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30 15:32:07 阅读量:215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3日至12月25日,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落实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人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以整改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重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坚持政治导向,勇于担当抓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社局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意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6次局党组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动员部署会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责任,深入一线、定期督导,不断推动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2022年2月2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主动全面认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强化了自身整改和推进整改的意识和担当。
(二)坚持责任导向,凝聚合力抓整改。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科学指导全局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整改责任科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局属各中心成立相应的推进机构,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传压、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整改。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将反馈问题一体推进整改。建立了台账登记、销号管理制度,实行整改进展周报制度和“一事一档”管理制度,确保整改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效果。
(四)坚持结果导向,常态长效抓整改。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优化了就业促进工程工作专班、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班、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等,制定了重项工作会商机制,以重点突破带动人社工作整体提升。开展了“人社干部业务能力大比拼”行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深入排查管理短板弱项,制定或完善了《关于更高质量扩大就业的实施方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承诺机制》《沧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办法(暂行)》等相关制度28项,全面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和水平。
二、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市人社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推动我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1. 关于“融会贯通运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实践不到位”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就是最大民生’指示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就业促进工程工作方案》和《关于更高质量扩大就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扩大就业活动暨就业促进工程工作专班,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二是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75场,介绍成功5.31万人次。中央广播电视台、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中央媒体对我市线上招聘“直播带岗”新模式进行报道。三是充分利用河北公共招聘网、沧州人才通等平台进行线上宣传,深入社区街道开展线下宣传,不断扩大就业政策知晓度。四是制定了《沧州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22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健全技能人才工作政策体系、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乡村振兴领域技能人才供给等项重点工作。五是积极对接全市“453”主导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新型学徒制培训,共计培训8212人次,此做法被《河北日报》《河北法制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六是加大孵化企业帮建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升企业效益,增强带动能力。今年以来,共有7个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主体569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1873人,带动比例1:3。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指示有弱项”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审议修订内审办法、岗位权限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健全社保基金安全处置预案、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风险防控机制。二是整理编印《社会保险政策汇编》《稽核风控政策法规选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业务大讲堂,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工作。三是结合社保基金管理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承诺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四是全面开展案例分析,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做到严小严早严预防。2021年底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共召开了5次警示教育会议,实现社保基金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
(3)针对“在提高全民社保待遇上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引导参保居民早缴费、按高档次缴费,着力提高参保缴费率。二是通过“沧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养老保险中断有什么影响?》《1分钟读懂城乡居民养老金计算》等文章,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力度。三是优化完善参保缴费服务,拓展信息化缴费渠道,实现了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手机缴费,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缴费。四是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选择性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水平,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市社保扩面人数、实缴费人数占应缴费人数的比重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2.关于“在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上,做贡献、强人才、精管理方面有弱项”问题
(1)针对“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1年全市高标准完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共计培训1197人,完成任务的104.1%。2022年,一是持续扩大就业服务宣传,加大技能培训政策和“20+N”系列就业服务活动的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春风行动及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多项活动。二是制定了《贯彻落实<沧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以家政服务、建筑、电商、冷链物流等为重点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就地就近技能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选定职业培训学校,严格绩效考核,全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
(2)针对“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不均衡,高技能人才占比低。人才市场化配置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河北省对工程、农业、科研等行业职称申报倾斜政策,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在2021年底的职称评审工作中,进一步畅通了非公领域人才评价通道,工程、科研及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较上年提升2.9个百分点。二是加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力度,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高级工、技师技能考评。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技能人才较多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制定全市技能人才引进办法,对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为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获得者和省级一类竞赛前5名人员32人发放资金63.8万元,营造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70.33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22.04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1.34%。三是对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营业务、分布情况及发展规模进行调研,梳理现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出台了《沧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办法(暂行)》,制定了产业园具体建设方案。同时积极争取省人社厅政策支持。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有一定规模、有较强辐射力,对人力资源流动有较强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针对“事业单位管理存在惯性思维”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2022年1月9日,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对校园招聘工作进行了部署。局分管负责同志到县(市、区)调研校园招聘工作,宣传解答有关政策。二是支持市管高校等单位按照《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到重点院校自主开展校园招聘。
