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04 08:54:33 阅读量:54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7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政治引领、提高站位。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使命,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带头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组织抓好分管单位和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三)加强调度,务求实效。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进行部署,分管领导主持召开3次专题会议进行调度,对于推动机构职能协同高效不到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延期影响群众出行等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指导各相关单位、科(室)扎实推动整改。
(四)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局党组在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把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和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抓手,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着眼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局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有力。
(1)关于“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了局党组会重要议程,并组织局党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等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二是编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脱贫攻坚等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汇编。
(2)关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公路基础设施在更高水平融合发展,加强与天津市公路对接,提升通行能力,一是加快荣乌高速改扩建(四改六)项目建设,2022年9月26日开工建设,“十四五”建成通车。二是积极开展京沪高速津冀界至沧州主城区段扩容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工可编制,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三是全力加快G228、S215等项目建设,确保S215津冀界至南大港小辛庄段2023年建成通车,力争G228沧州段202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与天津、山东同步通车。
(3)关于“对接雄安新区、构建快捷高效交通网仍有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围绕对接雄安,一体推进雄安至黄骅港、雄安至沧州和雄安周边公路网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曲港高速沧州段和京德高速二期建设,构建雄安新区至黄骅港的便捷通道,曲港高速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十四五”建成通车,京德高速二期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二是积极推进省道S225任丘至沧州段项目前期工作,构建雄安新区至沧州市主城区的便捷通道,目前已经开展工可编制。三是积极推进省道S327廊沧界至沧雄界段和国道G106廊沧界至石门桥段项目建设,完善雄安新区周边路网布局。省道S327廊沧界至沧雄界段工程2023年第一季度开工建设。国道G106廊沧界至石门桥段改建工程正在开展支持性文件编制工作,2023年底完成工可批复。
(4)关于“公路路网水平与沿海经济强市建设需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系统谋划《中国式现代化沧州场景综合交通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实施《沧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打造东出西联、南北贯通、畅达高效的现代化公路交通。二是制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谋划实施高速公路项目8个,建设总规模373公里;普通干线公路项目14个,建设总规模约400公里;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785公里以上。三是围绕黄骅港“东出西联”,着力完善东西向干线公路路网布局。加快曲港高速、邯港高速等项目建设和国道G337、国道G338、国道G307升级改建,力争2027年构建形成黄骅港北、中、南三条集疏运公路通道:北通道由曲港高速、国道G337组成,中通道由黄石高速、国道G307组成,南通道由邯港高速、国道G338组成。四是积极配合省交通厅开展交通强省建设,争取我市更多的项目在交通运输部、河北省“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时列入。五是积极配合省交通厅开展《河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调整工作,争取我市更多的项目纳入省干线公路网。
(5)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助推沧州高质量发展发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抢抓国家、省、市稳经济大盘一揽子和接续政策机遇,曲港高速、邯港高速、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等3个高速公路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总里程373公里,总投资约495亿元,在建里程比过去20多年全市高速公路通车总路程的一半还多。一是邯港高速沧州段项目2022年9月30日开工,力争“十四五”建成通车。二是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确保“十四五”建成通车,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三是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项目2022年9月26日开工,“十四五”建成通车。
(6)关于“高速通道规划主动服务港口发展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快推进曲港高速、邯港高速等项目建设和国道G337、国道G338、国道G307升级改建,力争2027年构建形成黄骅港北、中、南三条集疏运公路通道:北通道由曲港高速、国道G337组成,中通道由黄石高速、国道G307组成,南通道由邯港高速、国道G338组成。一是积极优化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的终点方案,终点从歧口调整至南排河,距离黄骅港更近。二是积极推进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前期工作,工可已经上报省交通厅,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三是积极推进邯港高速沧州段项目建设,2022年9月30日开工,力争“十四五”建成通车。
(7)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力度不够,群众对打非治违工作不满意”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全系统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用情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监管水平。二是聚焦执法监管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强化“两客一危”运输安全整治和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出租汽车、旅客运输经营秩序。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真管严管、真查严查、真改严改。五是加大稽查力度,常态化开展主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治理“黑出租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六是重点对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内河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问题隐患进行全覆盖、自下而上“网格化”“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岗。
(8)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职责有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批示指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点,督促干部职工学习政策、熟悉政策,切实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理清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市委市政府在各相关文件中赋予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任务,逐一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四是加大对各县(市、区)和驻站执法人员的督导指导检查力度,切实压实属地责任。对执法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9)关于“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快黄石高速新增沧州主城区互通、津汕高速南大港互通、秦滨高速歧口互通等高速公路互通项目建设,黄石高速新增沧州主城区互通、津汕高速南大港互通2023年建成通车,秦滨高速歧口互通2024年建成通车。二是加快邯港高速沧州段项目建设,“十四五”建成通车后,盐山县可以通过G205便捷上下邯港高速。
(10)关于“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发展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现有自建8个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做好TOCC项目建设前期准备谋划,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获批项目立项;三是做好TOCC项目前期项目咨询可研报告、方案设计、招投标工作。
