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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04 09:02:50 阅读量:279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总工会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和最扎实的作风,聚焦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整改,立行立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市总工会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市总工会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五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市总工会党组把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逐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在反复梳理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沧州市总工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提出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和整改目标、整改期限,做到责任明、分工细、时限清,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市总工会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通过巡察反馈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解决具体问题、实现点上突破的同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总工会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整改事项实施台账式管理、动态更新、挂账销号。同时,强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抓好长期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的重要指示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地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具体思路”问题。

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安排,每次学习制发具体方案,提前一周发至各党组成员,强化自学环节。集体学习研讨专门拿出半天到一天时间进行。截止目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产业工人的重要指示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党组书记原原本本领学,班子成员认真交流心得体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工会培训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职工服务中心已在2022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合作机构,陆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8批次,培训350人。二是将以加强职工素质建设为核心,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陆续开展对就业能力弱、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农民工、转岗待岗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人群进行多形式技能培训,使更多的培训者实现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3)针对“部分县(市、区)工会未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培训工作”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沧州市总工会关于2022年度职工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分配每个县(市、区)30人培训任务数。二是因疫情原因未完成培训的,2023年培训工作已安排部署,实现全市16个县(市、区)职工创业就业培训全覆盖。

(4)针对“以‘快递’等行业为主要对象的产业工人素质提升不到位,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组织培训的内容、批次等做得不够”问题。

一是立足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新使命,编制印发了《沧州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筹备召开全市产改推进会议,总结2022年度工作,分析全市产改工作整体形势及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谋划2023年度工作。二是紧紧围绕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工作,重点在“攻克产业工人素质提升”难点上久久为功。将职业技能教育作为产业工人素质提升的重点,聚焦我市石油化工、管道装备、现代物流等市域主导产业,组织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劳动技能大赛,提高产业工人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三是建立“技能培训+宣传推广+待遇落实”一体化工匠选树机制,实现工匠人才技能升级、待遇升级,畅通人才发展通道,鼓励更多产业工人走技能报国之路。四是开展职工学历教育情况调研,1058名来自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等不同类型、不同行业职工,以及部分企业参与调研,为今后开展技能培训奠定基础。五是开展2022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64名农民工报名参与涉及工商管理、财会、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等10余项专业,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2.关于“通过网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2022年基层工会服务平台中的基层工会入驻率、活跃度、上传活动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把网上工作作为工会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的重要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制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工会网上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网上工会整体框架和运行模式,以省级层面三大功能(平台)为梁,突出体现服务职工功能、服务基层工会功能、工会对外宣传功能;以省市县工会三大体系为柱,构建网上服务体系、网上宣传体系、网上办公体系,打造覆盖工会和广大职工的立体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工会治理数字化、维权服务智能化,实现一网联通、功能兼容、纵横交织、多端并行、数据共享,有序衔接省级基础数据库和重大信息化工程,主动纳入全国智慧工会建设“一张网”,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二是建立“沧州网上工会推进工作群”,在群内发布省总四大平台使用规范、要求和信息上传注意事项,加强对省总四大平台的宣传推广,督促基层充分利用四大平台。三是以开展线上活动为抓手,切实提升平台发布量、活跃度。制发《关于举办“中国梦 劳动美 运河情”职工网上书法绘画摄影展活动的通知》,开展职工网上书法绘画摄影展活动,评选出获奖作品上传至基层工会服务平台,做好作品展示与动态信息发布,推动网上工会平台用起来、活起来。截至目前,基层工会服务平台发布量、活跃度均有明显上升。

(2)针对“2022年职工‘云’上运动会在全省排名第12位”的问题。

一是扎实做好活动结束后“复盘”工作,通过回顾梳理、分析研究,查找出存在发动不充分、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在今后活动中加以改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职工,多渠道、高密度进行宣传,在2022年7月全国总工会举办的“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全国职工线上健身运动专题活动中,我市组建1537个运动团,参与职工82496人,在河北省赛区排名第7位。在2022年7月至10 月“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河北省职工诵读活动中,我市共收集职工诵读作品800余个,视频、音频两大类分别斩获一二三等奖。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市总工会党组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够重视,工人文化宫近3年未组织开展任何文体活动”问题。

