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30 16:14:30 阅读量:189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2月25日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2月10日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教育局党组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高度警醒、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细化整改问题清单,设置了党建和纪律作风问题、干部人事问题、财务和管理事务问题、教育发展问题4个整改组,明确了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制定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完成时限和整改质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任务基本完成
教育局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
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一)聚焦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距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还有差距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工作要求不到位。
(1)关于“统筹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有差距”问题。
2021年,市教育局连续第四年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园20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园46所,幼儿园建设工程开工率、完工率在全省通报中位居前列。全市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成为全省首批完成工作目标的地市之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到83.95%,高于质量强省2021年度考核指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1.95个百分点。2022年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共认定10所,当年认定工作已完成。市教育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坚持城乡幼儿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发展质量实施方案》,加大统筹力度,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持续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2)关于:“高中学校核心竞争力不强和高中教科研成果偏少”问题。
针对高中学校核心竞争力不强问题:一方面,着力提升普通高中学校整体教学管理平,增强办学吸引力。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校长、部分教师代表进行了4次座谈研讨,梳理总结了33条意见建议,赴衡水、合肥等地知名高中实地走访调研,对标先进,检视差距,查找出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方面的33个问题,并有针对性制定了9项51条措施。目前,教育局正在拟定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待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力争三年内有较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招生政策,2021年按照规定比例审定域外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并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同步进行招生,杜绝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我市优质生源违规外流现象。2022年我市招生继续实行报批审核,高中招生秩序和招生环境持续优化。
针对高中教科研成果偏少的问题:一是大力加强普通高中教科研工作,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学与管理的引领作用。今年3月,启动了示范性高中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申报省规划课题占全市省级课题的34%,比2020年增加了一倍多。二是于今年4月召开了沧州市“十四五规划”省级示范性高中专项课题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线上培训会,加强科学指导,进一步提高教师研究水平和能力。
(3)关于“中职教育存在弱项”问题。
一是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按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确定拟达标中职学校27所,制定了《关于推动沧州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中职学校学位建设,按教育部要求,到2025年中职学校全部实现达标。同时,为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市委、市政府谋划启动了位于市区东部的教育园区建设。目前,园区首批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正在加快推进。二是加强专业契合产业建设。2022年全市中职学校新增设专业53个,全市职业院校的141个优势专业有序推进,74个重点专业正在培育中。三是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贯彻落实产教融合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推行中职“1+5”、高职“1+7”模式。目前,我市校企合作企业数已达到2002家。四是职业教育服务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成立服务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组织各职业院校正在积极推进实施。
2、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够深入,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方面用心用力不足。
(4)关于“推进教育改革不到位”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移交运河区、新华区管理的工作方案》,坚持移交工作“八个不变”和“三个确保”,按照“班子移交一周内完成、人员编制移交两周内完成、总体移交月底前完成”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8所初中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5)关于“‘双减’政策未真正落地”问题。
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制发了《沧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中小学“双减”工作已列入沧州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校内减负方面:一是作业管理再强化。各学校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办法,精准设计作业内容,体现分层、分档、多元化。二是课堂教学再提质。各学校严格落实教学计划,强化教师备课和课堂教学,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辅导答疑工作。三是教研活动再提升。各学校提高教师教研实效,强化课堂教学指导,积极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教研活动,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校外减负方面:建立了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无证、隐形、变相违规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目前已停止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压减完毕,高中学段学科类机构全部合规,非学科类机构纳入了预收费监管。
(6)关于“教学评价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为应对新高考赋分机制带来的新变化,市教育局教科所专门成立了“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室”,重点研究教学质量评价。二是强化教学质量评价对学校管理与教学的指导作用,对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组织进行了教学质量监测,对每种组合的成绩进行了数据分析,对学校教学提供了有效指导。三是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尽快适应高考综合改革。
3、党组发挥作用有待加强,履行核心职能方面存在弱项。
(7)关于“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