3.关于“在切实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隐患方面有差距”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沧州高级技工学校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配足配强8名专职思政课教师。二是制定了学期授课计划和思政课课程表,每学年思政课时数不低于70课时,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融合统一。三是创新思政课程内容,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宪法法律、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设定课程模块,开设一系列选修课程。四是做好学生课外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开展系列思政主题文体活动、主题讲座,并结合党课、团课整体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水平。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专职思政课教师讲授思政课工作已落实到位。
(2)针对“应对疫情影响的措施不细致”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沧州市本级《预防大规模失业风险预案》,对871家企业持续实施失业动态监测,通过落实帮扶政策、促进余缺调剂、强化就业援助等工作举措,及时化解应对规模性裁员和失业风险。今年以来,为12842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1亿元,稳定职工33.31万人。二是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参照河北省人社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安全有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3)针对“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梳理劳动保障检查项目共11项。二是制定《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2022年日常巡视检查的工作计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有序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三是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每月收集工作落实情况,今年以来,随机抽查检查单位主体246家。四是会同市住建局约谈涉欠薪企业,提醒督促解决欠薪问题。
(二)转观念促发展、转作风促落实有弱项,服务能力水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需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针对“存在调研不深入,减负不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局班子成员常态化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调整了局班子成员包联县(市、区)分组,明确调研督导内容、方式和要求,增强了调研的针对性。今年以来,局班子成员就重点工作进度、信访稳定等情况多次深入县(市、区)进行督导。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文稿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加强公文格式、内容等方面的把关,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关于“在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上措施不力”问题
(1)针对“‘放管服’改革后政策衔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工作的通知》,与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批机关在作出批准许可决定后,及时向人社部门推送审批结果,由人社部门对许可事项进行监管。自2021年11月至今,共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家,各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通过电子邮件、OA、蓝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将信息推送至当地人社部门。
(2)针对“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信息化便民服务推进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延伸人社网络,将服务延伸到基层。二是办事群众申请就业创业社保补贴,可通过手机下载并登陆河北人社APP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目前,就业创业所有业务均可网上办理,实现了“掌上办、不见面”。今年以来,共通过该系统办理就业创业社保补贴业务720笔,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方面
1. 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单独列题、集体讨论。二是规范党组会召开流程,党组成员逐人发表意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充分讨论,党组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
(2)针对“凝聚合力提升效能上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沧州市人社局干部业务能力大比拼行动实施方案》《人社问效“面对面”工作方案》,举办16期“人社大讲堂·局长讲政策讲业务”活动,在全局形成学业务、比实效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梳理业务流程工作,规范了业务办理程序,增强了相关业务的关联性。充分发挥就业促进工程、人事人才、信访工作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提升党组统揽全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制定《重项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科室、单位间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分析、研判和处置重项工作。
(3)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存在缺位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合理制定预算支出,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对于预付款类,做好资金风险评估,测算好预付款金额。三是强化对预付款资金结余情况的追踪管理。沧州高级技工学校已于2021年末对年度天然气取暖费用进行了测算,并预缴了冬季取暖费用。
2.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局党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及时传达学习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制定了市人社局《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四是结合思想、工作、纪律实际,班子成员深入分管科室、单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今年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159人次,进一步筑牢党风廉政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3. 关于“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有落差”问题
(1)针对“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二是制发局党组《关于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找准工作结合点,选准突破点,以党建引领各项业务开展,推进基层党组织打造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三是机关党委及时对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学习活动实效。四是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期,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47份,收回47份,征求意见建议共89条。
(2)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政策文件学习的通知》,安排党支部认真学习《机关党建常用资料汇编》,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和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制定《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党建工作走深走实。三是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四是印发《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3)针对“流动党员中转站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商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做好流动党员接收工作。二是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党总支优化调整5个流动党员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三是充分利用中心流动党员服务平台,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制定《流动人才党员管理办法》,工作人员下沉办事处及社区,采用与流动党员视频连接的形式确认其身份,办理报到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截至3月底,17名应转未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出。
4.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问题
(1)针对“对年轻干部培养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程序晋升四级调研员,空出科级领导职务用于提拔年轻干部,提拔5名年轻科级干部。录用5名公务员到重点岗位进行锻炼,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2)针对“干部缺少多岗位交流锻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按照交流轮岗与加强中层领导力量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干部梯次结构,实现干部的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对3名科级干部交流轮岗。
(3)针对“落实人事制度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人事制度,对局属事业单位借调局机关情况进行摸底,清退借调6名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已全部回到原工作单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沧州人社领域落地落实。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问题清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需要持续推进的,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分阶段积极推进;对未彻底完成整改的问题,厘清症结,摸准瓶颈,集中攻坚,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利用巡察整改的良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全市人社系统作风大改进、形象大提升、事业大发展。
(四)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倪岳峰书记来沧调研讲话要求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举措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加快沿海经济强市建设步伐贡献人社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320367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0号沧州市人社局;邮政编码:061001;电子邮箱:d753951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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