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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关于九届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5 09:42:05 阅读量:33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6月16日至7月15日,对沧州市供销合作社进行了巡察“回头看”。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市供销社党组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主动认领,主动整改,做到靠前指挥,履职尽责,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市供销社党组坚持做到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要求明确。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直到解决问题,达到标准为止,切实增强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搞好结合,相互促进。注重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市委“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活动、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当前供销社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市供销社工作全面提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供销社党组召开会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及成效,明确具体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1项问题,29项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2项正积极推进。

(一)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1)关于“‘在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缺乏责任担当’问题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自9月2日开始,资产科、人事科会同原兴济草帽辫厂厂长等人员,经过查阅资料,政策咨询、重新核实、跑办手续等工作,已于10月14日支付原兴济草帽辫厂拖欠11人养老保险金,交清相关社保费用。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2)关于“‘部分支部组织生活处于瘫痪状态’问题整改后重复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工作落实到支部,使党支部成为引

领发展的龙头、教育党员的阵地、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指导任期届满的支部做好换届工作。目前已有6个支部完成了换届工作,3个支部已提交了请示,其余3个支部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换届,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支部领导班子更加有力。三是重新修订了《沧州市供销社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相关制度》,对学习教育、发展党员等制度进行了完善补充,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还不够到位,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办社治社方面开拓创新不够。

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3)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强国平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周五集中学习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8月以来,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1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山西榆林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两转两促三思考”动员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内容,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在线学习的通知》,要求机关党委系统内在职党员开通激活学习强国平台账号,每日学习积分不低于24分,及时对学习情况不足的支部及个人进行了提醒,目前机关党委系统内各支部党员学习积极性不断增强,学习强国平台利用率明显提高。三是制定了《关于开展“供销理论大讲堂”活动的方案》,各市管干部、调研员,科室负责人作为主讲人,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综合知识等相关课程,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供销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4)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及综合改革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集印成册,便于党员干部学习,将理论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由市供销社负责起草,市政府出台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沧政字〔2021〕18号),市供销社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按节点完成。三是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县(市)供销社督导调研重点工作,摸清情况,总结推广了任丘市、黄骅市等地先进经验,并以浅埋滴灌项目为契机,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把办公桌搬到田间地头。

(5)关于“理论学习存在应付思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相关市管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递交了个人书面检查。市供销社党组对个人提出批评教育,并向市委作出了书面检查,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市供销社实际,修订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意义,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管理制度。三是8月以来,中心组集中学习5 次,对沧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沧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九从严”落实措施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并进行了讨论交流,中心组学习力度进一步加大,学习效果不断增强。

二是为农服务纽带桥梁作用发挥不充分。

(6)关于“农村现代网络流通体系覆盖面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调查研究,印发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农产品电商销售的指导意见》(沧市供销字[2021]25号)和《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系统物流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沧市供销字[2021]26号),为各县(市)供销社开展现代流通网络工作提供思路和方法。二是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年中工作会议,黄骅、孟村现场交流电商工作经验;市供销社领导带队到青县夸克电商公司和沧州明珠电商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参观学习。三是各县(市)供销社积极与当地政府、商务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扶持,探索引入社会优质资源,直采直销、订单农业、中央厨房等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扩大农村现代网络流通体系覆盖面。

《中华合作时报》报道孟村县供销社电商工作,黄骅电商工作多次受到省供销社领导表扬,经验做法被写入《河北省供销社系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典型材料汇编》。

(7)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开展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2次全市产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了市委主要领导对《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典型案例的通报》的批示精神,针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印发了《2021年度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沧市供销字[2021]14号)和《沧州市供销社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开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沧市供销字[2021]20号)。三是现14家交易机构已开展实质性交易,孟村、肃宁、沧县、海兴以政府名义召开了农村产权推进会,海兴、泊头、盐山分别到乡镇进行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培训,吴桥10月份完成场外鉴证500多笔。

(8)关于“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供销社指导绿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拓展业务范围,改进工艺,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切实增强企业经营实力,现已辐射到河间、肃宁、高阳、大成等周边县市。二是总结任丘市供销社绿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典型经验,在系统内推广。三是学习借鉴外地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先进经验和“互联网+再生资源”模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主动争取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和引入市场主体投资相结合,推动再生资源网络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四是献县供销社依托开放办社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已初见成效;河间市供销社依托乔联钢铁有限公司,开展废旧钢铁、有色金属的回收;沧州市棉麻公司谋划在闲置的仓库开展废旧汽车拆解项目。