一是2022年8月16日,举办沧州市第四届职工羽毛球比赛,各级工会大力支持,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共11支县区代表队,36支市直、大中型企业代表队近500名领队、选手参赛,展现了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活跃了全市职工文化生活。二是市总工会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新建工人文化宫建设。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28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工人文化宫功能设置》,坚持公益性服务方向,积极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根据职工需求,创新设置了工运史馆、职工自习室、职工武术培训室、业余曲艺爱好者活动室、职工书法书画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着手制定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及运营方案,待交付使用后,将常年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在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方面发挥好文化宫“学校讲堂”的作用。

(2)针对“全市已建成的职工书屋中有少部分维护不到位不能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就书屋建设、管理、作用发挥等情况实地调研,督促基层加强职工书屋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书屋阵地作用。二是制发《沧州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管理办法》,对职工书屋的管理、服务和使用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建强职工思想文化阵地,叫响做实职工书屋品牌。三是开展2022年“我与职工书屋的故事”网络征集活动,收集图片164张,视频69个,文字故事240个,择优在沧州市职工服务网展示,进一步激发全市职工读书、爱书、用书的热情。

4.关于“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职工有差距”问题。

一是把“大学习”和宣讲活动作为推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线上推出“大学习”课堂135期,制定《关于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活动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工会干部、劳模工匠、职工代表进企业、进车间,采用职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多形式多维度进行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基层、深入人心。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将党的创新理论送到职工身边。2022年6月,开展“迎七一·颂党恩”全市职工诵读展演,在200个基层工会中,征集300余个诵读表演节目,最终21个节目,32个参演单位,297名一线职工登台演出,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开展送电影进基层活动,走进30家单位免费播放红色影片,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组织“学习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沧州市职工网上答题活动,活动进行第一周,首页访问量近14万。

5.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新业态组织’建会入会还有盲区”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建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国有企业建会率达100%。二是创新建会形式,积极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通过头部企业带动百货商业、货运挂靠企业、快递加盟企业、外卖送餐代理商、劳务派遣公司等关联企业规范建会;通过企业“单独建”、龙头企业“牵头建”、借助行业力量“推动建”等方式,建设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的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现已指导沧州市商业零售行业、沧州市外卖行业、沧州市物流行业、沧州市家政服务行业、沧州市保安服务行业、沧州市物业服务行业、沧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沧州市货运行业8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业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了省总要求的目标任务。

6.关于“弘扬工匠精神激发职工群众创新热情的主动性不够,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弘扬工匠精神的力度,在沧州市总工会微信号等平台播放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的工匠宣传片,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创新热情。二是启动2022年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经过各地、各单位申报,40家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市级创新工作室。加大对创新工作室调研力度,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我市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三是为全面提升职工技术创新工作水平,联合市科技局制定《沧州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明确创建条件、推荐命名、奖惩等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管理工作。

7.关于“履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职责上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全市工会会费收缴率不够高,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办法等”的问题。

一是同税务部门建立定期联络沟通机制,发挥工会主观能动性。按季度统计税务代征经费情况,核实经费异常单位,查明原因后与税务部门联合催收催缴。同时将医院以及工会组织管理体系变动的单位委托税务代征工会经费。二是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认真落实市总与市政府联席会议精神,并再次转发各县级工会,推动财政划拨经费的增加并及时拨付。三是加大市直属自收单位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力度,实现自收经费稳中有增。

(2)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以还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因关心关爱职工经费增加、收入减少等原因欠缴工会经费”问题。

一是立即召集部分医疗机构工会负责人召开工会经费上缴动员会,分析当前工会经费收缴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按要求积极上解工会经费。二是2022年10月份向市税务局发函,将医院以及几家由于工会组织管理体系变动的单位委托税务代征工会经费。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调度会全力推进税务代收扩面增量。所涉及的医疗机构现已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工会经费。

