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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04 08:56:38 阅读量:144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5月30日至7月30日,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含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市城管局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自觉认领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成员、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安排抓好本部门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十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了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召开了3次党组会、3次巡察整改专题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科室(单位)也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项落实。

(三)聚焦常态长效,狠抓贯彻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围绕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既立足实际,又着眼长远,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举一反三,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坚决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确保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努力从源头上构建长效机制,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7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深入彻底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不够高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方面

(1)关于“履行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管理、协调职能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相关讲话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北省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市、区两级职能、职权,三级城管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城管委办公室高位监管和统筹指挥协调作用,指导“四区一县”对标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严格市城管委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促进各级各部门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建立运行高效的“大城管”工作机制。四是针对交叉区域的城市管理问题,由市级组织两区局及时沟通协调,实现交叉区域问题三级互通、联抓、联控,并形成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无缝隙对接。2023年2月28日,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召开了治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协调会议,两区城管局长、主管业务副局长参加,群策群力,结合辖区实际探讨相应对策。五是规范城管执法队伍行政行为,确保责任落实不缺位、不越位,召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民服务专项教育整顿大会。执法人员签订《城管队员行为规范承诺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整治违法占道、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期间规范设置流动商贩经营场所27处,共清理、规范占道经营商贩16914个(次),规范整治非机动车辆乱放1188辆(次),切实提升了市容秩序管控水平。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运行“一网通管”的重要指示效果不够好”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平台案件处理机制;二是开展了案件督导工作;三是已优化智慧城管数据专报机制为“周报”制度;四是2022年10月17日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我局部分部门结案率低的问题召开了局长专题会议,对局属处置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据统计10—11月份我局工单总结案率已提升至95%。五是今后将长期坚持周报制度,局主要领导加大调度频次。

(3)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环卫市场化项目开展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已经纳入环卫市场化项目,随着项目进场,实现了垃圾分类全覆盖。二是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投放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的全链条体系。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已实现垃圾分类设备设施配备全覆盖。

(4)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并根据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保密职责;二是建立了涉密人员、涉密岗位管理台账;三是设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的运转及管理,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密件采用保密文件柜存放,做到明密分明。

2.落实省委、市委重要部署不够扎实方面。

(5)关于“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项目落实上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一是深刻反思,及时补充出台了《沧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现场核实,对质保期内属于施工范围的及时处置;三是召集2020年以后小区改造的施工单位召开问题整改动员会,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回头看”工作,所有排查问题于11月15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四是现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达到标准。监理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整改施工质量。五是市建投集团联合师院小区业主和所属街道、社区协调物业公司解决阻工问题,积极组织施工单位加紧对师院小区进行雨水管道施工,2022年7月25日完成施工。立体停车场建设方面:一是多次组织调度会和现场调研。2022年9月22日、23日、30日,10月9日、24日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会同市建投、运河区、新华区等多次开展现场调研。针对停车场建设存在问题,共下达督办函10次。二是积极督导帮助市建投集团跑办前期手续,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三是会同市建投集团落实停车场建设周报制度,每周梳理建设进度、手续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报市政府,现已完成25期,2023年已完成第8期。城市改造提升方面:一是立即组织督导小组,到各县(市、区)督导口袋公园建设。二是要求各县(市、区)聘请高水平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保证口袋公园设计的高标准。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增加口袋公园资金的投入,并确保资金到位。四是要求各县(市、区)抓好施工质量关,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各参与单位履行好各自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口袋公园的施工质量。五是要求各县(市、区)在口袋公园增设增加健身器材、坐凳、垃圾桶等服务设施,让人们能驻足观赏、健身、活动,充分享受口袋公园带来的实惠。共计督导口袋公园105个,并与负责口袋公园建设的一把手进行沟通交流,确保督导落到实处。经过整改,口袋公园的整体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6)关于“市城管局履行中心城区内涝治理的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为加强主城区城市内涝治理,我局针对内涝问题,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分期进行治理。根据会议精神,市城管局全权授权市建投集团负责主城区内涝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指导市建投集团组织新建改造雨水泵站,并改造了市政排水系统。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巩固2022年治理成果,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提升外排能力,2023年市城管局协调市建投集团商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制定了沧州市水系空间与内涝防治总体规划方案,已完成两轮政府会议审议,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结合《沧州市水系空间与内涝防治总体规划》,在总结2022年内涝治理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2月,我局协调市建投集团在内涝治理一期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水务部门的水系连通项目谋划内涝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制定了2023年内涝治理实施二期工程方案,旨在解决水安全问题,巩固30年一遇排涝标准,提高超标应急、错峰调蓄能力。目前,内涝治理二期工程方案已基本完善,正在准备提交政府会议研究。待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指导市建投集团落实资金来源,办理项目手续,具体实施项目工程。