三是推动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不足。

(9)关于“三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了《沧州市供销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程序和理事会、监事会在决策过程中的职责,确保理事会科学民主决策,监事会发挥监督职能。二是修订了《沧州市供销社社有企业管理办法》,制定了《沧州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市供销社作为出资人对企业的监管职责和企业使用社有资产开展经营,实现保值增值得责任。既保证了社有资产的安全又给予了企业经营自主权。

三是针对献县金水田公司问题,市供销社与献县县乡政府、村委会、农发行联合成立了工作专班,经过几个月来的努力,通过多方协调筹资并引进省供销社投资的浅埋滴灌大田托管项目,初步解决了拖欠农民地租问题,解决了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隐患。

(10)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浅埋滴灌大田托管服务作为农业生产环节的切入点,面向耕、种、管、收、加、贮、销全产业链,在南皮、吴桥等十个县与农业大户或村集体进行合作,采取市场化运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今年签约4万余亩,此项工作在全省居于首位;印发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农产品电商销售的指导意见》和《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系统物流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年线下农产品销售额148.74亿元,电商销售额11.72亿元;与建行、农发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为推进“三位一体”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按照“新建一批、提升一批、巩固一批、做强一批”的思路,促进“开放办社”“两社融合”的方式,推进基层社分类升级改造和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创建了任丘吕公堡、石门桥等4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标杆基层社、任丘市鸿鹄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4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改造升级10家薄弱基层社,引领带动了148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总结孟村县供销社推进“三位一体”典型经验,在全系统推广。

(11)关于“机构编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供销社党组研究下发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各县(市)社编制落实情况的摸底》的通知,对各县级社编制和人员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二是加强对县级社的督导,各县级社已经和政府及编制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部分县级供销社开始上报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招录计划,通过考试形式逐步定编到人。

四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2)关于“统筹工作不够,常态化防控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沧州市供销社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对机关和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维明路菜市场、北个体汽车客运公司和棉麻公司根据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二是由一名副主任负责指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多次深入企业督导在开展经营的同时按照市防控办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避免出现任何问题。各分管主任对联系企业做到经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同检查同部署。三是驻商务局纪检组也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进行了整改。

(13)关于“协调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与商务局主管电商的商贸科和主管物流的市场科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沟通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政策和动态,出台了《沧州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二是在商务局《我为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献良策征求意见表》上建议其与供销社建立联系机制,得到采纳。三是密切与农业农村局的沟通,在制定《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过程中,就农民合作社建设方面征求了农业农村局的意见,并达成一致。

(14)关于“全国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供销社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切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调动了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确保专项整顿活动取得实效。会上驻商务局纪检组进行了警示教育,通报了供销社系统的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清醒对待权力、进行深刻自我反思、自律见之行动,干净干事不出事,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二是市供销社认真对照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列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撰写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报告》,针对每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不正之风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五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15)关于“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由分管领导约谈了统筹处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讨。统筹处立即腾退了超标准占用的办公用房。同时举一反三,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市供销社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

(16)关于“违规报销招待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由分管领导约谈统筹处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讨,并补齐报销材料。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外出行为的暂行规定》要求执行。严控接待范围、标准,报销费用,公函、单据必须齐全。

(17)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分管领导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制定了沧州市供销社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遵守用车申请、审批、派车流程,杜绝出现先出车后审批等不规范情况。

(1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房屋出租方案,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了租赁信息,参照周边门面确定房屋租赁价格,与租户规范订立租赁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及时缴存租金。

六是社有资产管理混乱。

(19)关于“社有资产被他人无偿使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社有资产管理建章立制有章可循,依法保护供销社权益。

一是南皮县王寺供销社、城关供销社(含城关供销加油站),分别于2007年6月5号和2009年11月19日,依法破产还债。南皮县供销社提供规范完善的资产处置材料。二是市供销社成立专班,聘请律师,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徐官屯)86.7亩土地有关文档,实地勘察,约谈知情人,去土地部门收集资料等工作,在摸清土地的分布、使用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当事人反复交涉沟通,于2022年1月沧州市新鑫合作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市供销社资产管理单位)分别与沧州市佳兴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沧州荣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了供销社权益。三是规范社有资产管理,调整完善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办法管理》,对社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管理体制,管理要求,绩效考核,监管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使社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对全系统主要社有资产(房屋、仓库、土地、生产设备)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管理科室。

(20)关于“社有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孟村供销社就长期闲置20余亩土地之事,经与对方沟通协调,现已达成合作意向共同开发。二是对棉麻公司多处仓库闲置,公司正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已有部分仓库对外出租,部分拟开发再利用,沧州库已达成改造协议。