(3)针对“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超范围列支经费和长期出借资金的问题”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份下发整改通知并约谈18家相关单位工会负责人,针对长期出借资金和超范围列支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市总工会。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二是拟于2023年对县级工会及市总所属基层工会进行多种形式培训,严格落实《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8.关于“帮助、指导新就业形态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2022年8月1日,经过快递行业协会、快递行业工会双方代表认真讨论、充分酝酿、平等协商,以对企业和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协商讨论,审议并签订了《沧州市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生效。二是泊头市货车司机行业工会与企业方代表已开始就集体协商合同内容展开谈判,近期内确定合同内容,2023年5月31日前签字。三是外卖员行业工会刚刚成立,市总工会正在指导行业工会制定集体合同,并与企业方代表开展合同内容谈判。

9.关于“参与劳动争议仲裁的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等待通知参与案件调解的问题”问题。

一是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成立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二是在市中院及市总工会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邀请12名专业律师担任调解员在“冀时调”平台注册成功,参与中院劳动争议类案件调解工作。目前,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法院均已完成诉调对接工作,建立相应机构。沧州市总工会与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沟通协调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形成“仲裁+工会+法援”的维权新模式,在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站”,集“纠纷调解、源头预防、法律援助”三大功能为一体,市总工会调派律师进驻“法律援助服务站”进行轮岗值班。

10.关于“督促下级工会换届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全市部分县(市、区)总工会未按期换届”问题。

一是2022年9月20日,市总工会对所有未按期换届的县(市、区)总工会制发了《关于尽快落实换届事项的函》,并明确专人进行一对一的业务指导。二是2022年9月30日,市总工会以视频形式召开了全市“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暨“基层大加强 作风大转变 效能大提升”活动启动会,将换届大调研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实施领导分包,实地督导指导,全面推动落实。截至目前,10个到期未换届的县(市、区)均已完成换届任务,渤海新区黄骅市总工会计划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换届任务。

(2)针对“存在换届程序倒置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向该企业工会下发了《建立工会组织明白纸》《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专人规范指导换届相关事宜,已于2022年6月28日按规定规范完成换届任务。二是择期举办全市工会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工会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以规范基层组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关于“重安排布置,轻监督问效”问题。

一是巡察发现问题后,市总工会第一时间与出现问题的公司工会联系,督促尽快落实专项资金。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使用专项资金为500名一线职工发放劳保用品。二是对于今后的专项资金,市总将科学合理安排规划,开展活动的方式努力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全面性,点面结合,并及时跟踪,督导资金使用落实到位。

12.关于“爱心服务站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1)针对“部分户外劳动者驿站没有在规定时间开放”的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和县区总工会对接,针对驿站没有在规定时间开放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按时开放。二是制定《沧州市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服务对象、建设标准、运行管理等内容,提高站点服务户外劳动者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真正发挥服务户外劳动者的作用,为户外劳动者提供有效、精准服务。

(2)针对“两家单位‘爱心妈妈小屋’屋门上锁,电话不通”的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通知“爱心妈妈小屋”进行落实整改,确保屋门上锁,电话不通等问题得到解决。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制发《关于开展“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管理责任制》,确保所有已建小屋依规健康管理、使用,提高小屋使用质量。

13.关于“‘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帮扶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因病因伤住院花费较大的职工进行了二次救助,共计发放救助金43287.6元。二是对救助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沧州市2023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第四章第十六条调整为“每一个活动周期结束时,可以根据当年度资金结余情况,对当年已享受首次救助职工(除定额救助人员外)开展二次救助活动,救助金额比例由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14.关于“服务农民工群体有短板,农民工劳务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因现有场地无法满足大量人员聚集需求,经2022年12月15日第3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农民工劳务市场归入市职工服务中心管理运营。由于新建职工服务中心尚未交付使用,待场地到位后,将农民工劳务市场整体搬入,规划专门区域,设置服务窗口,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服务农民工工作。农民工劳务市场微信公众号平台停用后,就业服务信息统一通过沧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2022年发布“民企招聘月”线上双选会、“阳光就业 暖心行动”专项服务月、民营企业直播带岗、重点企业招聘直播带岗活动信息,参会企业:655家,发布职位:2370个,招聘人数:16118人,浏览人次:32238,投递简历数(达成意向):9946人,待新建职工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视需求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用农民工劳务市场微信公众号平台。