海绵城市建设方面。一是提高业务能力,一方面通过住建部全国城市建设系统在线学习平台等渠道深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另一方面通过座谈等方式同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沟通交流,吃透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相关政策信息及申报要点。并根据专家意见制定申报工作方案,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技术力量,通过招投标聘用清华清控集团为申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三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起草相关制度条例、技术标准规范文件;四是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提供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情况,对沧州市自然本底条件、现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编制《沧州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

强化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巡查维修力度,督导巡查人员每日按职责对所管辖的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道路、排水管道等设施问题及时上报。对12345市长热线、“沧州全民城管”微信公众号、12319热线平台推送的工单立即安排专人现场核实处理。维护人员及时疏通淤堵管道,第一时间解决由排水管网引起的道路塌陷问题,现已解决浮阳大道人民公园西门口附近、清池南大道与黄河路交口附近等10余处由排水管网造成的道路塌陷问题,确保了排水畅通,消除了安全隐患。污水管网清淤已纳入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我局将切实履行好市政设施管护职责,及时消除道路、排水等设施隐患。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方面。一是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市政府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实施《沧州市中心城区防汛应急预案》(沧政办字〔2022〕55号),成立了中心城区防汛指挥部,明确了分级应急预警处置响应分工,形成了较完整的城区防汛应急联动机制;二是我局排水防涝监控系统及气象部门汛情信息系统均已与市防汛办防汛应急信息系统联网,实现了数据共享。

(7)关于“对城市更新打通断头路的计划制定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区(县)报送的城市更新道路贯通计划汇总后,摸排每个项目基本情况,并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初步对项目进行梳理细化;二是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发展需求及民众需求,对于辖区政府提交的城市更新道路贯通计划,充分征求市资规局、市公安局、市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意见;三是提请市更新办组织各专班对道路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四是后由市更新办提请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8)关于“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常抓不懈的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督导力度。督促运河区、新华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常态化管理,坚决遏制“住改商”反弹行为;二是限期督办整改。不定期对两区“住改商”反弹问题进行信息采集,督促两区限期整改;三是实行常态化考核。对两区14个街道办事处(乡镇)“住改商”反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通报。6月份以来,共整治“住改商”反弹问题位置560余处。市指挥部办公室多次发文督办,并协调市城管指挥运行中心对“住改商”反弹问题不定期采集,以严督实考促工作落实。

(9)关于“线缆入地没有达到初期既定目标。”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治空中线缆指挥调度专班,专人专责,集中力量开展空中线缆的整治工作;二是科学谋划,马路办公。根据每条路的实际情况制定管道建设方案、线缆入地方案;三是积极做好协调,有效推进进度。及时了解各责任单位工作的难点、堵点,市城管局逐家上门督导、走访,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实行每周例会制度,每日报告制度,督导各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2022年9月底联合市供电公司、公安交警支队开展废线剪除集中攻坚战,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施工、同步进场,形成合力。9月30日线缆入地工作全部完成。

3.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水平不够高方面。

(10)关于“城管执法宽严失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个别街道游商闪商聚集,管得不坚决,疏得不及时,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是全面加大游商闪商、流动摊点的清理整治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发现各类流动摊点做到随发现、随清理,9月份以来共清理流动商贩4904起。二是制定印发《沧州市摊点疏导区域(马路市场)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对临时摊点疏导区域设置的原则、程序、标准等提出了要求,全面规范游商闪商、占道经营,要求由各级城管执法单位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就近引导周边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驻疏导区域规范经营。

