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24 15:27:09 阅读量:403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对全市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3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沧州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和具体行动。市水务局党组把市委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为落实市水务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责任,从严从实抓好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成立沧州市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研究提出抓落实具体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市直相关部门分管科长、市水务局各相关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关于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沧州市水务局关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并取得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9个,基本完成6个。
(一)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沧州深层地下水位仍呈下降趋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二是加大外调水力度,积极实施外流域调水。通过南水北调中线、四条引黄线路、引王快水库水、引岗黄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应急北延为生产生活、农业、生态水调水。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水源置换。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水源置换,目前,全市大部分农村生活用水已由江水村村通改为户户通。制定《沧州市工业服务业江水置换工作方案》,2021年底前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集聚区的工业服务业全部连通地表水供水管网,实现水源切换。农村分散的工业服务业随着农村村村通工程同步切换。三是对不合理监测井位置进行调整,保证监测数据科学客观。五是全面落实《沧州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定期通报地下水水位变化、取水井关停等情况。今年9月我市深层地下水位60.72米,与上年同比回升3.38米。
2.关于“压采任务相对集中。省定45个超采任务较重县市中,我市占8个。”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党组认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二是针对我市8县市任务量大问题,积极督导完成2020年度压采任务。至2020年底,8县市剩余任务占全市压采任务总量的54%。督促8县市制定2021年度压采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成压采任务。三是针对河间市等6个县市改水降氟工作滞后的情况,督导有关县市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上报。对有关县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摸排调查,制定工作台账,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督导推进;定期通报,强化督导。建立“周通报、旬调度、月约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及时限。建立分包督导机制,对工程建设进度慢的县市和有关项目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会同市纪委监委和两办督查室,定向跟踪进展,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河间市等6个县市按时完成任务。
3.关于“市水务局工作谋划欠深入。地下水压采治理计划比较保守,前松后紧,缺乏紧迫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积极对接省厅,按照取水井关停原则,重新拟定取水井关停计划,制定印发了《沧州市取水井关停工作方案(2021—2022年)》,并全力推进取水井关停。
4.关于“江水消纳有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调查用水情况,统筹规划调剂用水指标。为保证用足用好长江水,实现地下水压采目标,市水务局对各县(市、区)江水消纳情况和工程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分析各受水区引江水指标需求、管网建设需求等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考虑河间市、肃宁县实际用水需求,对沧州市部分县市江水指标进行内部调剂。二是江水村村通工程基本完成,新开口门获省厅批复。基本实现农村江水村村通。2020年9月在保沧干渠及石津干渠新增5个口门获省厅批复。新增口门的开启利用对解决农村生活用水、最大限度减少地下水开采具有积极作用。三是河间等5县(市、区)多举措加大江水消纳力度。
5.关于“市水务局对上沟通力度有待加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大协调力度,2020年先后10余次到黄委、海委、山东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引水指标,引水水量再创历史新高,有力保障供水安全,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和压采地下水。今年以来,又多次协调省水利厅、黄委、水利部、山东省水利厅及上游兄弟市。同时,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多引调外来水。一是先后启动全部四条引黄线路引调黄河水;二是实现多渠道引水。引岗黄水库水向沧县等7县(市)输水,王大引水工程向西四县输水。实施滹沱河补水,引漳卫新河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输水工程首次为我市南运河沿线补充农业灌溉用水;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列入预算,继续执行引水补贴政策。
6.关于“市水务局区域联合协作机制不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定期发布通报,督导各县(市、区)委、政府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二是实施奖罚。对地下水位下降严重的东光等4县进行约谈。对季度水位排名全省前十和后十连续两次的实施了奖罚。三是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五是积极和衡水市水务局协调沟通,统筹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同时也积极和水位监测站点运维单位河北省沧州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密切合作,分析地下水位变化趋势和原因,严格控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7.关于“市农业农村局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大力推动节水农业发展。一是调整作物,借助季节性休耕项目适当压减高耗水冬小麦30万亩,指导农民种植耐旱的高粱、谷子、油料等;二是优化品种结构,在小麦生产上大力推广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减少小麦灌溉次数和用水量;三是改革种植制度,实施旱作雨养种植16.5万亩;四是运用节水设施,推广管灌、滴灌等节水技术,探索实施小麦玉米浅埋滴灌试点0.5万亩。
(二)市直相关单位履行职能责任方面
8.关于“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一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抄送)相关部门,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凡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予以落实。
9.关于“深入调研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落实《沧州市水系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抓投入,强监管,实施河渠清淤疏浚、河渠蓄水节制、河渠湖库连通、坑塘整治提升、再生水利用工程等五大工程,全力推进全域水系治理,促进河道、沟渠、坑塘互联互通,构建“引得来、蓄得住、旱能浇、涝能排”的水利基础设施新体系。市水务局积极推进全力推进全域水系治理,促进河道、沟渠、坑塘互联互通。已编制了《沧州市水系连通规划方案》,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关于《沧州市水系连通规划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并研究《沧州市水系连通规划方案》,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积极推进。
