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30 16:18:59 阅读量:954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对市残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残联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高度重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认领问题,即知即改,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1月29日巡察反馈会后,市残联党组迅速启动整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和要求,对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学习、深入研判,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全面抓好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巡察整改工作。2月10日,市残联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研究整改落实任务措施并细化分工,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室(中心)和具体责任人。

(二)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坚持“每周跟进”“定期汇报”,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党组书记、理事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先后召开了9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分工,自觉认领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领分管部室、所属事业单位逐条逐项认真研究具体整改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转化成果,推动工作。市残联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改进作风,不断探索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制度26项,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从源头深处堵塞漏洞,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坚持把落实整改工作与推进残疾人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全力推进实施“一三六九”工作方案,定期调度、跟踪问效,努力在全省残联系统和市直部门中打造亮点、树立标杆。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至目前,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8个。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多层次残疾人服务保障不完善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方面。

(1)关于“把方向促落实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召开残工委工作会议。6月1日,召开了2022年度市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副市长、市政府残工委主任薛青松主持会议并讲话,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残工委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就业困难残疾人救助帮扶实施办法》《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沧州市就业困难残疾人救助帮扶办法》《沧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市政府残工委工作规则》《市政府残工委提示卡、督办函工作制度》,规范了残工委议事制度,调整了我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三是充分发挥残工委办公室牵头作用。先后三次组织召开了市政府残工委组成部门协调会议,研究沟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中心城区无障碍环境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等工作。发挥残工委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组成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四是开展“局会合作”项目。与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分别签订了“民政残联一家亲 共建惠残保障体系”行动计划书、“局会携手合作 共促体育强残”行动计划书,加强部门业务合作,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动部门工作责任落实。

(2)关于“协调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现场督导。2021年11月、2022年4月先后两次组织市创城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残疾人代表就中心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宣传,向公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定义、常见的无障碍设施等内容,倡导公众关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自觉保护无障碍设施。三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问卷调查,并公布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问题反映热线。四是组建无障碍环境监督员队伍。组织市残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残疾人代表40余人,成立中心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员队伍。五是协调推动立行立改。组织运河区、新华区政府、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协调会,将现场督导情况及问卷调查反映的问题予以反馈,督促做好整改。截至目前,已对23处有问题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修缮。

(3)针对“康复机构少,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加大康复机构培树力度。将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市、区)残联精心谋划,统筹协调,积极创建成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截至目前,东光、孟村、吴桥、沧县共新增5家成人康复服务机构,特别是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骨科康复院区投入使用,大幅度提升了我市康复服务承接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抓好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康复服务的对象是持证残疾人中明确提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2019-2021年市残联共为有康复需求的67311名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康复服务率均达到100%。今年在继续扩大服务面的基础上高标准为13373名明确提出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3139名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三是深化残疾人社区康复。充分发挥已有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支持目前没有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机构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创建,以创建促提升。

2.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欠缺。

(4)针对“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梳理出99名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和85名退出低保的残疾人名单,及时推送至民政部门,并协助残疾人办理了申领手续。截至2021年11月份,99名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和85名退出低保的残疾人已纳入政策范围。二是举一反三。将残疾人享受特困供养、低保和“两项补贴”核查工作延伸到全市1998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确保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不漏一人。三是完善监测机制。落实好省、市文件要求,每月与纳入防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残疾户开展1次跟踪访视或电话沟通,及时掌握残疾人家庭的变化,需纳入政策范围的及时纳入,确保不发生返贫事件。

