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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30 16:16:32 阅读量:2349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3日至12月25日,对市民宗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2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行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2月24日,局党组会审议了市民宗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整改方案。2月28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4月1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派人列席,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党组成员作对照检查发言,认真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做起,坚持以上率下,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在抓落实上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

(三)细化任务举措,务求整改实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任务分解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长效机制。定期汇总报送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进度、取得实际成效、统筹推进工作等方面情况,整改全过程及时向市委巡察组请示报告。

二、强力推动,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局党组及党组成员主动认领任务、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集中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逐一核实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制定措施、常态化推进,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推动民族宗教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等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存在的短板

(1)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不深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相关制度,做到了分类召开,主题鲜明。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党小组学习,提要求、定任务,定期督导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创新开展“班前第一课”制度,以党小组为单位,制定本周学习计划,每天上班前学习半小时,实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提升学习质效,线上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新媒体平台载体,开设专题网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线下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和分享交流,做到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四是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深化对民族工作“十二个必须”、宗教工作“九个必须”的理解和认识,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办法,提高运用能力和水平。

(2)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治理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理解不深入,指导实践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治理力度。

(3)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法不多、思考不深。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着力提升“双创四进”质效。在宗教工作重点村开展了“百村联创”活动,通过实施“六个一批”,培树先进典型。二是增强宗教中国化方向培训的群众性。开展宗教中国化方向培训走基层、进乡村活动,将信教群众骨干纳入培训范围,扩大覆盖面。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在市县两级实行分包联系点制度。

2.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具体举措不够到位

(4)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书记、局长率分管领导逐点位进行了实地核查,并与县级有关负责同志见面,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均已按省要求分类整改到位。下一步还将经常性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防止问题反弹。

(5)健全完善“双创四进”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和驻村工作队责任,常态化开展“双创四进”巡查,对发现的展牌损毁、国旗褪色、宣传栏内容长期不更换等问题及时整改。在6个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加装了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四进”内容,配齐配全场所“四进”相关书籍,有条件的设置了图书角。全市2个宗教团体、8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全省先进。待场所有序开放后,还将通过读书班等形式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加强学习。

(6)督促市民委成员单位落实项目资金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协调沟通,市政府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调度会,市民宗局逐部门走访对接,已落实项目资金。

3.提升宗教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差距

(7)对各县(市、区)督导检查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开展了多次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并建立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提示函机制。聚焦敏感节点和敏感部位,通过市级暗访、市县互查、节日抽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示整改,坚决整治违规问题。建全完善奖励举报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8)基层管控短板仍然突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要求各县(市、区)第一时间更新了宗教专干、党支部书记、基层民警包联责任人台账。制定出台了《“三包一”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宗教专干当组长,压实三方包联责任,提升基层宗教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出台了《宗教工作“卡单函令”制度》,根据工作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增强了宗教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担当尽责不够积极主动等问题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9)调查研究不深入。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当前宗教领域重点问题,确立课题开展调研,落实责任制,开展深层次调查研究,到基层、进乡村、走社区,与信教群众面对面交流,听意见、找路子、问方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驾驭复杂问题和局面的能力。

(10)推动基层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将此类问题纳入督导排查重点,调研检查首先看各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持续推进“四级书记抓宗教”落地落实。对贯彻不及时,工作不得力,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11)宗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对场所“双暂停”,核实宗教场所常住人员信息,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消毒等措施。同时,加大线上巡查和线下暗访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报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多次开展线上视频巡查和实地暗访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反馈县级整改到位,对问题频发的县(市、区),对其民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12)履行指导督导县(市、区)职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围绕提升基层乡镇民族宗教执法能力,编辑印发了《宗教工作执法手册》,组织开展了执法队员专题培训,讲清政策、说明流程、教会方法。开展以案说法,加大现场指导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工作自信,提升实战应用能力。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13)违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上述问题,第一时间已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程序完成了人员变更的备案。目前,我局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均由不同人员负责。

(14)租车手续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租车管理,规范租车手续,完善相关流程,强化事先审批。未再发生过此类问题。

(15)随意扩大采购种类。

整改措施及成效:深刻反思问题,认真汲取教训,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履行事先审核报备、期间比价问询、集体决策把关、事后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程序,未再发生过此类问题。

(16)票据报销审批工作不严谨。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进行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完善了培训相关财务审核报销制度,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7)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现金支付管理制度进行支付。

(18)挤占专项工作经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深刻反思,严把专项资金使用关,按照预算科目支出,不得调剂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履行管党治党整治责任不够到位等问题

6.基层党建工作重形式、轻效果

(19)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制定了年度“三会一课”计划,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严密组织认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创新开展“班前第一课”制度,以党小组为单位,制定本周学习计划,每天上班前学习半小时,实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

(2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领导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四个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与新提拔的两名四级调研员和三名副科级干部,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

(2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把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聚焦主题,会前,认真学习、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找准病灶;会中,敢于直面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红脸出汗触灵魂。把深入基层调研作为促进整改的重要举措,聚焦民族宗教难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22)“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结合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面对疫情大考,开展了以政治之问、能力之问、担当之问、作风之问的“四问”活动,每一名同志都撰写了深刻的心得体会。利用班前第一课和集中学习,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党风党规党性教育,收看廉政专题片《零容忍》,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3)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成效:健全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谈心谈话活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之间都要谈话。要聚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廉政风险点,强化警示教育,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将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做到谈话前有准备有提纲、谈话中有记录有交流、谈话后有落实有成效。

8.人员管理不规范

(24)存在事业单位人员长期借调局机关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借调人员全部回归原岗位,按照爱国宗教团体联络中心(清真食品监督检查中心)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其他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强化巩固拓展,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统战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从严管党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方面面,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制度落细落实。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顿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机关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纪律执行,通过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效,促进工作提质增效。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重点从“聚焦主责主业、从严管党治党、规范事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守纪律讲规矩、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上见到新成效,着力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2176568,邮政信箱(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政务服务中心南四楼民宗局;电子邮箱:bgs202103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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