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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31 17:07:07 阅读量:30988

忠诚履职尽责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

一、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开展“四个争创”“八个加力突破”为着力点,聚焦维护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市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市委制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全市812名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党纪政务处分425人。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行。高标准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组建和人员转隶。调整优化人员编制配备,工作力量向主责主业聚焦。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流程制度,注重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对接,重塑工作流程、厘清职责关系、建立协调机制,保证监察权顺畅规范运行。全要素适用12种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05人,移送审查起诉65人,有效实现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要求。

(三)监督第一职责扎实有效履行。创新“动态清单式”监督模式,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建立了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下沉监督工作机制。强化派驻监督,在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推行立项监督制度,33个纪检组共实施立项监督335次,发现问题42个,提醒谈话162人次。加强基础性监督数据建设,建立市直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3566卷。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基层纪检委员协助、监督、教育、提醒、报告职能作用发挥,中央纪委领导批示肯定,中央纪委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全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962人次,第一种形态占比同比增长98.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我市加强监督有关做法被新华社内刊刊发,中央纪委领导作出批示。

(四)查纠“四风”驰而不息。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问题300件,党纪政务处分343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9个,党纪政务处分166人。开展“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出国游玩”“违规发放补助福利”“虚假发票入账”4个专项清理清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20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典型案例63批182件240人。

(五)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071件次,同比增长58.01%;处置问题线索11185件,同比增长67.24%;立案4473件,同比增长36.5%;处分4201人,同比增长37.4%,其中县处级53人,乡科级659人;留置41人,位居全省前列。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促进制度机制完善。

(六)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1399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61人,组织处理7941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立案调查248人,移送司法6人,探索建立了“一案三查十步流程法”,得到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深入开展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22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0人,问责党组织11个;组织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七)巡察工作和巡视整改高质量推进。聚焦“六围绕一加强”,组织开展了2轮对25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和对6个乡镇(街道)12个县直部门的提级巡察,市本级发现问题629个,移交问题线索89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市领导“蹲点整改”等制度,规范和加强巡察工作。扎实推动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河北和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市本级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制作“四个干”施工图,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在全省率先制发了《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扩大巡视巡察政治效果。

(八)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政治引领,围绕“四个争创”目标,不断加强队伍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百强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开展“实训”3次,组织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700余人次;不断加强机关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五个一”精细化管理机制;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强化纪律监督,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7人,组织处理22人,通报典型案例3起。

一年来,“八个加力突破”的目标初步实现,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仍需持续用力,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平衡,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四风”问题呈现隐形化、变异化趋势,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任务依然艰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还存在短板,“微腐败”问题在基层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素质和能力与当前繁重复杂的任务需要还有差距,有的顺藤摸根解决根本性问题意识不强。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四个争创”目标引领,强化“八个提升进位”,全面创先争优,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知行合一上提升进位

持续学习提高。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工作、结合难题反复学习,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县纪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守初心使命,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廉政教育基地等资源,加强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提升进位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针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把“两个维护”落地落实。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全面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333465”工作思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举措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查严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盯紧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强化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健全监督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提升进位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抓紧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落细落实“动态清单式”监督,推进监督下沉,在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上提升进位

开展下沉监督。持续聚焦地方“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地方政治生态变化,聚焦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履职薄弱环节,聚焦地方工作部署落实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监督事项等重点监督任务,加强分析研判,顺藤摸根,查找并解决影响当地政治生态的根本问题。

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强化派驻监督,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的监督;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各自的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的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主动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深化“动态清单式”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责任清单针对性、时效性,巩固可量化、可考评的监督模式。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网络等手段加强监督的途径方法,提升监督的科学化水平。

探索建立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的长效机制。在总结推广农村、社区、机关、事业、企业多种不同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探索新的作用发挥模式,提升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五)深化政治巡察,注重成果运用,在巩固巡察工作质效上提升进位

深化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开展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提级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指导部分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建立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市县巡察办公室职能,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发挥。

(六)着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提升进位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问题。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强化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给党校学员上好“廉政第一课”。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强化现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规定,保障党员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提升进位

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重点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省委、市委民心工程推进的监督,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

加大直查直办、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市县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八)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提升进位

在政治建设上再加力。强化“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

在组织建设上再加力。加大遴选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形成“一池活水、一池清水”。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及基层纪委作用,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展示良好风貌,切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传递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在提升队伍素能上再加力。深化“四个争创”目标引领,把创先争优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积极开展贴近实战的“实训”活动,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和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加快监督执纪信息查询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准备工作,整体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

在作风和纪律建设上再加力。从严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落实“五个一”机制,强化机关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党建科学化、监督经常化,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 狠抓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落实上,切实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到位。

(一)压实政治责任。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主动协助党委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链条一个不能落、一环不能松。要对照重点任务,按照“四个干”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具体安排、配套措施,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在时间进度上、在质量效益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围绕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坚决“打假”,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守职责定位。坚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充分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站位大局,扎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要善于监督、大胆监督,早发现问题、早提出问题、早解决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大监督格局,做到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深化“三转”,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在前。

(三)把握“稳中求进”。着力把握“稳”的内涵,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定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着力把握“进”的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精准性、有效性,尊重规律、抓纲带目,稳扎稳打、善作善成。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各项业务指标不只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同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健全“不能腐”的机制,浓厚“不想腐”的氛围,促使干部认清形势、认清自己、认清权力、认清好坏,共同把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涵养好。

(四)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始终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始终让群众评判工作成效。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个堵点一个堵点的清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让群众身边不守纪律规矩的干部越来越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越来越少,切实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五)转变工作作风。对照“四个争创”目标,围绕“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这个要求,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转作风。认真贯彻实事求是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政策、灵活运用策略,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绣花功夫做到“处置线索精心、事实证据精确、划分责任精细、定性定量精准”,让务实、严谨成为一种习惯,让创新、担当成为一种自觉。坚持严管厚爱,带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继续发扬夙兴夜寐、激情工作、呕心沥血、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让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成为普遍追求和共同行动,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积累充足的后劲。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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