(5)针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2022年疫情期间,市残联切实加强对基层残联、残疾人协会、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指导调度,先后印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近期重点工作》《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康复工作》等专项文件,指导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体育、信访、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等工作。二是持续关注困难残疾人疫情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动员基层残协、专职委员,深入防控一线主动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畅通乡镇(街道)辖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微信群、村(社区)残疾人助残服务微信群,及时摸清残疾人受疫情影响存在的特殊困难,第一时间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救助通道通畅。对因疫情防控影响难以获得必需药品的精神病残疾人,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为300余名精神残疾人上门送药,确保其连续服药不中断。三是康复机构做到停课不停学。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通过微信、手机视频、远程指导等方式,积极开展线上家庭康复指导。全市共有18家机构承接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有15家开展了线上服务,967名残疾儿童居家接受了线上康复服务。四是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市特教学校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并完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方案》等一系列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和防控措施,并于4月14日进行了抽查检查。五是强化宣传动员,引导残疾人自身防护。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持续向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使广大残疾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正确面对疫情,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市残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清单四机制”,将意识形态纳入2022年党建工作和残联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同研究、部署、考核。二是强化学习。制定《2022年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会议和文件精神。三是扩大残疾人政策宣传。制定《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及时更新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内容,2月至今新增发布信息125条,多次在省残联微信公众号月度传播指数排名中名列前茅。四是落实专人专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官网党建专栏内容更新和充实工作,以周为单位按时更新专栏内容。巡察反馈以来,机关党建专栏已更新15期党建工作宣传信息,有效利用机关官网党建专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五是扩宽党建平台。建立微信公众号“党建+”专栏,发挥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巡察反馈以来已发布15期工作信息。六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机关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平台特点,长期坚持定期发布党务知识、政策文件、活动信息、时政要闻等内容。

3.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不大。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缺乏有效引导和培训”的问题。

一是及时分解任务。根据省残联下达的培训任务,制定了我市培训方案,并将任务指标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沧州市残疾人职业介绍机构补贴实施办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办法》,鼓励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残疾人到企业或其他就业单位就业。三是打造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了“沧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设立了包括“政策要闻”“求职招聘”“线上云课堂”“风采展示”栏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布用人单位残疾人招聘信息;开展线上培训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用工信息和培训服务。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策及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培训总量,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培训,加强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五是多种形式促进就业。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举办沧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洽谈会暨残疾人互联网视频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残疾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截止目前,就业残疾人已达39911名,占就业年龄范围内持证残疾人的47.30%,提高了2个百分点。

(8)关于“指导督导村残协履职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各县(市、区)残联对专职委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917名因超龄等原因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专职委员建立台账。二是对标学习先进。组织各县(市、区)残联学习承德市推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先进经验,认真落实中国残联《村(社区)残协建设规范》,提升村(社区)残协建设规范化水平。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各县(市、区)组织专职委员通过中国残联“专职委员在线”进行网络学习,重点学习残疾人工作相关政策、基层残协工作要和专职委员工作职责,全面开展专职委员能力素质测试,督促专职委员能力素质提升。四是加强抽查检查。以电话问询形式对各县(市、区)专职委员履职能力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履职能力不足的,责令县级残联限期调整。

(9)关于“为残疾人发声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持续落实好残疾人信访接待制度。充分发挥市群众服务中心接访窗口、12385热线作用,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来电,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共接到残疾人来信来访17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二是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市政协交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及时进行办理回复。三是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召开专门协会主席座谈会,听取专门协会主席对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助残暖冬”行动,全市残联干部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5200余户,投入资金101万余元用于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1100余个。四是联合多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举办东京残奥会等重大体育赛事获奖运动员表彰授奖暨事迹宣传推广活动,表彰10名运动员在国内外体育赛事中取得的优异成绩,6名运动员被授予“自强模范”荣誉称号。省残联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活动。与市委宣传部等三部门联合举办冬残奥主题文化活动暨全市残疾人书画展,共展出35位残疾人作者的80多件文艺作品,参观人数达千人。五是打造多媒体宣传平台。巡察以来,沧州日报、晚报共刊发残疾人事业信息100余篇,全方位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最新进展和优秀残疾人代表。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建立网络宣传阵地,开辟残疾人文艺作品欣赏专栏,每周一期,为广大残疾人文艺爱好者搭建展示平台。在沧州日报、晚报、广播电台开辟《残疾人自强风采》专栏,将书画家、企业家等残疾人自强典型列为年度重点宣传对象。六是大力实施《残疾人文体事业促进计划》,做好竞技体育运动员的选拔输送工作,建立文化艺术人才信息库。七是广泛开展助残活动。利用助残日、特奥日等重要节点,整合社会公益力量,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影响力。今年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残联组织开展了十项助残系列活动,涵盖了残疾人康复、就业、生活婚恋、权益保障等方方面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惠及残疾人千余名。

