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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30 16:18:13 阅读量:93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25日,对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局党组坚持做到“六个到位”“三个结合”,即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问题认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目标责任到位,立行立改到位;将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全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相结合、与政务服务系统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 

(一)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工作反馈意见会议之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部署整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精神,逐项逐条进行学习讨论、研究,吃透问题实质,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端正态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微杜渐。二是开展集中研学。党组成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集中研学的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治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整改。

  (二) 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成立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政务中心、交易中心负责人任成员,构建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党组书记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局机关各科室、政务中心、交易中心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完整整改责任链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全参与、无盲区。

(三)扛起责任,带头整改。局党组始终坚持履行和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勇于承担,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搞好整改,带头落实整改,形成了“头雁效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不等不靠,不推不拖,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2年4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清单,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亲力亲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亲自研究修改《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每个分解的问题、每项整改措施、时间节点、达到的要求都逐项逐条推敲,认真调研、检视问题。其他局党组成员也主动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并身体力行始终工作在整改落实的第一线,坚持与工作专班人员一起研究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按照要求进度顺利推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一方面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对于指出的“理解和把握中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还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规范划转工作,明确市行政审批局和事项移交部门的责任边界,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认识分歧,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二是通过补充协议和专题会议等方式,对双方业务衔接部分明确工作分工、协作。

(2)对于指出的推动“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用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加强指导,要求各县(市、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批;二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21年以来省、市印发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文件规定的工作任务逐项进行自查,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除不涉及事项外,所有事项100%认领,实施清单要素规范、完整、准确,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三是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和我省出台的新的许可目录和实施规范的实际,持续动态完善更新审查要点。

(3)对于指出的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树得还不牢问题

一是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信用修复初审工作,设置AB角,确保工作不断档。二是坚持日清日结。对于国家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平台推送的信用修复申请,初审人员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高标准落实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协调大数据办在“信用中国(河北沧州)”网站开设信用修复专栏,公示信用修复政策、流程、标准、修复结果等信息,使失信主体清楚掌握信用修复要领。利用政银企对接会、网络直播等时机,宣传企业诚信经营重要性。四是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展丰富多样的信用修复培训会,做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五是推进完善制度保障,在出台《关于推进“信易贷”工作的若干措施》基础上,根据市领导要求,起草《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为提升我市“信易贷”水平指明方向。六是提升平台建设水平,组织市“一键融”平台对接全国“信易贷”平台,共享国家涉企数据,提升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为银行掌握企业信用状况提供有力参考。七是搭建政银企桥梁,召开座谈会,鼓励银行与市“一键融”平台对接。八是开展网络直播,介绍“信易贷”政策、推介金融产品、组织银企线上交流,拉近了银企距离。九是强化通报制度,下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通报》,指出“信易贷”工作存在的不足,鼓励县(市、区)开展交流,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县(市、区)下发提示函。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4)对于指出的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落地不及时问题

一是组织局各审查科室针对落实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是否有其他不合规收费等情况开展彻底自查,以保障不再发生此类改革政策落地不及时等问题。经自查,目前各科室均不存在此类情况。二是针对曾承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项目收费”事项的具体业务科室,再次组织对本科室是否有违规收费现象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认真核实,目前承担的49个行政许可事项均不向相对人收取费用。三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四是严格落实公文运转、处理工作机制,对收到的上级文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传阅,做到当日事当日毕,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第一时间落实。

(5)对于指出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经市政府同意,以热线联席会议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热线运行机制的通知》,从制度上解决工单互相推诿问题,切实保障热线顺畅运行。

(6)对于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站位。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等载体,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二是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了《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时效性。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3、针对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7)对于指出的对县级局指导督导还有欠缺问题

一是组织完成了涵盖我市审批系统县乡两级法制、登记工作具体人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的新法条款释义和实操业务指导。二是与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合同,约定由专业律师定期对县、乡开展法治讲座,以提升审批系统工作人员整体法治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对各县(市、区)审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基层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形成报告呈报省政务办。四是法规科牵头各审查科室对各县(市、区)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涉法问题进行直接指导,畅通业务沟通渠道。五是下发《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沧县、黄骅、献县土地使用权出让未进场交易的通报》、《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沧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各县按照规定开展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跟进督导落实,防止再次发生。六是起草《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组建专项整治办公室,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七是下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对相关情况进行限制,不允许再出现此类违规事件。

(8)对于指出的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等靠思想的问题。

一是积极向省住建厅反馈系统问题。分别在全省消防工作座谈会、全省消防系统使用优化会议上对“省级不同主管部门对消防类审批系统的要求存在差异,给审批事项的网办带来困扰”的问题进行详细汇报。二是以市行政审批局名义向省住建厅书面请示,恳请省厅加快系统对接进程,尽快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务服务系统与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深度提升网办水平。三是会同市大数据办积极推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系统对接相关工作。