(21)关于“社有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混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核查了解企业间拆解产生原因,经了解,以上几个企业间的拆借均属长期历史遗留问题,其中北个体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公司与棉麻公司之间的拆借是因企业改制产生,由于北个体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受疫情影响,客流量大幅减少,更是举步维艰,一时间难以偿还欠款。二是针对以上问题,市供销社完善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工作专班,要求上述企业完善手续,签订补充协议。制定《沧州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今后凡是涉及社有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会研究,集体决议,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按照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合同要求,规范社有企业之间资金拆借行为。三是市供销社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各公司彻底清偿债务,积极通过盘活重组各项资产,搞活经营,发展壮大经济实力、提高自身造血能力。针对企业经营问题,市供销社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指导各社有企业加强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寻找合作伙伴、寻求新的商机,助力企业发展。

(22)关于“县级社有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供销社下发了《关于对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主要社有资产实施台账式管理的通知》,组织市直公司和各县(市)供销社对社有资产进行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过程中,各单位已对房屋、仓库、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造册登记,明确管理科室,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7.干事创业劲头不足

(23)关于“开拓创新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保持企业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北个体客运公司与沧州市公交公司达成共识,将院内空闲场地出租用于公交车停靠。二是市棉麻公司积极开拓新疆市场,做好棉花收购工作,准确把握棉花期货市场,增加公司收益。借助吴桥棉麻仓库场地优势,谋划成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三是维明路菜市场依托场地、区位优势,进行升级改造,秉承“诚信敬业、创新求实”的发展理念,打造高品质的主城区菜市场。四是调动三家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增强资金效益意识,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24)关于“党员干部进取意识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机关党委出台倡议书,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去除行政化和官本位思想,勇下基层深研实干。在单位内部建立了创先争优机制,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二是确定邢台市供销社为对标学习单位,由市供销社领导带队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制定了督导方案,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结合省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内容,对各县(市)社就十项重点工作就行督导。

三是按照省供销社统一部署,在10个县(市)开展了以浅埋滴灌节水农业项目为重点环节的全程土地托管,共完成签约土地面积4万余亩,总量居全省首位,多次受到省供销社领导表扬,沧州市供销社、吴桥县供销社作为先进代表在全省系统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省供销社通报1-9月份十项重点工作,市供销社排名上升2个位次。

8.制度执行不到位

(2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费用支出手续得到完善。

(26)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修订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请销假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强化了市供销社机关干部职工作风纪律观念。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确保请销假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选人用人、管党治党不够到位等问题。

9.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研究落实《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认真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对下一阶段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市供销社主要领导与三个社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听取了三个企业的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将每半年听取一次下属企业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化,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

(28)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了适合供销社系统的权力运行机制,出台了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确保各项决策民主透明。二是切实坚持“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了深入、细致查找,便于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将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纳入有效管控之中。

(29)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组务会专题研究建立健全了可查询、可量化、可评价的监督体系,研究制定了与监督单位监督对象开展谈话谈心相关方案。二是召开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推进会,进一步规范与监督单位开展经常谈话沟通会商相关要求。三是印发《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驻局纪检组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规范开展谈话谈心、提醒谈话、履职谈话。原则上与监督单位“一把手”每半月一次、与其他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每月一次谈话提醒、沟通会商、交换意见;与中层干部等关键人员,每季度开展一次谈话谈心;对全体党员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廉政谈话或警示教育;每半年汇同监督单位党组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截至目前,汇总整理监督单位年度《部门权力清单》12项,《重点事项五清台账》9项,明确监督单位重点监督对象47名,开展谈话谈心两轮,其中监督单位处级干部8人次,科级干部7人次,共印发谈话提纲47份,整理谈话记录15份。

10.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30)关于“干部培训力度偏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供销社党组根据干部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2021--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推动供销社教育培训工作有章可依,统筹规划。

二是陆续开展了各类供销社经营性质的培训。根据供销社干部特点,本年度我单位在河北省干部网络学院开办两期具有供销社行业特点和发展方向的专题网班,进一步丰富了干部的业务知识储备,提升了供销社干部为农服务的专业能力。三是组织干部进行“走出去”教育培训。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强化“走出去”教育培训,已经组织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和党员干部去先进地区供销社交流学习,同时要求各县市对标先进开展交流学习,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助力供销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事业发展。

(31)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供销社党组研究制定了《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实施方案》。二是根据供销社总体工作需要、各科室岗位职责以及干部特点,市供销社党组已开展轮岗交流工作,有2人轮岗交流至其他科室工作。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巡察整改以来,市供销社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明显提高。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各项工作。

(一)树立持续整改意识。坚持党组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反思总结,把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坚持持续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争取持续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工作布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提高供销社农业生产服务整体实力,推动全市供销系统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304243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25号 沧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xwlzc0329@163.com。

 

 

中共沧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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