(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不够彻底,为民服务的意识有欠缺

1.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关于“救助项目第三方评估流于形式,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托而不管”的问题。

一是深刻剖析问题,查找工作漏洞。对2019-2021年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的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评估方案欠缺科学性。主要体现在虽然对评估的目的、内容、依据、人员构成、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对康复人员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对救助残疾人的抽查比例也没有提出要求。二是丰富抽查手段,加大项目满意度抽查力度。组织各县(市、区)开展2018-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项目满意度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采取现场抽查、电话抽查、网络调查等多种抽查方式进一步丰富抽查手段。通过满意度调查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康复效果。共对1079名残疾儿童家长进行满意度抽查,1037人满意,满意率96.1%;共对2018名精神类残疾人进行满意度抽查,2014人满意,满意率99.8%。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详实的评估验收方案,对评估目的、内容、标准、组成人员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审核第三方组成人员资质,明确第三方组成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康复专家,确保康复评估更加准确。项目评估前先对第三方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对第三方评估报告内容进行全面认真审核。

(2)关于“采集残疾人需求偏低”的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多渠道宣传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政策,提高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主动配合信息采集员开展入户调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反映个人需求。二是开展集中整改。确定2021年11月为集中整改提升月,将残疾人入户调查员能力素质不高,沧县、海兴等部分县2021年采集需求率低等问题通报全市。通过集中整改,2021年全市采集残疾人康复需求率提升为17.08%,达到省残联规定的康复需求率不低于15%的要求。三是开展调研督导。成立四个督导组分片对2021年度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各县(市、区)残联在2022年度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中,做实做细入户调查员前期培训、入户采集、数据监测等环节,保证数据精准度,确保残疾人需求应采尽采,如实填报残疾人享受服务情况。四是抓好数据监测。市残联相关业务部室对采集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无障碍改造等需求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和监测,对需求率畸低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

(3)关于“残疾人职业技能测评室利用不足”的问题。

一是分解任务。制定了《沧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物理测评分配方案》,将任务落实到每个县(市、区),组织残疾人开展测评工作。二是刊登公告。在市残联官网和残联公众号上刊发了《关于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物理测评的公告》,积极鼓励和动员精神和智力类残疾人进行职业能力测评。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招聘会等线上、线下形式,宣传残疾人职业技能测评功能意义,引导残疾人关注,消除精神及智力残疾人就业能力差的陈旧观念,增强他们的测试参与度。四是加大测评力度。组织人员到市残联测试点,按计划、分时段开展测评。目前已测评6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实现了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人应测尽测。

2.为残疾人服务责任意识有欠缺。

(4)关于“评估确定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规则意识不足深刻反省。2020年市残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新增5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进行了认定,未联合同级卫健、教育部门开展认定工作,没有严格落实《精准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及认定办法》(冀残联办函〔2017〕87号)文件相关规定。虽然事前已向省残联请示并获认可,备案资料上报省残联康复部并录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系统,但还是反应出日常工作的不足。二是自觉增强规则意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各级残联严格按照2021年11月省残联、教育厅、民政厅、卫健委联合印发的《河北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办法(试行)》进行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评估认定工作。在新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时,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教育、民政和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机构开展初审及现场评估,认定资料及时报上级残联备案。

