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22 18:23:39 阅读量:41244
日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沧州市纪委监委对献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广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广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安排并收受礼品礼金,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助长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对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徇私枉法,干预案件办理,并收受他人财物。
赵广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广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沧州市监委将赵广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广杰,男,汉族,1963年2月生,河北青县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0.11-1992.04 在部队服役
1992.04-1992.08 转业待分配
1992.08-1997.03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
1997.03-1998.10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法警
1998.10-2002.05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副处长
(其间:1995.06-1998.11在河北省自学考试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2.05-2005.03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处长
(2001.09-2004.07在北京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学习)
2005.03-2007.07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
2007.07-2011.10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10-2012.02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2.02-2015.12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5.12-2018.01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01-2018.02 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02 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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