弟市优秀经验。
(21)针对“派驻监督自办案件数量偏少”的问题。
增强发现线索的敏锐性,不断拓宽线索渠道,主动深入驻在部门人、财、物管理和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等廉政风险较多的部门和环节开展调研,从巡视巡察、审计、日常工作、信访、媒体报道以及群众举报以等多渠道筛选线索。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所列举的11项工作任务逐条分解,责任到人;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驻在单位党组书记、局长深度沟通、谈心谈话、交流意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岗位调整、提拔晋级工作进行全过程无缝隙的严密监督;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坚守重要节点,对机关干部遵守八项规定、节假日政务值班和遵守六大纪律情况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部署落实不力、工作质量不高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针对局机关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关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向驻在单位党组发出提示提醒函。
3.关于“干部考评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22)针对“干部考评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旗帜鲜明地树立“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有位”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看德才、凭实绩选干部的用人机制。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作风纪律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做到考察干部有作风内容、选拔干部有作风标准、任用干部有作风要求,把忠诚、干净、担当、有大局观念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让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让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三、坚持不懈将巡视整改引向深入,不断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持续深化整改、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建立一套机制、完善一系列制度,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
二是坚决做到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从制度机制入手,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在“培根铸魂”中夯实政治建局、法治立局、实干强局的发展根基。
三是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派驻机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机制,维护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措并举,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明确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队伍。
四是坚决在真抓实干中谱写市场监管工作新篇章。以深入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为抓手,突出“十个不得、十个确保”,坚决打一场作风整顿攻坚战,以思想和作风转变助推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在筑牢防控防线,不折不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上再加力;在坚守安全底线,消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品安全隐患上再加力;在聚力发展主线,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加力;在拉升质量高线,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上再加力;在立好公平标线,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再加力;在严守纪律作风红线,全面加强监管科学化水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服务便民化能力上再加力,为我市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530632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68号,邮政编码:061012;电子邮箱:czsscjgjjgdw@163.com。
中共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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