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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04 08:55:57 阅读量:138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于2022年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化思想认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聚焦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一)树牢使命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坚定性。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和各方面。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康彦民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第一时间布置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层层传达部署,引导广大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上来。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检视反思问题,深刻剖析根源,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检视问题、反思不足、增进团结、明确方向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会前认真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收集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以诚相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足准备。2022年10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摆自身及分管领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大家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重点,为局党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建立协同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局党组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内生动力,形成了以上率下、贯通联动的工作格局。及时制定印发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把整改工作具体化、清单化,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党组领导下统筹研究、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1位班子成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审议有关文件、部署落实整改任务。同时,坚持系统观念,对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等指出的问题,一体研究推进,聚焦聚力抓好落实。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强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局党组坚持实事求是,真认账、真整改、真负责,从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多次强调,巡察整改要坚决防止轰轰烈烈走过场,做到脚踏实地抓整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制定并严格执行整改工作周报告等制度,加强整改落实动态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进展情况的统筹调度,研究重大问题,检查工作成效,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检视,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既有“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财政局党组聚焦此次巡察指出的问题,结合以前市委巡察指出的部分共性问题,强化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以钉钉子精神,逐条对照、真抓真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0项问题,有28项整改完成,2项基本整改完成,后续相关措施正在积极推进。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不够深入,助推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对于“运用新发展理念统领财政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不够强,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密切关注中央、省政策动向,积极与省厅对口处室沟通汇报,了解省级资金安排的重点,找准与我市资金需求的契合点,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二是制定出台了《沧州财政局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奖励办法》。经过不懈努力,争取资金政策取得积极成效。比如,在争取债券方面,2022年全市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4.65亿元,比上年增加63.84亿元。累计储备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200个,资金需求223.39亿元,分别是上年的2.8倍、3.1倍。

(2)针对“制定适用于本地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不多”的问题

一是对倪岳峰书记来沧调研讲话精神及市委主要领导要求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系统化梳理落实举措,形成工作方案。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出台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的措施》96条中的财税政策,兑现对县市区抓投资上项目的奖励措施。四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河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举措,明确任务分工,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各项改革落地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市财政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在稳经济、保市场主体方面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在支持壮大政府融资平台、城市更新、渤海新区体制改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人才引进以及重大产业项目上持续发力,有效推动了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

(3)针对“生财、聚财的本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三季度好于二季度、下半年好于上半年”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盯重点县(市、区),及时分析研判组织收入形势,落实财税部门包县调度、督导机制。二是大力组织税收收入,落实各项支持稳经济大盘的财税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增产增效。同时,强化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管理,加大综合治税和税务稽查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盘活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经过不懈努力,取得自2022年5月份起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跻身全省前列,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7.2亿元,同比增长5.9%,可比增长13.1%,居全省第三位。

(4)针对“对以大融资大投入推动大建设大发展的认识不足,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动态,不断强化大局观念,立足全市发展大局看问题、干工作。二是积极推动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协调发改等部门,加强对县(市、区)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发行指导工作。2022年全市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4.65亿元,比上年增加63.84亿元。累计储备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200个,资金需求223.39亿元,分别是上年的2.8倍、3.1倍。

2.对于“领导班子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化解风险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破解财政收入难题办法不够多”的问题

一是主动加强与市资规局、两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日常沟通,及时了解土地出让市场变化情况和收储资金需求,为实现“收储-出让-再收储”的良性循环,精准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努力降低土地需求收缩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积极与市自规局、市更新办加强沟通,推进国有土地出让,紧盯组织基金收入不放松。三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预算,平衡财政收支。四是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全力保障“三保”、还本付息等重点支出。

(2)针对“全市存量财政暂付款消化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落实工作包联和通报机制,对重点地区进行了现场督导,督促加快消化进度。二是鼓励财力充足的地区超额消化存量暂付款,争取2023年底存量暂付款消化比例有较大幅度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市存量暂付款消化比例达到51.4%,比巡察时41.1%的消化比例提高10.3个百分点,8个县(市、区)实现存量暂付款清零。