针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市教育局党组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入分析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强化工作调度、加强力量调配,全力推动两项工作落地见效。针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一是强化并发挥好专班作用。坚持日常巡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教学时段监管与节假日蹲守相结合,震慑有偿补课的不良苗头,打击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二是动员全系统力量,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对新入职教师实行岗前师德教育专题培训,扎实有效做好在职教师全员师德培训教育,真正做到了师德教育培训全覆盖。三是强化内外监督,做到“三公开”“三加强”“三常态”。加强案件的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及时上报,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一是积极争取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以增加专门工作力量。二是局党组定期听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深化推进措施。三是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形成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8)关于“教科所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
市教育局及时将借调的15人全部召回教科所。针对教科所人员初始学历比较低的现状,2020年为教科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4名,2021年和2022年计划继续招聘研究生7名,人员整体学历水平将逐步提高。
(9)关于“开展履责谈话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河北省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二是制定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履责谈话的暂行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履责谈话制度。并按照办法要求,坚持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的履责谈话每月不少于1次,坚持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与科室(学校)负责人的履责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问题。
教育局党组认真对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述职、分析研判和上报制度。局党组于7月初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就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会后形成了专题报告并报市委。二是设立意识形态联系点,局党组成员协助联系学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摸清基层工作实际,帮扶解决困难。三是梳理完善了局领导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局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整治“四风”不彻底、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方面。
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
(11)关于“2021年中考体育连续发文更改考试科目”问题。
2021年初,市教育局根据《国家体质健康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对初中毕业考生在“掷实心球”项目中增加了体重限制,轻体重考生不能参加“掷实心球”项目。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和训练场地受限等原因,部分早已选择“掷实心球”项目并进行前期训练的轻体重学生反映来不及改练其它项目。考虑到学生实际,教育局将“掷实心球”体重限制取消,并顺利完成2021年体育中考测试。2022年,由于疫情影响,经请示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我市未组织中考体育测试。今后,教育局将进一步引导学生加强锻炼,掌握技能,增进健康,并汲取经验,规范考试方式,合理设置项目,组织好中考体育测试工作。
(12)关于“局机关人员迟到和十六中安排专任教师节假日值班”问题。
针对“机关人员迟到”问题:一是对迟到人员给予全局通报批评,修定了《关于严格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加强日常检查。同时,纪检部门根据《关于监督对象政治表现的评定办法》,将工作纪律纳入对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的评定内容。二是制发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意见》,健全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制度。三是结合省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推动机关和系统干部职工作风转变。
针对“十六中值班”问题:一是指导十六中按上级有关政策实行双人值班制,科学安排值班人员,减轻专任教师的工作负担。二是督导市直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值班有关规定,加强值班管理,确保学校值班和教育教学两不误。
2、担当尽责意识弱化、为民服务落实效果不明显。
(13)关于“对教育局官网群众信箱留言反馈问题未跟踪问效和信访量激增”问题。
一是明确了一名副科级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局官网群众留言办理事项,建立交办与结果信息反馈闭环流程,坚持跟踪问效,防止交而不办、办而不结的问题发生。二是深刻分析信访量高位运行的成因,分类施策、压实责任,加强学校管理,对反映突出的矛盾问题,积极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落实常态化预防措施。
(14)关于“七中未组织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操和十五中未按规定在校园内设置双杠”问题。
针对七中实验室问题:经调查,教育局就学生实验操作问题,要求七中立即整改,并加强相关工作管理。目前,七中已在教学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实验实操课。
针对十五中双杠问题:经调查,十五中在学校操场东南角原已设置两副低双杠,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少两副高双杠。目前,已按要求新安装两副高双杠,达到国家标准。
(15)关于“公布高考志愿咨询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热线电话不及时”问题。
一是按照省统一要求,将2022年我市各级高考报名咨询电话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二是及时将2022年我市高考咨询服务站(含县市区)联系方式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加强咨询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广大高考考生提供咨询服务。针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三公开”问题,教育局于2022年2月15日在官网公开学校校长办公电话、主管校长办公电话、学校举报电话和一个移动电话。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廉政风险监管不到位。
(16)关于“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2名人员已将补助全部退回,主管领导对发放补助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严肃财经纪律,严查支出范围。
(17)关于“市直学校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教育局针对十六中学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对直属学校食堂管理账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专门组织各学校召开食堂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学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各学校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成立由学校总务处、体卫处和安全科负责人联合组成的食堂食材采购监督组,对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等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避免出现非定点采购现象出现。
(18)关于“公务用车超预算”问题。