(二)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方面

1、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还不牢的问题

(9)对于指出的为民服务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印发了《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一次性告知等四个制度的通知》,积极组织大厅入驻人员和审批业务人员集体学习2次,让制度入心入脑。二是安排业务窗口梳理业务规范文本,深化审批(服务)要点应用,提供标准化服务,共涉及 14 个领域,共计 186 个主项,352 个子项。三是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解决各县(市、区)局审批业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各审查科室用视频会议形式对各县(市、区)局负责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了14轮业务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办不成事窗口”作用,窗口成立以来处理企业群众“办不成事”8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帮办200余次。五是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问题16个,对工作人员存在处理不当的问题,及时提醒改正。六是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示公开。在局官网和收费窗口的显著位置公示配套费相关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征收方式、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七是积极做好减免政策解疑。在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时,由工作人员主动向建设单位讲清讲明讲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八是开展政策学习培训。认真组织配套费窗口执收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培训,结合省市文件最新修订的内容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提高征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规范征缴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应减尽减。九是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3月3日,组织各县(市、区)审批局、被赋权乡镇(街道)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专题视频学习,300余人参加。组织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对承接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严格群众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十是做好日常监控提醒。对于已赋权下放企业登记职能的县市,由县级行政审批局明确专人对乡镇登记机关“企业开办”网报件进行实时监控。对网报件达到3个工作小时的,予以提醒办理。召开全市登记注册工作调度会,对全市企业登记注册超时情况进行通报。印发《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企业开办用时情况的通报》,对全市190家企业开办用时情况进行抽查,企业开办用时持续压减。召开企业开办专班工作推进会,联合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加强对各自条线企业开办用时情况的督导监管。十一是建立超时备案制度。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超时办件,由县(市、区)审批局说明原因,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审批局备案,市审批局视情全市通报、约谈。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将今年以来因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在封控期可能出现超时办件的情况进行了报备。

(10)对于指出的服务向基层延伸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与市建行联合,采取暗访的形式,对各地乡村两级政务服务站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并将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督促各地整改提升。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会上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人员进行了针对性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按要求抓好常态化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在全市村级综合服务站布放“裕农通”设备,进一步提升基层网上办、自助办能力。

2、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的问题

(11)对于指出的下基层调研督导不够的问题

印发了《关于报送事项划转情况的通知》,对县(市、区)事项划转进行摸底调研,经对各县(市、区)报送的事项划转统计表和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各县(市、区)均已经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事项划转至县级行政审批局,进一步推进县(市、区)事项划转标准化、规范化。

(12)对于指出的年终干部考核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讨论市委专题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评先评优的激励作用;二是立行立改。2021年度已经通过集体讨论、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考核优秀人员;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考核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共沧州市委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完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13)对于指出的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新华区、市交通局、交警支队、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多家单位参加,针对“新华区吴官屯村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问题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二是由交警支队向市财政局申请2022年经费,予以安装。

3、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4)对于指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户利息入库不及时的问题

已于2022年1月底将10.9万元保证金利息上缴财政。今后按银行每季度结息及时上缴利息。

(15)对于指出的公务用车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此情况开展了调查,对时任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出具了《提醒函》。二是制定《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租赁社会车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勘验车辆使用,统筹安排勘验任务,优化勘验路线设计,节约用车成本。三是制定远程勘验工作制度,利用即时通讯工具和互联网手段,探索规范开展远程勘验。四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租赁车辆预算。五是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6)对于指出的2021年公务用车租赁费预算应编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而变相编入其他科目中问题

与财政局积极沟通,调整2022年车辆租赁费用所列科目。

(三)落实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问题

(17)对于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印发了市行政审批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二是结合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召开动员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局和两中心营造廉洁高效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各支部组织党员积极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强化日常教育。

(18)对于指出的对部分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聚焦不够的问题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各科室及两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重新进行了梳理调整。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人员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目前未收到相关线索。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9)对于指出的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工作或议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0)对于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按时召开会议,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活动质量。二是机关党委召开支部会议,部署开展2021年组织生活会事宜,同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并对支部手册填写、各项活动资料留存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各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会、志愿服务等活动。

(21)对于指出的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已完成机关党委、纪委委员补选,补齐配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班子队伍。二是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局机关及两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三是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对日常纪律、疫情防控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四是制定了我局《关于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政务中心、交易中心、热线管理科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动员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了线索征集公告,摆放在二楼大厅,征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制定我局重点整治问题对照清单,各科室对照清单查找问题,形成“四清单”台账;持续推动问题整改。五是各支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完成年度述职、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正确、规范填写党支部手册。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2)对于指出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我局内设机构16个,正科领导职数17名,副科领导职数12名,实际配备科级领导干部7正12副。2022年1月新提拔5正1副后,实际配备科级领导干部12正9副;二是继续加大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力度,本着成熟一个提拔一个的原则,逐步配齐科级领导干部。

(23)对于指出的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机制,争取许可事项主管部门的技术支持;二是与相关高校协作,分期分批分领域到高校培训;三是根据需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邀请专家、学者、教授集中授课;四是充分利用剩余编制,通过四级联考、遴选方式补充我局急需人才后备;五是与建行深化合作,2022年安排进行市、县、乡业务培训。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市行政审批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一些问题还需下大力气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一)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需要继续巩固解决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高度重视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科学严密、具体实在、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

(二)持续抓好制度规范建设。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制度,以机制管人,制度管事,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梳理、规范、完善,重新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车辆租赁等一系列制度,推动全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责任扛在肩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加强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大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决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驰而不息地抓好作风建设,真正使机关党的建设、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巡察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深入开展,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促发展,努力开创沧州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新局面,以更加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2175007;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电子邮箱:zwfw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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