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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31 17:02:24 阅读量:31244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开展“四个争创”“八个突破”为动力,聚焦维护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工作站位明显提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拥戴、维护、捍卫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首要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贴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加强对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执纪问责的着力点得到有效聚焦。

二是紧盯问题严问责,两个责任逐级压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委以上率下抓、融入日常抓、深入具体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级压实。注重用好问责利器,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问题20371件,对390个党组织和65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三是驰而不息纠“四风”,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问题580件,党政纪处分552人,曝光典型问题66批次350人(次)。深入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严惩车轮腐败,相关做法被中央纪委刊发。

四是严格执纪敢碰硬,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有贪必肃、执纪必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905件次,同比增长65.5%,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692件,同比增长160.01%,其中初步核实5042件,同比增长168.76%。立案3278件,同比增长44.09%,党政纪处分3058人,同比增长30.35%,查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分量普遍提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9297件,纪律处分1832人,移送司法机关55人。创新“1233”工作法,全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五是创新载体抓预防,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开展了以“看齐标高线、明纪知红线、敬畏守底线、齐家固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四线”主题活动。市委召开了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注重发挥市警示教育基地作用,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坚持凡提必考,推动任前考廉常态化。积极开展“最美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大力挖掘培树系统内先进典型。打造沧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狮城清风微博、沧州纪检监察官网、今日头条四大廉政平台,累计阅读量达到480余万次,崇廉尚廉氛围进一步浓厚。

六是关口前移严监督,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坚持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推进廉政谈话、核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化。规范纪法衔接,加强对具有监督检查、执纪执法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有效监督。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在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10278人,全面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被有效激活,相关做法在省纪委全会上重点推介。

七是深化改革重实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市级实现党政机关派驻全覆盖。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全部建立,巡察工作全面启动。蹄疾步稳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聚焦改革目标,扎实做好人员转隶、监委组建、机制建设等工作。共划转政法编制373个,转隶干部217名。

八是打铁必须自身硬,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把自身建设作为“生命线”。以“181”工作目标为引领,施行“五个一”机制,推进机关建设精细化管理。办好机关夜校,开设法律专业班,组织了“朗润清风”诵读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准则》《条例》电视知识竞赛,以多种形式强化专业技能。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共查处违纪纪检干部14人,通报典型案例3起。强化科技支撑,搭建“一网四系统”,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体会及形势分析

总结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一年来,我们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步伐,自觉对标看齐,始终同频共振,确保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轨道前进。

二是必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压力传导。一年来,市委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通过清单式明责、链条式传导、挂帐式督办、倒逼式问责,积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纪委坚决落实监督责任,以机制制度保障责任落实,以监督检查推进责任落实,以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紧着一环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是必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践行“四种形态”,加强纪律建设,是新形势下监督执纪理念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们把践行“四种形态”贯穿工作始终,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治标”与“治本”、“多数”与“少数”的辩证关系,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又深化了“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四是必须不断推进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改革创新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一年来,坚持用改革的措施打破瓶颈,用创新的举措破解难题,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实践中,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稳扎稳打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步步为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打造了一批富有沧州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品牌,提升了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是必须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班子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是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一年来,坚持对一把手提出要求,加强目标引领、考核激励和精细管理,纪检机关的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广大纪检干部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发扬了夙兴夜寐、激情工作、呕心沥血、鞠躬尽瘁的工作精神,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已成为普遍追求和共同行动,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增比进位、创新突破凝聚了强大精神力量。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平衡,压力传导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不到位;“四风”问题呈现隐形化、变异化趋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比较突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仍易发多发;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薄弱环节,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与当前繁重的工作需要还有差距,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人员结构有待优化,个别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以严实的作风全力做好2018年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强保障。

(一)在打造铁的政治纪律上加力突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其加强党性锻炼,不断锤炼政治能力,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及时请示报告。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注重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二)在强化作风建设上加力突破,严格督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纠“四风”问题

坚持久久为功。要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强化明察暗访,坚持快查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成风化俗、成为习惯。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重点开展“四紧盯四严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行为;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严查庸懒无为、吃拿卡要等行为;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严查失职失责行为。

密切血肉联系。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宗旨意识;要常抓不懈、补齐短板,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真正让干部有敬畏、群众有信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在巩固不敢腐目标上加力突破,加大腐败问题治理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腐败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作用,剖析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报告。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四个体系”,严把办案质量安全关。继续加强追逃追赃防逃工作。

扎实开展三项集中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站所、街道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深入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紧盯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压到县乡和相关职能部门。市纪委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在构建不能腐机制上加力突破,发挥问责利剑作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全面压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系统工程,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须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要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克服压力传导递减现象。

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对执行上级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不力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特别是省、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强化领导机制。加强对县级纪委、市直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强化高校、国企和乡镇等基层纪检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在强化不想腐氛围上加力突破,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

有针对性地强化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增强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增强警示教育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明纪。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到“四个深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大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在监督触角延伸上加力突破,织密织牢立体监督网络,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强化巡察利剑作用。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走过场、搞形式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探索开展县(市、区)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统筹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按照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推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落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

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督作用。以省纪委、市委对这项工作的充分肯定为契机,进一步把基层纪检委员这支队伍建设使用好。针对存在的基层纪检委员权责不明、身份不独立、监督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机关单位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分别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让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规范起来、精准起来、便利起来。要打造基层纪检委员培养、交流、使用的平台,结合日常工作和年度考评,通过享受补贴、交流使用和提拔重用等方式,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七)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上加力突破,蹄疾步稳深入推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抓好转隶和监委组建工作。各级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负总责,当好“施工队长”、牵头抓总;纪委要负专责,纪委书记要担负起组织实施的责任;要加强与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配合协作,做好组织、人事准备;要倒排工期,统筹安排,做好转隶工作,确保市县两级监委按时成立。

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合理设置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配置,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按时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调查流程,建立健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衔接机制,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妥善处理好监督与审查的关系,即避免相互交叉,又相互协调配合;深入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监察程序与执法程序的有效对接,保证监察权规范顺畅运行。  

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各级监委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八)在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上加力突破,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自觉。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发扬认真精神,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要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深化“四个争创”。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要争创优秀领导班子。以“讲政治、守规矩,谋全局、抓大事,抓落实、解难题,讲民主、善团结,抓队伍、聚合力”为目标,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要争创优秀工作团队。以强化战斗力、提高执行力、培养创新力、增强凝聚力、强化约束力为目标,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发挥团队整体合力。要争创一流纪检监察机关。以监委成立为契机,围绕“五个一”精细化管理机制抓深化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以严格的制度打造讲政治、守规矩、高效率的机关。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把创先争优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强化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提升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着力增强“五种能力”:增强政治能力,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提高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考量和解决问题;增强学习能力,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善于用历史、文化、哲学的思考破解现实问题;增强专业能力,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增强执行能力,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坚持创新方法解难题、求突破,尤其是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快大数据信息平台和信息技术查询系统建设,实现检举举报平台、远程指挥、视频会议市县全覆盖。

恪守清廉本色。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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