关于道路贯通工程,市城管局通过现场督导、召开专题调度、发函督导等措施,督导市建投对通报问题进行整改,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部署,进一步压实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严格落实大气防治、扬尘治理各项要求。加强洒水频率、裸土苫盖,工地出去口加强车辆冲洗,避免带泥上路。目前已完成整改。关于内涝治理工程,我局已责成市建投集团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压实各方责任,要求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已完成整改。施工噪音管理方面。一是对所管辖的工地进行了现场走访帮扶,发放相关法律条文并进行讲解。二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其提高施工工艺和改用施工机械尽可能降噪。三是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和密度。四是对整改不到位和屡犯的三处工地进行立案处罚中,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针对“无证”开挖城市道路、油烟机私接排水管网执法方面。一是制定《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排入排水管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排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市城管支队和各县(市、区)城管局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餐饮业油烟排入排水管网和非法占用、挖掘城市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对管辖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排查,完成所有餐饮服务企业建档立卡工作,形成排查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共排查餐饮服务企业5833家,发现一家油烟排入排水管网的餐饮服务企业,已经责令其完成整改;三是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市政道路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共发现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6起,均已经立案查处;四是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共处罚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企业6家,罚款2.2万元。五是整治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各单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1)关于“绿化水平不高,养护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我局立即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等各类绿地建设,确保市区绿地率达到国家园林城复检标准。2021年建成区面积8971公顷,绿地面积3470.63公顷,绿地率38.69%。经过整改,各绿化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市区新增绿地119.77公顷,其中园博园新增绿地面积92.91公顷、植物园二期新增绿地面积12.8公顷、口袋公园新增绿地面积6.39公顷、附属绿地新增绿地面积7.67公顷,建成区绿地面积累计达到3590.4公顷,绿地率达到40.02%。符合国家园林城复检标准。二是加强排查、及时整改。对所辖路段绿化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区域管理,各园区道路绿地管护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补植。同时结合数字化案件信息,对发现的缺苗断垄现象进行整改,从细节着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方案。共种、补植乔木1454株、灌木80700株、草花22300株、绿篱色块117380株、地被及草花70655平方米、草坪13020平方米。每年年末提前制定第二年全年补植计划并及早进行苗木采购项目招投标预公告等前期手续的跑办,同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尽最大努力及时按季完成苗木种植补植。

(12)关于“环卫管理的质效不够好”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道路机械化保洁要求,落实“双五双十”标准。二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严格按照《沧州市环境卫生社会化服务作业考核评分办法》,对环卫公司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考核。采取“日常检查、月考核、季联查、年汇总”的形式,同时引入社会监督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情况,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进行综合检查考评。并依据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收集站管养等作业质量月考核得分拨付服务费。三是按照大气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范工作措施,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清洁,对扬尘污染问题全面排查、达标整治。四是洁净城市方面,多次对孟村、吴桥、东光、南皮4个县进行督办。2022年10月2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东光县、南皮县、吴桥县、孟村县4县全部通过2022年第三批“洁净城市”评估验收工作。至此,我市所有县(市、区)达到洁净城市标准。

(13)关于“市政设施管养水平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配合中心城区道路统一划转到专业养护部门。二是全面梳理市城管局建设的道路管护情况,凡是管养责任不清的,本着尊重事实、便于管理、服务群众的原则,全部由沧州市市政设施管护服务中心纳入管理,确保不缺位;三是已组织服务单位对辖区范围内道路进行了专项排查维修,尤其对华北商场对面、南湖公园段破损严重区域进行了刨铣、铺设油面,保障了市政设施正常运转。四是已组织完成对中心城区道路、排水设施情况普查工作,把年久破损路段纳入2023年维修计划,积极申请财政资金。

(二)攻坚克难、主动担当的精气神不够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方面

4.巩固深化“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成果方面担当不够、作风不实方面

(14)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为避免中心城区在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出现空档,我局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对相关在监工程已派驻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二是2022年10月12日,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会议确定即日起将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务性工作划入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全质量服务部,拟选取适当人员划入安全质量服务部,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并在市区公用企业中抽调质量安全监督业务方面的专家,对安全质量服务部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予以先期业务指导与培训。三是我局通过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录相关专业人员,选取适当人员纳入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充实事业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力量,以加强未来对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管。

(15)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发现问题不能做到立行立改”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绿化补植不到位问题,协调财政资金,开展招投标工作,积极对绿化缺损开展补植,2022年9月底已经完工;二是针对线缆问题,督导各县区积极施工,加快施工进度,2022年9月底已经完工;三是创城专班对业务主管部门采取电话随访整改进度、微信提醒办理期限等措施,督促业务主管部门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

(16)关于“市城管委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城管委办公室落实了《沧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市城管委办公室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中高位监管和统筹指挥协调作用,严格市城管委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促进各级各部门落实城市管理责任。