(5)关于“康复项目分配不科学”的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市残联向相关县(市、区)残联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明确要求“孤独症儿童与孤独症康复人员未达到规定配置要求前,暂停招收孤独症儿童”。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对本区域康复机构承接能力合规情况进行检查,康复机构对照标准进行自查。二是整改落实。检查中发现任丘市世博康儿童康复中心、黄骅星之翼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沧州市浩洋残疾人康复中心孤独症儿童与孤独症康复人员未达到1:4配置要求。市县残联指导三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积极整改,通过招聘康复教师提高机构承接能力。截至目前,上述三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共计新招聘康复教师10人,经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整改复核评估,上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承接能力均已满足省定新的配置要求。三是规范经营。发挥25家市级定点儿童康复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机构持续招聘、培养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康复机构专业人员队伍,为机构今后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2021年,黄骅星之翼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上榜河北省年度5A级社会组织。四是动态监管。定期统计康复机构残疾儿童与康复人员配置比例的合规性,准确把控其康复机构承接能力,不断提升康复项目分配的科学性,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质量。

(6)关于“以老养残动态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数据再核查。逐人逐户对残疾人动态更新中登记的3.67万名“以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进行底数核实和享受政策核查。目前,全市以老养残家庭残疾人共有36732人,其中抚养2名(含2名)以上3051户、抚养一、二级残疾人家庭1.75万户。经核查,大部分以老养残家庭均已享受一项或者多项惠残政策,其中,有1046人享受特困供养、6493人享受低保、15867人享受“两项补贴”、5269人享受基本康复、3595人享受辅具适配服务、855人享受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808人享受托养服务、1757人享受就业培训服务。二是建立“以老养残”户(人)监测制度。制发《沧州市“以老养残”残疾人动态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以老养残”长效监测机制。由市残联牵头,会同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每季度对全市“以老养残”家庭政策宣传、享受政策核查、逐户走访、电话沟通、台账建立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限期整改。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市残联和市民政局签订了“民政残联一家亲 共建惠残保障体系”行动计划书,及时将“以老养残”家庭中有基本康复、辅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托养、就业培训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了精准助残服务工程服务范围,将符合特困供养、低保、两项补贴以及“五服务”条件的残疾人信息推送至民政部门,不断缓解高龄养残压力。

3.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彻底,存在廉政风险。

(7)关于“国有资产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认真研究康复机构免费使用公建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合理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在《“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提出“鼓励市县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今年市残联对康复机构特别是目前免费使用康复中心的福童学校开展调研,对其收支状况、师资配备、承接能力等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由市残联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公开招用或公开招租两种方式的使用方式建议。二是设立市康复中心房屋使用过渡期,签订承诺书。鉴于目前福童学校有200余名在训儿童,沧州市运河区福童智力语言培训学校提交了《沧州市运河区福童智力语言培训学校关于继续使用沧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房屋的申请》,提出设立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以自愿缴纳保证金的方式继续使用康复中心部分房屋,并做出相关承诺。三是立行立改。原福田的接续单位福童智力语言培训学校接到问题反馈后已于2021年10月29日将中国铁塔公司2018年租金补缴。四是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加强非税收入日常管理与监督,由第三方代缴租金改为由市残联直接执收,对未来发生的类似租金收入建立执收台账,按年度梳理租金上交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8)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

一是对问题涉及的5个项目进行深入剖析。市残联对问题涉及的5个项目进行了仔细梳理,对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一方面由于2017-2018年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偏少,省残联下达任务数多,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少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完成。另一方面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当中没有及时向残联反馈实施情况,当时市残联已对相关机构进行了约谈,提出严肃批评。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市残联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对2019年以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核查,看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核查情况进行梳理统计,2019年以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较好,未发现资金使用效益偏低,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准确把握康复机构项目承接能力,及时督导项目完成情况。加强资金支出进度监管,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工作督导,对康复资金支出进度明显滞后的县(市、区)残联,通过采取提醒、约谈、现场办公等方式,督促其赶上进度。