(3)针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认真履行责任,严格落实化解方案要求,积极培植财源,发掘地方潜力,谋划发行高质量专项债券项目,撬动我市经济发展,按时完成偿债任务,控制高风险地区的发债规模,加强动态监测。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任务和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局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结合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大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意识形态风险事件。经过不懈努力,意识形态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全局上下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持续保持稳定,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3.对于“担当作为开拓创新的干劲还不足,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增强解决遗留问题的主动意识,加快推进收回河北沧运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案件涉及资金。一是积极与运河区法院沟通,收回追偿款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二是待市国资委完成对沧运集团资产评估后,配合国资委抓紧确定债转股股改方案,推动签订债转股协议,完成债转股工作。目前,案件受理费、保全费8.21万元已全部收回。正在积极配合国资委做好债转股工作。

(2)针对“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分析2021、2022年年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形成结果应用建议情况报告,并应用在2022年度预算调整和2023年度预算安排中。二是指导部门预算主管科室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同步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工作,加深了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融合程度。三是紧抓各县(市、区)2022年度省对市县工作考核中预算绩效管理部分的材料组卷工作,对各县(市、区)所提供的佐证材料逐条逐项进行核查验收,并一对一反馈了完善提升建议,组卷质量较上年有显著提高。

(3)针对“财政投入引领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压实各县(市、区)支出责任,要求县级财政部门每周向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至少汇报一次衔接资金支付情况,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影响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的突出问题。二是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完善涉农资金支出调度制度,逐项目建立支出台账,逐月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三是对支出进度明显偏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深入分析进度偏慢的原因,找出具体症结,提出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财政衔接资金均衡支出。四是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工作,据各类资金不同的使用要求,实施动态监控、分类预警,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经过不懈努力,各县支出进度均达要求,到12月底全部实现100%,达到上级要求。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够彻底方面

1.对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缺乏大局观念,主动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巩固以政领财思想,坚持跳出财政看财政、跳出财政干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各项资金保障工作。二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组织开展财政支持服务民生工程、民生实事走访调研活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需求,靠前服务,解决问题。三是建立服务预算单位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财政服务正、负面清单和奖惩措施,促进全局对外服务质量有较大提升。经过不懈努力,市财政局广大干部大局观念持续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为基层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比如,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570.2亿元,同比增长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4%。市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超1.5亿元,累计预上解疫苗资金9.7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疫苗购买和接种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86亿元,有力促进了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困难人员就业。完成教育支出151.37亿元,促进了教育均等化、高质量发展。投入保障房资金2.63亿元,有力推进了住房保障工作开展。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履行预算编审管理职责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为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完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流程,从编制2023年预算开始,加大预算项目入库、编制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力度,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效性。二是执行中对支出进度较慢、绩效偏离度较大的予以调减,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三是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加强预算管理与采购计划管理有效衔接,完善双向调整同步机制,确保采购计划按预算实施,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差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3)针对“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性收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黄骅港引航站、沧州市国土整治中心和沧州市地产开发服务中心等三个单位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未将单位收入及其对应的支出编入部门预算的问题,立即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进行全面整改,纳入部门预算。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对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的管理,将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实行从预算编制、指标下达、资金支付、预算调整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2.对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制定《政府采购项目事前告知事项》。强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5项指标的重要性。二是督促各预算单位落实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政策,做好对中小企业预留、价格扣除的管理,做到应预留尽预留,应扣除尽扣除,不留政策执行空白区域。三是加强对采购人、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的培训,讲解取消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预留、价格扣除、法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合同公告等具体操作要求,提升各环节工作规范程度。四是围绕省评价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实行“红黄牌”制度,严格执法,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针对“为民服务措施不够便捷。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系统使用管理,按时完成市本级国库收入日报确认及社会保险费收入的三方对账。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6月底前完成上半年收入确认与对账,并按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日常“收入确认”操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表一致。二是认真履行向经办部门提供国库社保费收入信息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主动做好财政、税务、经办三方对账工作。三是保证群众缴纳的保费收入准确无误入账,便于及时报销,并落实好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四是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不放松、不懈怠,切实增强责任感,持续巩固常态化成果。

(3)针对“保障职工权益不到位”的问题

制定培训中心职工缴纳“三险一金”工作方案,明确缴纳方式和缴纳比例,形成长期坚持的工作规范。目前,按照有关政策,已为临时雇用人员缴纳了“三险”,有效保障了职工权益。