10.关于“督导检查存在不深不细的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各县(市、区)水务局认真开展了取水井清理排查回头看。二是对取水井限期补办取水许可证,截止目前,符合条件的已全部申请,省已受理,取水许可证正在办理中。三是河间市政府于2017年4月23日印发了《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水北调终端用水价格的批复》。河间市供水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仅负责河间市建成区供水服务,供水价格严格按照《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水北调终端用水价格的批复》执行,现全部执行差别水价。四是新华区广西秦源环保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工业自备井1眼无取水许可问题已整改完成,新华区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将自备井予以关停。
11.关于“市城管局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督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渤海新区渤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分为新建部分和改造部分1)新建部分:预处理、变电站、除臭滤池、两个污泥浓缩池、两个提升泵池、反硝化主体结构已完成,变电站及反硝化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预处理和反硝化正在进行设备及管道安装,污泥浓缩池及提升泵池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进行室外管道连接。2)改造部分:目前两个滤池已完工,磁混凝主体已完成,2#磁混凝正在进行模板拆除工作,1#、2#、4#水解池主体已完成,3#水解池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室外管线已施工完成三条。
12.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林业压采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督导力度。3月中旬,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海兴县林业节水压采项目进行全面督导,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时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搞好项目检查验收。5月中旬,由海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业队伍对节水压采项目不合格面积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并形成台账。三是完成政策兑现。由海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专业队伍验收结果提交海兴县财政局由海兴县财政局按照海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面积和补助标准。
13.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面沉降监测即时数据及预警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完成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治理工作,完善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快自然资源部授予我市的京津冀平原地下水与地面沉降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实现地面沉降科学精准防治,实现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显著,地下水水位快速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地目标,同时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我市全覆盖、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我市地下水资源的消耗,减缓地面沉降区面积增长趋势。三是2021年积极申请财政资金补充建设监测网络和增设基岩标、水准监测点等,力争两年内建设完成,全面提升我市地面沉降监测预警与防治水平。
14.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热井开发利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1年6月,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发的《关于规范抽采地下水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为献县、肃宁地热井办理了开采证,并督促做好地热水抽采回注工作。
15.关于“农业节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大节水技术宣传指导。对存在大水漫灌问题的相关县市进行调度,县级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加强田间节水技术指导,采取节水技术和措施,减少大水漫灌。全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6万亩,发展管灌、喷灌等节水技术。
16.关于“推进旱作雨养、季节休耕方面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大力实施农业节水项目,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我市,减少农业用水。
(三)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7.关于“党委政府研究谋划工作偏少。”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各相关县(市)履行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研究谋划、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黄骅市制定了《黄骅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2035年)》、《黄骅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各项工作措施、项目按计划推进。新华区:加强对地下水超采的研究和部署。肃宁县:一是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扎实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谋划工作开展,切实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沧县:成立了“沧县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部门、小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有效推进压采工作落实。制定《沧县地下水压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沧县2021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晰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到2022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东光县:定期组织地下水超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孟村县:县委、县政府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审议;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县“三创四建”重要建设指标;县纪委监委将年度任务目标纳入重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县人大将该项工作列为“6+1”联动监督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海兴县: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把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8.关于“责任分工调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河间市委、市政府已调整领导小组并落实了责任分工。沧县调整了沧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有力组织实施。
19.关于“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调度少,在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上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各县市区加强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明细任务措施,推动压采工作落实。新华区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沧县提高政治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多次召开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积极调度压采工作成员单位,压实责任,明细任务措施,有力推动压采工作落实。东光定期组织地下水超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海兴县充分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管控,把压采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定期调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20.关于“引水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盐山县、孟村县多方协调,积极引调外来水。盐山通北良排灌站从宣惠河向大商平底渠引水200万立方米。孟村县2020年共引灌溉水2000万立方米。