经核实,教育局财务管理设置有局机关和教育考试院两个账户,年初财政局分账户下达公车经费预算金额,而决算时只以教育局机关一个户名同时上报两个账户的公车经费数额,导致决算数大于教育局机关公车经费预算数。教育局进一步规范教育局机关财务和教育考试院财务“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公务租车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19)关于“第一职业中学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责成第一职业中学组织项目招投标和建设工作有关同志,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要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出现审核招投标资料不严格的公司不再委托使用,并在今后招投标工作中委托信誉好、业务能力强的招投标公司开展业务。同时,指导市直学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采购,合理、合规科学操作,加强对招投标采购的审核,集中采购招标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20)关于“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责成十七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认真落实报销程序和签字制度。组织各直属学校对账目、票据进行清查,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并通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加强对报销制度的有效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工作压得不实等问题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有缺失,推动廉政建设缺乏刚性措施。
(2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严格”问题。
修订并印发执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完善集体酝酿决策程序。出台了《关于加强对直属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对项目计划与编报、项目审批与管理、项目建设与实施、资金管理与支付、项目监督与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两个专件进一步明确要求学校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2)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进行1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并组织研讨。二是制定《市教育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做到遵规、学规、守规、用规,自觉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党组成员展开谈心谈话,就《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解读提醒党组成员。
(23)关于“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完善”问题。
组织各科室认真梳理2022年度工作要点,理清职责,机关纪委结合科室职责,对廉政风险事项进行了调整,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廉政风险事项,并逐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相关科室对照风险事项内容,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缺乏长远谋划,干部梯队建设不够合理。
(24)关于“科级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
2022年4月,局机关选拔了4位年轻人员充实到事业科室副科长岗位,1位同志调整到参公科室科长岗位。结合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拔调整了7名75后干部充实到学校领导岗位,其中包括2名80后年轻同志。今后,将继续加强机关和直属学校干部梯队建设,加强对后备年轻干部的培养培训,着力选拔优秀青年干部,逐步解决科级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25)关于“局内设机构正科级干部轮岗不到位”问题。
针对科级干部年龄老化的实际(2022年退休正科级干部4人,2023年退休正科级干部6人),结合职级并行,通过科级干部的新老交替达到轮岗的效果。
3、基层党建有待提高,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26)关于“组织功能发挥不够好”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功能,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组织活动。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也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科室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三是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推动党建与业务互相促进、共同提升。
(2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结合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统筹推进直属学校党组织建设。目前,市第一职业中学等学校已设立了党务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下放学校由各区继续推动落实。
(2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组织机关和各学校党支部系统学习《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升党员政治理论素养。组织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细化专题学习方案,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落实党员补课制度,因出差、其他公务等原因造成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无法出席的缺课党员,应自觉主动接受补课,党支部安排专人对其进行补课,并做好实名签到及补课记录等材料。
(29)关于“学习强国平台利用率不高”问题。
一是由所在支部对相关党员进行谈话,加强学习,提高平台利用率。二是制定了《关于强化“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的意见》,推进党员学习常态化。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和抽查,以督促学,进一步浓厚学习强国平台的学用氛围。
4、局党组对九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0)关于“关于上次巡察反馈借调人员清退不彻底”问题。
市教育局党组对该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会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决定立即整改。清退工作快速平稳,所有借调人员已经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局党组认真反思两任班子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此轮巡察,我局未接到移交问题和信访件。
三、持续推进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教育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务求全面完成。对整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将加强督导,查漏补缺,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巡察提出的意见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坚决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领导力,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教育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扎紧扎牢制度和权力的笼子,加强对考试招生、教科研项目、政府采购、教材教辅征订、学校基建、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治理和监管,防止权力滥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加大干部交流制度,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用,着力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沧州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教育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坚守主责主业,努力办好沧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17080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贻成路沧州市教育局;邮政编码:061001;电子邮箱:yzkxs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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