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0 18:45:40 阅读量:5772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开展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这次市委对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巡察,是全面加强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对机关过来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脉会诊”,更是帮助机关党组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的有力手段。市政协机关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按照市委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市政协机关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机关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协机关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由联络员与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整改落实。
(二)精准制定方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政协机关党组紧扣反馈意见,严格对标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政协沧州市委员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三个方面23个问题,逐一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要求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整改,对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定期汇总,及时向机关党组反馈。
(三)加强督促指导,高标从严抓好整改
市政协机关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各责任室委对照《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逐条逐项对应整改,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纸面整改的“假整改”行为,同时坚持一周一调度、两周一总结,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各责任室委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处理,并随时保持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系,确保整改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指导。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政协机关党组按照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狠抓落实的原则,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政协机关党组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以秘书长办公会、党支部会、机关全体会、专家授课等为重点的理论学习制度。6月份以来,机关党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调研重要讲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10次。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结合“四史”宣传教育,举办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12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学习研讨,撰写交流体会100余篇,开展每周悟语、读书笔记每周千字展评、每季履职心得分享活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营造了崇尚学习、改进学习、深化学习的浓厚氛围。
2.关于“在理论指导实践、学用结合方面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6月份,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活动,就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推动市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
3.关于“推动党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落地见效上还有差距,对政协理论的学习研讨组织开展得不够、缺乏深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对政协理论的学习研究,结合实际,主动谋划改革创新课题,成立专班,围绕“创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在政协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画出新发展阶段最大同心圆”进行深入探讨,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作用的意见》,经市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4.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协助政协党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上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政协机关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传达,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并协助政协党组抓好贯彻落实。6月份,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就市政协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6月25日,开展机关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对办公区域的6项内容进行检查,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将机关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到达全年无事故的目标。
5.关于“协助市政协党组履职方面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及时将领导批示交各专委会,由专委会跟踪、反馈并进行评估。制定2022年协商工作计划,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2022年市政协协商议题,由人资环委牵头围绕城镇污水处理开展监督视察,经政协党组批准同意,并得到市委批准。
6.关于“牵头负责的工作与各专委会沟通协调不经常,对宗教问题研讨较少”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2022年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经政协党组批准同意,并得到市委批准,由民宗委牵头围绕全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调研协商。
7.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协“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参谋作用不明显。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政协机关党组协助政协党组,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创立“沧州政协”微信公众号,面向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深入宣传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展示政协履职风采,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公众号传播力和综合影响力在全省地级市政协公众号中排名第二,切实发挥政协“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
8.关于“在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协助政协党组抓好落实方面还有差距,制度建设跟进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好机关党组牵头抓总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要求每半年对各专委会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市政协党组汇报。8月30日,向市政协党组汇报了2021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参照冀协发[2020]16号和冀协发[2020]12号两个文件,结合沧州政协实际,制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协商工作规则》,转发《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推动政协履职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9.关于“在协助政协党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的过程中,参谋助手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资源保护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纳入2022年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经政协党组批准同意,并得到市委批准,由人资环委牵头围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监督视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推动政协履职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聚焦民生领域开展协商的力度,制定2022年年度协商计划,民生议题占到全部协商议题的40%以上,经市政协党组批准同意,并得到市委批准。协助市政协党组,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围绕民生实事,收集社情民意信息152条。
1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27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集体学习《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十四条措施》《关于整治“指尖上形式主义”的十条措施》《中共政协沧州市委员会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会议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规范发文和办会程序,精简会议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凡发文必要性不强、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进一步改进了文风会风。
12.关于“不规范发放补助补贴”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按照《政协沧州市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发放补助补贴,对不符合发放要求的,一律杜绝,禁止发放。
1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按照《政协沧州市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每笔支出票据严审核、严把关,细中再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涉及的报销票据已按整改要求列明支出原因。
14.关于“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按照《政协沧州市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各类报销票据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报销程序的,坚决不予报销。
15.关于“公务接待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预算法规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公务接待预算逐年递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6.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决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按照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进一步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机关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党组书记陈宽与其他3名党组成员于7月5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观看《镜鉴—2020年沧州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对纪录片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7月底,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会,并在会上专门就今年市政协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观看《镜鉴》,进一步抓紧抓实政治性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1年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抓好三项立项监督事项:安可替代工程、浴室改造装修工程、财政经济委员会外出学习考察。目前,已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外出学习考察全程监督,参与了安可替代公开招投标、浴室改造装修工程合同签订及资金拨付等2项事中监督,并将继续做好立项事项的事后监督工作。
18.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三重一大’部分事项研究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自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政协机关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通过机关党组会研究,坚决杜绝主席会、秘书长办公会代替机关党组会研究的现象发生。自6月17日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次,涉及人事任免事项2次、大额资金支出事项3次,均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决策程序规范。
19.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政协机关党组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履行好机关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认真履行领导和指导责任。7月27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并对各支部班子成员进行调整。
2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讲工作问题多,剖析党性问题少,相互表扬多”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要求,提高了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审阅了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确保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会中,党组成员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深刻剖析深层次问题,绝不避重就轻,达到了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和红脸出汗的效果。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开好相关会议,规范细致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会议纪要、党课教育活动记录等工作。对6月17日之前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梳理,目前记录填写缺项漏项已全部补齐,活动信息、党员花名册、党课教育活动记录均已填写完整。市政协机关党组深入贯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并充分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开展机关党组成员间逐一谈心谈话,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谈话。
2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加大对机关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外出培训、下乡锻炼、挂职锻炼、一人多岗、强化学习等方式,全方位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优、道德品行好、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奉献精神足的优秀年轻干部,为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3.关于“人员混岗使用。教科卫体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各有1名同志,长期不在任职岗位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向市政协党组提出建议,解决人员混岗使用问题,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并报市委批准,该两名干部已调整到任职岗位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政协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二)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立足实际,以整改促履职提升。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相结合,与“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相结合,加强实践探索,进一步提升政协履职质量和水平。协助市政协党组,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研究谋划好专题协商、重点调研、监督视察等各项履职活动,使政协履职更加契合全市大局、符合群众期盼。聚焦“六个转变六个强化”,对标省内外政协系统先进单位,进一步深入查摆在观念意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条对账销号,推动机关干部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履职质量实现新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7-2024491;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2号;电子邮箱:zxmsk03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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