(11)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完善了保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二是规范和完善了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人员日常管理。三是聚焦重点促落实。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明确了专人负责,严格规范了涉密文件的传阅范围、对象、时间和程序,确保涉密文件安全。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8月份邀请市委党校周敏教授为全局党员干部举办了《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力促进了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是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修订了《中共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清单四机制”工作要求。三是从2020年开始,按要求每年度向市委专题呈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3)关于“对全市公共出行方式的组合效应统筹谋划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经过实地调研已经选定鲸川路—晴川路、西部天成及凤凰社区、东部华北四期商圈3条社区微循环线路,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同时,已将3条社区微循环线路纳入了2023年沧州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将根据我市道路运输市场整体情况有序开通;二是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在沧县境内已陆续开通226路、901路等21条城乡线路,投入公交运力130余部,辐射纸房头镇、刘家庙乡等13个乡镇驻地;三是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城际公交化改造,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沧州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客运班线转型城际公交运营的报告》。
(14)关于“对农村公路建设督导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分成三个督导组,分片包县,掌握一手情况,采取下发通报、督办函、现场督导等形式,针对部分县市进度不均衡情况,精准查找进度慢的原因、问题,明确项目前期工作中县级政府、发改、行政审批、财政、交通等部门的责任,为县级政府分担了压力、解决了问题,共下发通报5次、督导函4次。截至2022年10月28日,2022年全市“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完成571公里,占年度计划的122%,完成投资6.9亿元。
(15)关于“‘一队五中心’”改革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与市编办、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信用代码证,变更银行账户和资产账户,加快推进相关单位资产划转。
(16)关于“推动机构职能协同高效不到位,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责边界未完全厘清”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编制了《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2版)》,梳理《沧州市交通运输局除行政执法以外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版)》,厘清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的职责边界。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运发中心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界定了相关职责,确保贯彻执行。
(17)关于“应对遗留问题创造性解决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划转,在市审计局对原高管局相关资产审计完成的基础上,与交发集团对接,积极配合交发集团和银行进行划转。
(18)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①交发集团划转事项未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市审计局对原高管局相关资产审计完成的基础上,积极与交发集团对接,配合交发集团和银行进行划转,2022年11月完成资产、债权、债务划转。二是问题清单中所列房屋产权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非原路桥公司资产,如需划转需待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划转资产内容后,再开展下一步划转事项。
②“四好农村路”资金拨付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市财政局,多次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兑现“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的请示》,后续工作将持续推进。
③市交通局资培处应退未退从业资格考试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梳理退费人员信息,确保应退尽退。二是专人负责电话联系,讲明退费政策、方式方法,得到退费人员认可。三是2022年10月13日在沧州晚报刊登退费公告。四是通过网银转账或当面退费的方式,为退费人员提供便利。2022年12月8日—15日,退费6636元,现已退从业资格考试费35076元。剩余未退考试费按原渠道上缴。
④市交通局往来款长期挂账。
整改措施及成效:剩余往来款的整改,我局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召开专题整改会,持续推进。
⑤两个项目前期手续不全。
一是关于“黄骅市的国道G205津冀界至黄骅绕城起点段改建工程等9个委托实施项目前期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积极督导项目委托执行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今后委托监管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正式开工前必须获得用地批准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等公路建设中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是关于“G307沧州市南绕城工程、国道G104海河路至柳孟春段改建工程前期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联系城市自规局,对G307沧州市南绕城工程、国道G104海河路至柳孟春段改建工程非法占地问题进行处罚,现城市自规局对以上两个项目非法占地问题的处罚处理已完成,正在开展土地组卷工作。
⑥市交通局应收未收房屋租赁费。
整改措施:成立了以许建军局长为组长的华凯租金未付问题工作专班,并制订了解决华凯租金未付问题工作方案。经过对通翔园小区建设资料的梳理,厘清了通翔园小区建设款未支付完成的原因及未支付金额。经过积极协调,与华凯集团签订了“关于通翔园建设余款和华通大厦租金问题的协议”。已完成房屋租赁费的收缴,并上交至沧州非税收入管理局,账目已处理完成。
(二)“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不够扎实,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方面。
1.巩固深化“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成效不明显。
(19)关于“转作风、提效能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沧州市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查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统筹协调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二是提高检查效能,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减轻公路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负担。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在检查工作中要做到轻车简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20)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有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分成三个督导组,分片包县,督导各县加快施工季度,重点对农村公路的断头路、对接路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协调沟通,确保断头路、对接路全部完工。目前,断头路、瓶颈路问题已整改完毕,截至2022年10月28日,2022年全市“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完成571公里,其中对接路、断头路完工49公里,完成投资6.9亿元。
(21)关于“群众对行政执法形象不满意”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全系统大力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用情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执法业务知识考核、案卷质量评查和现场模拟执法评比互相学习借鉴、加强学习交流,实现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标本兼治、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自2022年10月份开始,深入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查纠结合促整改。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周考”制度,促进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能力提升。四是重拳整治违法乱象,重树队伍形象。不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强力扫除城市客运市场“黑出租、黑网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非法从业人员。五是通过引入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执法平台,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促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从根源上彻底消除执法出勤不出力、敷衍式执法等问题。