15.关于“工会会员动态管理进展不快”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网上基层工会服务平台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工作攻坚行动,制发《关于开展网上基层工会服务平台工作攻坚行动的通知》,将此次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目标。各县(市、区)总工会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分管领导具体部署,分管部门抓好落实。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基层,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指导。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了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工会加强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做好企业注册和会员认证工作。三是奖惩机制。市总将对达到目标任务比例且成效突出的优秀县(市、区)进行奖励对行动落后、注册率和认证率低的县(市、区)在全市工会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市级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截至目前,我市工会会员认证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认证量已跃居全省第五名。

16.关于“新就业形态企业参与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比例低”问题。

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职工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多样的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7月,市总工会举办了沧州市女职工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设置了家政服务、育婴、中式面点三个专项比赛,共有来自70多家单位的87名家政服务业选手参赛。2022年10月,举办沧州市总工会“中国梦?劳动美?运河情”职工网上书法绘画摄影展活动,来自新就业形态群体职工的22幅优秀作品脱颖而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15日第35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出租金街商铺相关事宜,同意聘请评估公司对出租价格进行评估后进行公开招租。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决策程序,坚持事前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注重档案收集和保管。

18.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的不够好”的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沧州市总工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定的决策程序,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综合集体意见基础上,作最后陈述表态。

19.关于“民主生活会效果不够好,没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2年10月14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真刀真枪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0.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一是于2022年4月13日、7月16日、12月15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等3次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制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成立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在年底考核时加强对领导班子责任报告的整理,严肃纪律,及时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责任报告,杜绝雷同现象再次发生。

21.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22年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等8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二是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均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三是2022年8月29日制发《中共沧州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通知》,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领域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情况,并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同时以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市总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

2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不到位”问题。

制定《2022年度廉政风险点防控实施方案》,梳理出20个风险点及具体措施,已提交2022年12月15日第35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同时按照《方案》,紧盯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筑牢廉政底线。

23.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一是制发《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二是2022年12月15日第3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三是拟制定《关于2023年度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助力提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24.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部分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少”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基础党务工作。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通过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领导干部带头意识,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三是加强活动前提醒,活动中记录,活动后档案留存,定期向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汇报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班子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坚持跟党员同志参加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创城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坚持每周到包联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2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支部手册规范化填写。二是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的督导力度,建立“季度自查、半年抽查、年终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及完成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26.关于“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问题。

2022年10月24日第30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了沧州市总工会事业单位借调程序,规范借调审批手续。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由借调部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市总工会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审批表》。经借出单位、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完成借调手续后在市总组织部备案存档。

27.关于“机关存在混岗问题。目前机关和工会事业发展中心所任职务和岗位存在不匹配现象”的问题。

2022年8月1日召开党组会,不匹配人员按所属编制安置到规定岗位,开展本职岗位工作。完成本单位工作职责同时,协助完成市总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市总工会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开创我市工会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与职工群众需要同频共振,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抓好长期整改、持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跟踪督查,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保持定力、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对整改不力的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到位。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管理、资产监管、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三)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稳扛牢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大力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四)着力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省总工作要求的实践过程。深入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等主题宣传教育,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提高劳模工匠地位待遇;深入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和关爱专项行动,加快构建以普惠性服务和精准帮扶为重点的工会服务职工体系;落实落细“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暨“基层大加强 作风大转变 效能大提升”专项活动,用好网上工会“四大平台”,更加扎实地做好政治引领、建功立业、维权服务、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沿海经济强市贡献力量,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沧州大地呈现蓬勃生机。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0317-201018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州市解放西路37号;邮政编码:061001;电子邮箱:czszghzz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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