5.宗旨观念树得不够牢固方面。

(17)关于“解决问题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责成市管中心解决熙平路井盖丢失问题,安装检修检查井、收水井74套,更换通信井4套,现熙平路井盖丢失问题已完全解决。对照熙平路井盖丢失问题,举一反三,已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窨井盖安全问题进行专项巡查维修,消除了窨井安全隐患。二是继续紧盯12345转派工单的办理情况,熙平路井盖问题办理完成并反馈,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调度会,要求各部门均要加大办理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完成相关工单并有效答复。

(18)关于“征求民意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两区城管局已告知燃气企业组织施工人员入户安装时询问用户选择安装方式,对无异议的则默认按自闭阀方式安装;二是两区城管局组织辖区燃气企业认真落实入户安全巡检,做好用户安全使用安全装置宣传工作,进一步巩固安全装置安装成效,增强用户安全意识。

(19)关于“公园管理与市民游园需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立行立改。各公园广场于6月9日起根据夏季作息将开闭园时间延长至6:00-21:00。二是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压实各公园广场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群众的意识,今后将根据季节情况及时调整开闭园时间,满足市民群众健身游园需求。三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10月11日-15日各公园广场发放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160份,广泛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广大市民群众的游园需求,不断完善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四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提质提效,确保各项服务项目和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方面

6.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0)关于“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组会,进一步强调坚持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规范流程、严格程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聚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对检视出来的问题逐一跟进,拉单销号。三是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对局内人员进行岗位轮转调整,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21)关于“党组会议记录“粗线条”。存在议题表决没有过程记录的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明确了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如实准确记录会议内容;二是细化了需表决事项的过程记录,今后召开的党组会议均对需表决事项进行过程记录,确保全面、细致。

7.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22)关于“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以一人领读、集体研讨、总结发言的形式进行深读细研,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了学习计划;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各科室(单位)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岗位业务知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定期开展述职工作,通过晒成绩、说亮点,增加工作责任的紧迫感、责任感,共同学习进步;四是我局每半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夯实拒腐防变根基。

(23)关于“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明确防控措施和主要负责人;二是廉政风险点主要围绕“三重一大”、重点资金使用、招投标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来确定,以便建立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的廉政风险长效机制;三是发挥纪检委员作用,督促本支部相应科室每季度上报进展情况,配合纪检组对我局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监督。

(24)关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9月23日上午,执法支队召开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民服务专项教育整顿大会,机关纪委书记史淑栋列席参加并对今年受处分情况进行通报;9月30日召开了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对今年来的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织观看纪录片。

8.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5)关于“对基层党支部督查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完善了《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方案》(沧城管机关党字〔2022〕26号),印发了《关于2022年党支部党务工作考核方案》;二是组织线上培训,已在沧州市城管党建公众平台刊发培训视频,由各党支部自行学习关于“三会一课”、党支部基本任务等相关内容。

(26)关于“党员动态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印发了《关于内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沧城管机关党字〔2023〕1号),对局内部党员调动由机关党委出具党员关系转接介绍信,向党支部和党员本人出具转接关系介绍信,督促提醒党支部、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外单位调入的党员,尤其是调入的处级干部,由机关党委统一接收党组织关系,向调入党支部出具党员关系转接介绍信,并督促所在党支部及时完成组织关系接收。

(27)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具体要求》,并在每个党支部发放了市直工委印发的《发展党员操作规程》;二是对各党支部委员进行线上培训,各党支部委员自行学习发展党员的程序。在沧州市城管党建公众平台刊发培训视频,由各党支部自行学习关于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内容。

9.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足方面。

(28)关于“对公益岗人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各用人部门为主体,加强公益岗人员管理。园林部门,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公益岗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公益岗人员爱岗敬业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核查公益岗人员情况,明确具体岗位。对21名公益岗人员,建立台账,杜绝岗位不清、职责不清问题;三是加大对公益岗人员的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执法支队,一是深化教育培训。9月23日召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民服务专项教育整顿大会,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以大队、中队为单位,各执法大队每月开展公益岗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公益岗人员爱岗敬业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核查公益岗人员情况。建立执法支队公益岗人员工作台账,明确具体岗位、责任大队、具体管理人等信息,杜绝岗位不清、职责不清、管理不清问题。三是加大对公益岗人员的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对公益岗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签订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管队员行为规范承诺书》。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市委巡察组移交我单位信访件5件,已全部办结。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城市管理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巩固拓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成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提升,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新问题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

(三)围绕中心,推动事业发展。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将深化整改工作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目标,全力做好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城管执法等工作,以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新成效,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美好场景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7-3208686;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邮箱:2077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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