21.关于“工作开展缺乏规划。”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统筹谋划,现已制定《沧县地下水压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沧县2020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沧县2021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22.关于“存在超许可取水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肃宁县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办理取水许可增量,但取水许可由省厅审批,省以严控地下水开采未予以审批。目前该企业连接江水供水管网,原取水井改为备用。
23.关于“综合节水措施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沧州市2021-2022年取水井关停工作方案》要求,蔬菜种植用取水井纳入关停任务。下一步继续按关停方案要求做好取水井关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关停任务。二是积极实施引调外来水,按照申报计划完成引水任务。
24.关于“宣传不够到位,群众节水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盐山县地表水厂已投入运营,已全部实现江水切换。
25.关于“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力度还需加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东光县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接,积极协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结合本县实际,对农村供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确保管网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供水。
(四)在落实省市要求推进重点工作方面
26.关于“个别水源置换项目工程进度较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强化督导等措施,该问题已整改完成,2020年底全市已实现江水村村通。
27.关于“个别水源置换项目工程进度较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肃宁县调配业务骨干力量,加强对一、二水厂的监管和督导,江水村村通水源置换项目工程及设备安装已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水通至水厂。目前,整体设备通水调试和42项水质监测已完成,正在试运行。黄骅市羊三木工业园、齐家务工业园已完成水源切换,吕桥镇工业园区主管网已完成施工,厂区内部管网正在协调施工。
28.关于“关停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了《沧州市取水井关停工作方案(2021—2022年)》。为推进取水井关停,市政府召开全市取水井关停工作动员会,市压采办组织开展了取水井督导检查,每月通报关停进度,截止目前已超进度完成取水井关停任务。二是采取强力措施,积极加大城镇自备井关停力度。截止2020年底,泊头7眼、新华区4眼、黄骅3眼已关停完毕,开发区1眼为特殊行业用井,不需要关停。肃宁县积极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截止目前5眼取水井已全部关停。
29.关于“有的县(市)管理封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泊头市于2020年12月20日起开始对境内取水井标识牌进行排查,对丢失情况于2020年12月底全部整改到位。并定期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到位,对于该项工作坚持长期推进。吴桥县对脱落松动的标识牌进行加固。盐山、中捷产业园区对机井再次进行摸排、勘查,对丢失、脱落的标识牌进行台账管理,确保取水井监管到位。孟村县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法取水井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严格监管,对已关停的取水井,严肃查处明关暗用、停而复用等行为,确保彻底关停到位。
30.关于“2020年省下达我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7万亩,压采量1242万立方米,但预期节约农业用水仅575万立方米,不足省下达任务的50%。沧县耕地面积106万亩,全县节水灌溉面积30.3万亩,仅占全县耕地总量28.6%,节水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0年省下达我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7万亩,压采量1242万立方米。我市实际落实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7万亩。但当时对预期节水农业用水量计算不够全面,各县上报预计压采量仅为757万立米。按照《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关于对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意见,我们要求各县再次认真论证核实。经各县对高效节水灌溉节水压采量重新核算,最终核算预期节水量为1318.7万立米。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1.关于“水务系统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队伍建设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专班人员配备偏少,人才方面有断档,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鉴于市水务局锁定编制不能通过遴选、选调和四级联考招录新人的状况,一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进行反映和争取,开展人员招录。二是做好现有行政编制人员思想工作,将行政编制人员调整到锁定编制而后进行人员招录。同时,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短缺情况,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自然减员情况适时进行招录。2020年下半年至今市水务局招录2名选调生公务员、1名“四级联考”公务员、1名遴选公务员和2名事业单位人员,今年又上报了明年1名选调生的招录计划和今年3名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计划。各县(市、区)采取措施,积极解决人员不足问题。河间市积极研究人员增编和招聘问题。肃宁县积极选配人才充实水利队伍,已向社会招聘水利专业公务员一名,同时协调人社局组织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四名。东光县通过公开招录的形式,增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水利队伍。
32.关于“近三年来,市级仅组织系统内相关业务培训3次;16个县(市、区)未组织过专业培训,业务培训抓得不实不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队伍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专业队伍需要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市水务局2021—2022年计划邀请专家授课6次,为水利队伍输入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当前,组织相关业务科(中心)科长(主任)10名、兄弟单位1名专家分三期对市水务局职工、县(市、区)水务局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了180人次的相关业务培训。各县(市、区)采取外聘专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水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33.关于“将党建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融合还不够有效,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充分,典型引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大力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成立沧州市水务局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指挥部临时党支部,选优配强支部委员,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及时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百年党史天天读”活动,通过诵读活动有力地凝聚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力量,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进一步积极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