(9)关于“项目经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底,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按摩医院已合并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且已注销税务扣缴义务人账户,培训教师工资个人所得税已由事业单位改革后的沧州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代为扣缴。已于2月14日前对接税务部门办结,并补充完善了账务资料。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市残联向相关县(市、区)残联、康复服务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任丘市世博康儿童康复中心等7家康复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深刻自查,迅速整改到位。截至3月4日,问题涉及的7家康复机构均上报整改报告明确整改完毕。5月底至6月初,市残联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问题涉及的7家康复机构自查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整改复核评估并出具了整改复核评估报告,7家康复机构涉及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将“整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资金账目记录不清问题,保障康复资金高效安全规范使用”列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之一,要求各县(市、区)残联会同教育、卫健、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域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逐一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报销凭证欠完善,无费用明细金额,无责任人和经手人签字,项目资金无法核查收入、支出账目的问题,发现问题迅速整改。经各地自查未发现此类问题。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常态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正确规范。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组会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月28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议事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对党组议事规则的认识与把握。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印发了《中共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规范了党组会、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事项及上会流程。三是严肃会议纪律,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巡察整改期间,市委对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党组会讨论议题时,党组书记均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议记录规范详实。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列席监督,帮助把关议事程序和有关纪律,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主体责任意识。2月28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印发《2022年度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清单》,按制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汇报。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格的检查考核促进责任制落到实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接受民主评议等制度。四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对本部室、本单位岗位职责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了市残联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台账,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五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决杜绝党内生活中的好人主义,抓早抓小,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

(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召开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业务部室负责人、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问题,交流意见,起到了提醒帮助的作用。三是规范撰写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标准,认真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修改把关。四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月2日召开了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八室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参会同志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直接指出对方的缺点,“辣味”十足,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五是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任部室及责任人。

2.重点领城和关键环节监管缺位。

(4)关于“工作效率低下,审核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残疾人证政策解读,包括残疾人证的基本概念、办理流程、到期换证、类别等级等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证政策的认识。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围绕残疾人精准办证、到期换证、日常监督等进一步细化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残疾人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开展廉政教育。县(市、区)残联组织残联工作人员、评残医师开展警示教育,发放不违规办证廉政提醒函,222名残联工作人员和253名评残医师签订不违规办证承诺书,全面提高残联工作人员和评残医师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四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公布违规办证问题反映热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未收到涉证问题反映。五是实行“跨省通办”。通过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系统为我市残疾人在异地办理残疾人证新证办理、证件换领、迁移、挂失、注销和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业务,切实减轻残疾人负担。六是开展重点督导。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办证和到期换证,组织各县(市、区)残联认真排查疑似残疾人,为符合残疾评定条件的及时办理残疾人证。密切关注到期未换证残疾人数量,对到期未换残疾人证较多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2022年以来已为3614残疾人新办理残疾人证,为8767名持证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到期换发。

(5)关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不实”的问题。

一是推动问题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下沉发现问题的南皮县、沧县、青县,成立督导组赴三县现场督导,督促县残联切实提高重视程度,以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为切入点,对本地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经过排查,三县共发现改造内容与需求不符,改造质量不高,改造设施损坏等问题3类,涉及4户,已整改落实。发现政策宣传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到位、组织验收不力等问题3类,已整改落实。针对“与补贴资金差距较大”问题,调查发现,三县实名制台账填报的金额,有的只体现了设施本体的价值或总金额,没有体现人工费、交通费、设计费等其他费用,已对台账表格进行了完善,设置了补贴金额明细栏,确保台账真实反映改造各项支出。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制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问题排查整改专项方案》和《关于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问题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县(市、区)残联联合项目实施单位,对本地2018年-2021年的改造户,特别是对2021年的改造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2018-2021年涉及无障碍改造工作的15个县(市、区),共排查发现改造内容与需求不符,改造质量不高,改造设施损坏丢失、闲置等涉及单户的问题3类,涉及17户,已完成整改。市残联对这17户进行了电话回访,同时要求相关县上报整改后的照片,并对东光县、吴桥县、泊头市、南皮县的相关户进行了实地查看,确认整改到位。排查发现政策宣传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到位、组织验收不力等问题3类,已完成整改。三是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制发《沧州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细化明确各类残疾人可选择的改造项目,以及改造标准,确定改造对象,改造工作流程,工程验收等重点内容,为推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规范化开展,提高工作成效提供遵循。四是切实做好2022年无障碍改造工作。制发《2022年“精准助残服务工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方案》,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加大电话抽查的力度和频次,视疫情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扩大督导覆盖面,推动改造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切实惠及残疾人。