(22)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仍不到位,引导指导群众进行网上办理业务的宣传力度不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低”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在办事窗口放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跨省通办事指南“明白纸”,在局网站发布《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业务办事指南》,持续加强网办事项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网办业务熟练度,为网办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做到网办事项应办尽办,实现了通过一体化平台网上办理从业资格证新发业务,当事人可自主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领取证件。
(23)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延期影响群众出行”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2021年9月以来,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许建军局长亲自带队组建项目专班,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机械人员投入,管理技术人员24小时在岗,经过“5加2、白加黑”“大干90天”不懈努力,克服特大暴雨、暴雪的不利影响,2022年11月29日完成了除海河路至邓官屯桥左半幅1.5公里以外所有主体工程(因城管局配套工程导致不能施工),并具备了正常通行功能。2022年随着城管局配套工程完工,及时完成了海河路至邓官屯桥左半幅1.5公里的施工,并于2022年6月27日交工通车。
(24)关于“民生实事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项目督导调度。局党组副书记董继源连续多次到G228滨海公路沧州段改建工程施工现场督导检查,并召开专题调度会。2022年10月5日,就G228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分别向渤海新区黄骅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和致函,主动进行协调。二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G228滨海公路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提请市政府对该项目进行专题调度。三是督促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国道G228滨海公路(沧州段)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并切实发挥G228滨海公路沧州段项目建设指挥部作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四是2023年3月初,该项目土地组卷完成市级合卷,已报省自然资源厅。
(25)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剩余往来款的整改,我局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召开专题整改会,持续推进。
(26)关于“国有资产出租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了以许建军局长为组长的华凯租金未付问题工作专班,并制订了解决华凯租金未付问题工作方案。经过对通翔园小区建设资料的梳理,厘清了通翔园小区建设款未支付完成的原因及未支付金额。经过积极协调,与华凯集团签订了“关于通翔园建设余款和华通大厦租金问题的协议”。已完成房屋租赁费的收缴,并上交至沧州非税收入管理局,账目已处理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1.党建工作不扎实。
(27)关于“党组织改选调整与机构改革没有同步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纪委组建以及所属基层党组织改选、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于2022年8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增补支队党委委员,同时选举产生支队纪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保障科党支部于2022年10月20日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六大队党支部于2020年12月27日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党支部于2020年12月28日成立。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纪委;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部党支部于2022年8月16日成立;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保障部党支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部党支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部党支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部党支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规划和质量部党支部于2022年8月17日成立。
(28)关于“党务专职干部配备不到位。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足额配备,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缺乏足够的力量开展较深层次的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局机关原第一、第二、第三3个党支部优化整合为局机关党支部,并于2022年11月16日完成新一届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由分管副局长任党支部书记,为机关党支部配备了1名有多年从事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务干部任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二是按照三定方案批复,我局局直党委只有一名编制,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从局直单位到机关跟班学习人员中明确一名从事党务工作多年的同志负责工作。由于编制调整比较困难,我局将积极协调市委编办,增加局直党委编制人数,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保障。
(29)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采取以会代训、学习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实行了每月1次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1次党建业务检查制度,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三是在全局各基层党支部大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一年来,召开党建工作例会10次,开展党建业务检查、观摩、学习交流4次。
(30)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领导班子14项、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各10项、局机关有关科(室)25项责任清单内容。二是2022年度局党组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和基层党组织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并将此纳入了全年党建工作考核。
(31)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了《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政治性警示教育制度(试行)》,明确提出党员干部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领导班子要在1个月内向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通报,以儆效尤。二是把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廉政党课或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纳入了全局党建工作检查考核。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市委巡察整改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在手上,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二)进一步推动整改举措落实到位。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强调度,坚决确保按既定时间表全部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健全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努力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固化一批务实管用的好制度、好机制。
(四)进一步统筹做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同抓好当前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谋划明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当好开路先锋,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享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8695655;电子邮箱:jtjjzjw@163.com;邮政信箱: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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