各县(市、区)加强地下水超采领域党组织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黄骅市水务局党委注重党建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业务的融合,利用每周两次理论学习的机会,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增加业务交流的时间,做到同部署、同落实。沧县水务局党员干部30余人开展节水宣传。肃宁县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水务局党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压采任务高质量完成。
(六)推进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4.关于“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反馈的全市中水利用率低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印发<沧州市节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市节水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保证园林绿化、道路喷洒、农业灌溉等能够使用再生水。目前城管部门正在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于新、改、扩建项目能使用再生水的,优先配置再生水。三是市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转发了《河北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十部门联合发力,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
35.关于“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反馈的水系修复问题,虽然制定了《沧州市水系整治及河渠连通三年行动方案》,但是河渠清淤疏浚、蓄水节制等基础性工程还未有效开展。”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采取有力措施的,推进问题整改。一是积极推进《沧州市水系整治及河渠连通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落实,全力打造引蓄并重、丰枯互补、河渠相济、灌排共治的水系水网。积极推进全力推进全域水系治理,促进河道、沟渠、坑塘互联互通。三是落实清淤整治资金。落实南运河清淤整治市级配套、坑塘整治提升资金,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投入,目前南运河清淤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完成。四是积极督导项目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抓好专题研讨、集中辅导,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学习重点,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的系统性、持续性、深入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充分发挥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着眼于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找准着力点和落脚点,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与治理地下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建强主力军,打好主动仗。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勇于直面矛盾,敢于担当责任,以实招硬招推动推进突出问题解决。切实增强作风建设,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班子成员包县(市、区)工作机制,督促每位班子成员从工作实际出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推动问题整改。
(三)进一步强化问题实效。切实解决庸懒散拖和不敢为、不想为、不肯为、不愿为、不会为问题。全面提升工作节奏,坚持说了算、定了干,把紧张快干作为推动问题整改的总要求、把提速冲刺作为推动问题整改的主基调,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节点、有督导、有结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进一步梳理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根据现阶段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突出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加强督导检查,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注重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创新党建载体,丰富党建形式,注重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典型引领,将党建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有机融合;加强班子建设,以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为重点,着力建设一个团结、奋进、补台、撑劲,能够依靠、值得依靠,能够信赖、值得信赖的班子。督促班子成员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补台、相互支持。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全市水利一盘棋的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大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锻炼力度,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不断优化和提升水利系统干部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水平,为如期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
(五)进一步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一是抓好顶层设计。按照《沧州市关于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实施计划》《沧州市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将压采任务与压采措施相对应,并落实到各县市,明确时间节点及措施,确保到2022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位止降回升。二是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三是抓好水系工作。认真落实《沧州市水系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今年应完成的项目,督促各县市区抓资金筹措与落实、抓方案编制、抓审批招标、抓项目建设。保证按按时间和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四是抓好水源置换工作。加快推进工业服务业水源置换,2022年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加快推进农村灌溉水源置换工程建设,更多地将农田灌溉由地下水置换为地表水。五是推进取水井关停。落实《沧州市取水井关停工作方案(2021—2022年)》,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关管并重”的原则,强力高效推动取水井关停工作,2021年关停取水井16000眼。六是强化取水监管。加强总量控制,明确并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红线,对县域内地下水开采总量接近或超过控制红线的,不予批准新增取用地下水。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将地下水计划用水量分解到用水户。加强计量监测,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用水户实现在线监控;对农业取水井,强化“以电折水”方式计量用水量,探索以电控水计量模式。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非法开凿取水井、无证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77029;邮政信箱(地址):沧州市交通北大道21号,邮政编码:061000;电子邮箱:youxiang2021f@126.com。
中共沧州市水务局党组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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