(6)针对“对项目承接机构约束不力”的问题。

一是对涉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违规收费问题立行立改。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违规收费问题,2月10日,市残联主要负责人约见南皮县康泰残疾人康复托养培训中心和福童智力语言培训学校负责人,传达市委巡察组要求,表明市残联态度,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两家康复机构立即无条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受助儿童家长,并向市残联提交退回资金凭证。二是严查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违规收费问题。将“整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违规收费问题,保障残疾人权益不受损害”列为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截至4月19日,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发现6个县(市、区)8家康复服务机构存在收取残疾儿童押金问题。相关县(市、区)残联对收取残疾儿童押金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已全部约见机构负责人并已退回所有押金。三是设立投诉举报平台,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市残联已将各县(市、区)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人电话、《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四要四严禁”》张贴在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同时在市残联官网、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公布残疾人康复机构收费问题投诉电话,明确了投诉范围和受理部室,方便残疾儿童家长向残联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目前尚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四是完善管理制度。联合卫健、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印发实施《沧州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教育类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金拨付方式进行调整,按季度或半年拨付一次,切实加强对儿童康复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3.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7)针对“政治引领“五大协会”作用缺失”的问题。

一是引导加入党小组。针对残疾人五大协会2013年成立至今未建立党组织的问题,经向组织部门请示,按照其指导意见,将“五大协会”主席、副主席群体中的5名党员同志编入市残联第一、第二党支部的党小组。二是开展残疾人“学听跟”活动。组建流动党课宣传队伍,为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讲授党课内容。4月15日下午,市残联第一党支部书记已到运河区阳光残疾人服中心进行以“大力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的专题党课,10余名残疾人参加学习。三是广泛组织“五大协会”活动。2021年10月11日,组织召开市级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座谈会,听取协会主席对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协会主席的意见建议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推动落实;2022年3月8日-9日,组织新华区、运河区、盐山县残疾人代表参加“携手共进圆梦冬奥”冬残奥主题文化交流活动;2022年4月8日,组织“五大协会”主席参加全省残疾人组联维权工作视频会议,集中学习先进地区组联维权工作经验。通过联合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市残联对“五大协会”的政治引领作用明显提升。

(8)针对“‘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市残联《2022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班”、“党史故事我来讲诵读会”和“业务大讲堂”等活动。邀请党校老师进行第一季度“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授课,党课学习质量、政治特点得到有效提升;开办第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3月31日,召开市残联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发挥党员大会功能,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明显提升。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规范,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完整性、规范性有所提升。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进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专题培训,党务工作能力有所提升。

(9)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全面推进“党建+”工程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科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党建引领,围绕残疾人发展抓党建,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局面,不断提升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充实党务人员力量。机关专职副书记已调回机关接访中心工作,其党组织关系调回机关支部,便于指导机关党务工作开展。三是积极引导吸纳。组织3名群众积极参加机关4次集中学习和2次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其参加学习和志愿服务,坚持引导其逐步向党组织靠拢,截至目前,未收到以上3名同志的入党申请,暂未落实发展党员计划。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升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扎实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巡视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抓好巡察整改是必须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始终坚持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态势,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加大推进督办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

(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出台的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及时健全完善,形成常态运行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四)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残疾人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立足我市实际,加强研究谋划,着力突破工作瓶颈,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3026264;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政务服务中心南5楼509;电子邮箱:czclbgs@sina.com。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