3.对于“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控不规范”的问题

分两步解决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有人和出资人由财培中心划转至财政局。二是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拟择机分批出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目前,市财政局已完成证券账户、银行账户开设。市财政局、市财政培训中心双方提交了无偿划转协议,相关资料已报河北财达证券、中国证券登记中心(上海),正在积极沟通,等待批复。

(2)针对“教育专户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动用前,严禁将教育专户资金调入预算使用。二是从2023年起,对教育专户实行单独核算。

(3)针对“推进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大中院校、技校使用纸质票据的项目和内容,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二是继续加强与医保局协调医保系统与医疗系统对接问题,尽快解决医疗单位使用纸质票据问题。目前,大中专院校、技校已全面排查使用纸质票据情况,今后不会出现违规使用纸质票据情况;已与医疗保障局协调联系好,完成了财政工作任务,各医疗机构大部分已于医保系统对接完成。

(4)针对“监督检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补齐监督检查工作短板。一是鼓励机关干部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扩大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基数。2022年新增执法人员8名,现已达到40人。二是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基础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部通过了执法能力测试,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切实保障行政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在2022年的非税收入票据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中均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今后将继续坚持。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1.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牢固树立廉洁从政风向标;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细化落实责任;三是组织开展好廉政教育,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四是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将苗头倾向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防微杜渐。

(2)针对“警示教育缺乏时效性”的问题

及时召开市财政局廉政工作会议,充分发挥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做好了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组织开展廉政书法摄影作品评选等廉政主题党日活动,形成了廉洁理财浓厚氛围。

2.对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在会前学习方面,印发学习任务清单,明确需要完成的学习内容,严格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做好记录,保留影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规范化水平。二是印发《民主生活会会前任务清单》,明确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查摆问题的要求,切实提升会前准备工作水平,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对于互相批评事项,明确提出要求,提高标准,力求真正触动思想、触及灵魂。四是会后列出问题清单,强化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彻底。通过整改,班子成员进一步提升了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自觉做好会前准备、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工作。比如,反馈意见后,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做了充分准备,会上,党组查摆出三大项九个方面问题,班子成员也做到了充分认领问题、举一反三,会上“辣味”不断增强,互相批评意见超过20项。

(2)针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各支部定期统计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情况,参加较少的及时予以提醒;二是机关党委干部主动联系对接局领导,及时提醒其按时参加支部活动,协助其做好时间安排,确保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3)针对“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人员混岗比较严重,部分机构未按三定规定履行职责”的问题

积极推进缓解人员混岗问题,落实三定职责规定。一是根据行政编制空余状况,制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招录计划,运用多种方式充实工作人员,逐步缓解内设机构人员紧张状况。二是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解决部分机构混岗的问题。目前,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了32人次的调整,做到了应调尽调。

3.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完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时呈交各位局领导,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二是持续推进“党建+财政”工程,推动党建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协同推进“党建+班子”“党建+学习”“党建+队伍”“党建+业务”,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强化对支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将考核结果报局党组;四是加强对华狮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的指导和管理。

(2)针对“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加大对于支部手册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年底进行评比;三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检查,对落实情况差的支部,及时提醒;四是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支部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五是机关党委安排专人列席组织生活会,有针对性的给予监督指导,提升组织生活会规范化水平。

(3)针对“‘三会一课’ 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围绕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等内容,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同时,积极赴“三会一课”开展良好的单位学习;二是建立“三会一课”旁听指导制度,机关党委派人列席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促进支部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等记录内容,督促各支部规范做好日常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保持整改的政治定力,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向市委交一份满意答卷。

(一)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前后贯通学、及时跟进学,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大事、作决策、抓落实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领财、财随政走”,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方方面面。

(二)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深入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进行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盯紧目标、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的事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并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持续从严、一严到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明晰岗责体系,全面精准考核干部,不断提升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制度规范建设,推动财政工作质效提升。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漏洞、补短板,完善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办法,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与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力抓好组织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做好“三保”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为全面建成沿海经济强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美好场景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2022329;邮政(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40号;邮政编码:061001;电子邮箱:czcz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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